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汽车运输(集团)公司第九分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冷库,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将市场冷库编号 ,面积共计: M2租给乙方作冷藏 之用。租赁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应清除库内所有货物,否则,甲方有权处理库内物资。
二、 每月冷库租金为人民币 元(含税),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指定账户(账户详见“附件)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月冷库租赁费,从乙方租用甲方冷库第二个月开始,乙方应在每月十五日前通过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当月冷库租凭费。乙方拖欠库费5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权处理库内物资,用以冲抵所欠库费。
三、 租库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租库保证金 元。甲方出具收据,合同期满,乙方无欠款、乙方凭收据领回保证金。(不计息)
四、 乙方应遵守本市场管理规定,清楚冷库《客户须知》中告知的内容,爱护所租冷库,合理使用,若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 乙方入库物质质量及数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货物湿度及所租库房清洁卫生均以及乙方进入库区人员的安全也由乙方负责。货物发生霉变,乙方应及时予以清除。
六、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设定库内温度,温度设定为 :。出入库、设备检修及冲霜时例外。
七、 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入库查看库内设施是否安全,清洁卫生是否符合规定,若不合规定,甲方指出后,乙方应立即整改,否则,甲方有权从保证金扣取违约金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八、 合同期内,因甲方温度设定不在双方约定的范围内而造成乙方水果损坏,甲方按进货价格进行赔偿。
九、 本库属水果保鲜库,不能存放高热量货物,如板栗等。
十、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违约,违者,应赔偿给对方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 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其它:乙方进出车辆需服从甲方管理,不得强行进入。
注: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将保证退给乙方。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租房“发票”。
甲方:
负责人:
代理人:
地址:
电话:
收件人:
年 月 日
乙方:
负责人:
代理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收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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