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号出租车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为加强和规范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各方利益,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乙方推荐,经甲方审查、考核合格,聘用两方驾驶贵号出租车 。
二、聘用期限一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责任及经营行为保证金元,并保证在违约扣减后补足,合同期满,无违约扣减全额退还。
四、工资待遇,两方工资及社保金由贵号出租车承租经营收益人乙方按月恰付,基本工资。社保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由乙方于次月5日之内一次性支付给两方,不得无故或恶意拖欠。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该车实施安全生产静、动态监督,并对乙、丙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2、有权要求和监督乙、两方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守法经营,并依法维护乙、两方的合法权益。
3、有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的年检,审验手续和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及理赔的义务。
4、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丙方工资待遇。
5、有权监督丙方按公司规定认真履行驾驶员工作职责。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制止丙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2、有权对丙方实施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
3、按时支付丙方工资,有为丙方提供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4、有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和甲方安排的政策性运输的义务和责任。
七、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拒绝乙方违反交通法规的指挥或安排的工作任务。
2、有权按约定金额取得每月的劳动报酬,如乙方违约,有权向甲方投诉并要求甲方监督乙方按约定支付报酬。
3、有维护保养车辆,排查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的义务和责任。
4、有按规定安全、准点完成车辆运输任务的责任,不得无故停班、拒载、甩客、拼客,并保持车辆的完好整洁。
5、不得私自请他人代班,代班人必须由乙方推荐,甲方核准,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丙方自行承担。
八、特别约定
1、乙、丙方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及罚款,自行承担。
2、车辆承担人自己驾驶车辆的,同时承担乙、丙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3、由于驾驶员岗位特殊,变动性大,不便于社保金缴纳义务人统一缴纳社保金,驾驶员社保金按月领取后,由本人自行到社保部门缴纳,如驾驶员自己不按合同的约定自行缴纳社保金,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4、合同只适用于甲方在对驾驶员安全生产的管理,按照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三方无争议,本合同可延续有效。若发生争议,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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