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__]3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__]181号)精神,有效防范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中小学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目标
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将维护在校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贵”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重点对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以及管理、使用等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二、排查范围
开展排查的范围为中小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藏室等相关场所,其中要把普通高中学校作为本次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工作的重点。
三、排查整治职责
各县市区教育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实验室危化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市管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是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主体。
四、排查的重点内容
(一)责任机制建立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人;是否建立校级危险品安全管理的'风险隐患清单并作为重点监管目标。
(二)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是否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库(柜);重点部位自动监控、防盗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是否定期检测、维护物防技防设备、设施,确保其状态良好、使用正常。
(三)危化品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双人、双锁、双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记录;是否严格按照要求严格分类、定位、定点有序存放;是否进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及重点部位全方位的排查摸底;是否有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详细清单;是否建立从认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危险化学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是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是否按规定到属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四)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开展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和师生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意识、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处理等的定期培训。
(五)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配置情况。是否配备安全保护用品,包括抽排风设施、眼睛冲洗设施、消防灭火设施等。是否配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呼吸防护用品、护目镜、化学安全防护手套等。
(六)应急预案完善和演练情况。是否设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是否
结合形势任务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七)危险化学品规范处置情况。实验室是否放置化学废弃物收集桶,并有明显的标记;是否彻底清查实验室存在的过期和废弃危险化学品;过期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通过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五、实施步骤
各中小学即日起至6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6月15日至6月30日前整改落实到位;7月30日前市、县区教育局对所辖各学校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市县区按很多于10%的比例对所辖中小学开展抽查。
六、有关要求
(一)县区教育局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中小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县区教育局及各学校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情况,全面自查自纠,形成报告。自查自纠报告及汇总表需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25日前发送电子版和PDF格式版本至邮箱,市教育局汇总后,6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将对各地上报的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报告进行综合分析,下发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同时,将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和省教育厅对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市教育局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及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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