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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实施方案

2023-12-3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为加强对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管理,确保三年基本实现全区农村公路改造硬化路的目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为指挥的农村公路改造工作指挥部,负责指导全区农村公路改造日常管理工作,检查、落实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工程进度、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使用,制定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实行指挥部领导分工负责制,每名副指挥联系两个乡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承包一个乡镇,确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乡镇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组织指挥,督促检查,监督协调工作。

  各乡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乡镇长任指挥的农村公路改造工作指挥部,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公路改造工作。党委书记是农村公路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宣传发动

  做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必须全面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会议和各种宣传媒体,深入宣传农村公路改造的意义。电视台、电台、报纸要开辟农村公路改造宣传专栏;广大宣传工作者要把农村公路改造的宣传鼓动工作,当作最近一个时期内的工作重点;区交通局、各乡镇要采取出动宣传车、文艺演出、张贴标语等形式,努力营造农村公路改造的良好舆论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农村公路改造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建设目标

  到 年,全区计划改造农村公路 公里,新建改建大中桥 座,基本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 年全区必须完成 . 公里的改造任务,力争完成 . 公里, 年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实现三年规划建设目标。

  四、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按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分为乡道和村道。村道路面宽度一般不低于 米,特殊路段路面宽度不低于 . 米,路基宽度一般不低于 米;乡道路面宽度不低于 米,路基宽度一般不低于 米。

  1、路线标准。原则上以现有道路为主,线位、线形满足拟选技术标准下限指标的,尽量利用老路改扩建,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占用有限耕地资源。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中乡道、村道原则上采用四级以上标准。个别村庄规模较小、路基条件较差的村道,可以采用四级以下标准。

  2、路面结构。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必须对路面做硬化处理。路面结构应遵循强基薄面的原则,基层宜采用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二灰稳定土、填隙碎石、手摆片石等结构形式,推荐使用水泥稳定类基层。

  面层采用沥青碎石、沥青混凝土、沥青贯入、水泥混凝土。采用沥青碎石或沥青混凝土面层时,厚度不得低于 厘米;采用沥青贯入式面层时,厚度不得低于 厘米;采用水泥混凝土面层时,厚度不得低于 厘米。村(街)道推荐使用水泥混凝土面层。

  3、桥涵。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中的大、中桥宽度一般不低于 米,个别村道上的桥涵宽度不低于 米。大中桥设计荷载乡道采用承载汽一 、挂— 标准,村道采取汽— 、挂— 。个别主要村(街)道应采用乡道大中桥设计荷载。

  4、路基。路基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进行设计施工,既要保证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又要经济合理。路基压实度不低于 %。

  5、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应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便于施工、降低造价的原则选择材料。

  五、项目管理

  农村公路改造项目根据建设规模大小实行分类管理。里程在 公里以上的四级公路、 公里以上的'三级公路、大桥和区道上的中桥为重要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其他项目为一般农村公路改造项目。

  1、设计审批。乡道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实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由区交通局审核把关后上报市交通局审批。村道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可进行简易设计,简易设计必须有路线纵断图、路面结构图和构造结构图,由区交通局组织有资格的技术人员承担,区交通局审批。

  路基、小桥涵配套等工程由乡镇政府按设计标准负责施工,经区交通局初验合格后,安排路面工程改造计划。区交通局要根据农村公路改造规划,对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项目,建立完善的项目登记制度和项目资料卡。

  2、招投标与市场管理。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行招投标制度,择优录用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公路建设市场准入制度,具备法人资格,具备与公路建设规模、技术要求相适应资质的单位方可进入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市场。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要加强合同管理,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副本在双方签订生效后 日内报区交通局备案,区交通局负责监督实施。

  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认真按照国家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工程实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行开工报告制度。乡道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开工报告先由区交通局审核,再上报市交通局审批,村道农村公路改造项目的开工报告由区交通局审批。建设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严禁非法分包、转包工程。违反规定以及不能全面履行建设合同的单位,由业主监督整改,交通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令其退出,三年内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3、工程验收。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完善施工图表、工程决算、工程总结、自检资料、技术档案等资料,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乡道农村公路改造项目由区交通局组织初验,市交通局组织竣工验收;村道公路改造项目由区交通局组织竣工验收。

  区交通局负责对工程量(公路里程、桥梁长度及宽度)进行实地核实,按核实的实际工程总量计算各乡镇的补助资金总额。

  4、项目业主。乡道农村公路改造项目,由区交通局承担项目业主责任。村道农村公路改造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项目业主责任,并接受区交通局的指导和监督。

  六、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必须建立“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均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区交通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各乡镇委派质量监督工程师,对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区交通局要成立质量监理组,负责对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单位应健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以设计文件、相应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工作依据。

  乡道农村公路改造项目,由区交通局抽调主要监理人员组成项目监理组负责监理工作。村道农村公路改造项目由区交通局指定几名一般监理人员负责工程监理,有条件的乡镇也可采用社会监理模式。

  主要监理人员应持有市以上交通局颁发的培训证书,一般监理人员由区交通局培训后颁发证书。监督、监理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制度,不得营私舞弊、滥用职权。

  七、考核奖惩

  区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指挥部对乡镇实行每周一调度,半月一抽查,每月一检查,及时通报进度情况;年终针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廉政建设、计划执行、责任落实等方面组织一次总结考核,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落后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区政府将对率先完成农村公路改造硬化路任务的乡镇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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