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姓 名: ( )区( )号( )号店面业主 联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
姓 名: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店面事宜,特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对本合同内的各项规定没有疑义,一致认为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店面租赁给乙方使用,甲方对所出租的店面拥有合法产权。
2、甲方租赁给乙 方的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该店面进行经营活动。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店面,内有供配电、自来水、电线等设备,上述的设备运行及维修费用不包含在租金内,需
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续租
1、双方商定,该店面租赁期为年,即年月 日止。
2、租赁期间届满时,如不再续租,提前一个月申明,乙方需将租赁物如期归还。
3、租赁期间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续租且甲方同意的,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前1个月提出申请,并根据届时双方的约定内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其它费用、付款方式、时间及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在租赁期内,乙方每年需向甲方缴租金为人民币 元,交款方式为一年一交,租赁期内不浮动。
2、电费、水费、暖气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包括租金在内。
(1)水表号:,双方确认,签约并移交钥匙时,水表读数: 吨。
(2)电表号: ,双方确认,签约并移交钥匙时,电表读数 度。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店面及相关设施有合法使用权,在不危及店面结构安全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所租赁的店面进行装修或改造,并接受甲方监督和审查。
4、乙方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给第三人。
第四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留有指纹后立即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相关经济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已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决,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原件共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五条 其它
随本合同的附件有: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 乙双方签名,留有指纹,本合同生效。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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