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及设计内容、建设地点: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设计内容:
第二条 设计费总额:
设计费合同固定总价为: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本设计合同签订,平面方案确定后,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设计费总额的40%;效果图方案确定后,甲方应向乙方交付到设计费总额的80%;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图纸、资料后,甲方应向乙方交付到设计费总额的100%。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该项目负责人
2、甲方应提供该项目的建设用地批文,该项目供电、供水、通讯、弱电、消防、监控、空调、以及其他公共设计等方面的连接图(或设计图)和基本数据;
3、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与施工的相关手续;
4、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不得复制、不得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责任人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该项目设计质量的设计方案;
3、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方案,初步方案经甲方确认 工作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全套施工图设计资料四套及电子文件一套;
4、乙方应在该项目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
1、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每延期1工作日,应向乙方赔偿应付未付部分设计费的1%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延误设计资料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1%的违约金,由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完成资料而造成乙方延误交图的,不在此处罚之列;
3、因乙方设计原因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损失大小减收设计费。减收总额不超过该项目设计费总额
第七条 其他:
1、原定设计内容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2、如甲方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3、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自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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