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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个人工作计划

2023-08-2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为认真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规范专案施工现场管理,使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有序地进行,保质按时地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计划书明确了施工现场规划、施工安全组织设计、施工管理、作业安全卫生管理、安全检查、工地紧急预案、生活区管理规定、紧急事件处理与报告等相关规定。

  第一章 施工现场规划

  一、施工区域施行封闭管理,分别在人员、物料出入口及生活区设立保安岗,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二、建立安卫值班室,设置热线电话,派员24小时值班,以用于各种事故的联络。

  三、施行入场准入制管理,凡入场作业人员均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并统一佩戴识别证、安全帽和施工马夹方可入场。安全帽、识别证、安全标识要依公司规范制作,来访人员要接受专案保安的询问,并实行登记准入制。

  第二章施工安全组织设计

  一、专案在编制施工计划书的同时必须编制施工安全计划书。

  二、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超过50KW或用电设备在五台以上时要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三、依据《规范》规定须编制的其他专项安全措施。

  四、专案要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卫组。

  第三章 施工管理

  一、施工班组应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组织施工、遵守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二、施工班组应服从公司相关人员的协调与管理。

  三、施工班组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工作。

  四、依照承包合同,施工班组独立负责本班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同时要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

  五、施工班组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依照规定对施工班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并将培训考核情况记录在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同时必须配备取得资质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内业员。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经有资质的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章 现场作业安全卫生管理

  一、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施工班组应提前将本班组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到专案安卫组,接受规定课时和内容的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并通过考核,考核合格后安卫组将统一发放识别证和安全教育卡(安全教育卡和工地识别证同时使用),安全教育分阶段、分季节、分工种进行。未经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场作业。

  人员训练计划:

  1、现场保安人员在入场前要组织集中教育训练,主要学习工地的消防保卫工作的应对和相关规章制度。入驻工地后每周进行例会和例训,每周一次。

  2、作业人员在入场前要接受本单位或安卫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卫组还将每月定期组织一次阶段性的安全教育课程。

  二、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

  施工现场要制定严格的用火制度。

  明火作业一律要按程序进行审批,审批程序为:明火作业申请 施工班组监工签认施工班组安管人员签认专案监工签认安卫人员签认(动火牌发放)准予动火施工。动火牌申请时间以3天为限,作业现场安全管制由施工班组安管人员负责(申请时,应提供动火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做好如下工作:

  1、现场要派专人监护。

  2、作业人员要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和护目镜等其他劳动保护用品。

  3、作业时严禁打赤膊、穿背心、穿拖鞋或凉鞋等。

  4、要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5、应提供和维护施工现场及周边必要的围栏设施夜间照明。

  6、施工人员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5S清理,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7、施工前后现场清查由施工班组自行完成,巡逻保安进行复查。

  8、明火作业施工现场(每个动火点)必须配备2支干粉MF-4型灭火器(或与之灭火等级相当之灭火器),药剂重量须达到4KG以上,并确保灭火器在堪用状态下且有效期限内。禁止使用瓶身有腐蚀(瓶身锈迹面积不可超过瓶身总面积的十分之一)的灭火器(瓶身腐蚀的灭火器易产生爆炸)。

  9、动火作业配备之灭火器离动火点距离不得超过5米(高处施工时,灭火器应距动火垂点不超过5米处)。

  10、根据现场的须要配备防火布或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11、乙炔、氧气瓶必须有压力开关装置且相互之间保持5米以上距离;瓶体不能横置在地上;不能置于高空动火点的下方。

  12、作业现场的成品、半成品、材料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必须加盖防火布。

  13、明火作业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原有的易燃易爆物品应

  清除在作业点15米以外的区域(如因现场条件所限,施工班组应制定专项措施并严加防护,确保安全)。

  14、明火作业区严禁吸烟。

  15、严禁私自接拆电源线路,必要时应申请并由专业电工完成。

  三、 施工现场用电和电器管理

  施工现场用电原则:A、使用TN—S供电保护系统;B、三级配电结构;

  C、实行两级保护;D、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供电设备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均要装漏电保护器,并施行“一机、一闸、一漏、箱”的用电安全原则。

  2、施工用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接零、接地,接地须采用正规接地线(PE线标志为绿黄双色线)。

  3、电器设备一律采用空气开关,开关盖不可有损坏或任意取下,接线处不可裸露。

  4、作业中能任意接触或接近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护篱或绝缘屏护。

  5、电气设备的电线不可扭接,或放置于尖锐物体及高温处以及易造成人员绊倒、被碾压、割破与烧坏绝缘的场所。

  6、设备的电源线不可直接勾挂于开关上。

  7、不可使用破皮或绝缘不良之电线。

  8、无电工作业证人员不可擅自进行电气配线及设施之装备与保养(包括修理),以及从事任何电气工作。

  9、电气设施周围应设围篱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10、配电设备和用电机具要有明显标识。

  11、电工要对配电和用电设备进行日检,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存在时要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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