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经协商一致,共同商定,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二、借款利息:(月利率/年利率) %,乙方应自借款日起每(月/年)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三、借款用途: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还款及付息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
(1)、乙方根据双方约定利息及借款期限,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利息:人民币 元整(大写: );乙方应自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三日内,一次性向甲方返还本金及未清偿利息;
(2)、乙方根据双方约定利息及借款期限,应于每年度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利息:人民币 元整(大写: );乙方应自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三日内,一次性向甲方返还本金及未清偿利息。
六、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若变更住所或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足额支付利息及本金。若乙方提前还款,应取得甲方同意,并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借款期限内产生的利息及本金;
3、乙方应向其配偶如实告知借款情况,并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
七、解除条款:除以下事项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解除、变更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虚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或违反其他合同义务,拒不改正的;
2、乙方陷入或即将陷入诉讼、仲裁等其他纠纷中,可能导致甲方权利不能实现的;
3、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约定,逾期支付利息或本金,经甲方催告后三日内仍不履行的;
4、乙方有低价转移财产或高价购买财产等其他情形,可能损害甲方合法债权的。
八、违约责任:若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还本付息或合同被解除、撤销的,乙方应自合同被解除、撤销之日起按借款利息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并赔偿甲方因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全部合理费用,其中律师费依照“市律发(20__)7号《西安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计算,其他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
九、保证人条款:
(保证人应认真阅读本借款合同,在此处签名表示保证人对乙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保证人: 身份证号:
2、保证期间:两年。
3、保证范围:保证人对借款本金、利息及因乙方违约产生的违约金及其他合理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责任起算时间:借款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或借款合同被解除、撤销之日起。
十、其他:
1、若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向乙方实际支付借款时生效,乙方配偶在本协议上签名视为其对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配偶:
收条
今本人 (身份证号: )收到 人民币(现金/转账): 元整(大写: )借款,立此为据。
收款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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