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人民政府:
根据浙人社发[20xx]223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精简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我单位符合困难补助条件的人员有六人,今年共需补助资金45000元,因该项资金在今年预算中没有安排,因此,要求追加该项经费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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