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的需要,现同意将本工程施工任务落实由乙方施工队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根据设计图纸和双方已协商的内容进行施工,如遇实际原因需要,可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作微小变更施工方案。
二、施工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7个自然日完成。
三、甲方负责工程的报建、报批相关手续,并为工程提供所需的PVC管、井框井盖、光缆、角铁、支架、钢绞线、电杆等材料给乙方施工。除上述材料外,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其它材料和施工以及修复等全部任务。
四、乙方应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建设和施工现场邻里关系协调,做好各项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损坏邻近设施、人员伤亡、工程质量等事故,概乙方负责。如遇障碍无法开挖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到场确认。
五、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长度乘以承包单价计算:
1、管道部分:水泥路面及步道砖每米60元,土路路面每米20元,直埋光缆每米12元,包封每米10元,基座每个300元。
2、光缆部分:管道光缆(48芯以下)1.4元/米,96芯以上(含96芯)1.6元/米,五孔子管1.4元/米, 新设吊线3元/米,加挂光缆2元/米,安装引上钢管45元/根。
3、防雷地网:水泥路60元/米,土路20元/米,挂墙10元/米。
4、电力电缆布放:10元/米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可在完成总工程量并经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初验合格,申付至总工程量80%的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20%余款。
六、本合同书自签名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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