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以德立校、科研兴校、面向未来、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依法保障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在学校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使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运行,促进学校快速发展和全面进步。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师生法律素质,使依法执教和遵纪守法成为师生自觉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真正做到依法治理,制度管人,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三、工作要求:
1、在教育教学上,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育部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计划和规定去执行,监督教师全面贯彻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2、在学校管理方面上,要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3、在服务保障上,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依法履行对学校育人工作的职责,提供充分、有效、适当、健康的师生必备物资。
4、加大校务公开工作力度,实行职代会制度。凡是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都要在职代会上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保证学校的有效资金周转,充分发挥其优势,为学校办实事、好事。
四、工作要点:
1、做好学习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主要利用办公会、行政会、教职工政治学习、学生班会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可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2、开展“依法治校”教育工作,做到定期完成组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与本职工作机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水平。
3、积极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学习和理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安全教育等法规,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4、把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提高教师整体管理水平,规范学生的行为,建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保证学生无违法犯罪,不出安全事故。一方面,要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主要依靠班主任指导学生学法、知法、自觉规范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校规校纪,把法律规定化为学校纪律要求,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实现法制教育目的。
5、通过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具体上,一是学校依法搞好教学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加强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加强师德教育,调动教师积极性,形成严格管理、照章办事、领导带头、教师投入、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二是教职工要把学法知法落实到自觉行为上,执行县局规定、学校制度和教学常规上。特别要运用课堂主渠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师德修养,认真抓好教学,服务教学,服务学生。
五、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治校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和系统工程,必须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带头和引导作用,党团齐抓共管,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广大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依法治校工作责任意识,在本职工作中抓实抓好。
1、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加强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组长:钱剑鸿(学校校长)
成员:苏尔文(法制副校长,庙街派出所民警)
吴阳光(教导主任)
张发照(学校总务)
张美娟(少先队总辅导员)
罗雪杉(工会负责人)
各班班主任
负责制定规划并做好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2、全校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并结合自身的实际,做好工作安排,制定相应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真正达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使依法治校工作在各层面、各环节落实,不断提高依法治校的总体水平。
3、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要从学校发展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负责制定和实施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
4、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使这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保证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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