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事实:
1.转让人自愿将房屋承租权有偿转让给受让人;
2.受让人经现场踏勘,并向开发商(XX村委会)充分了解该房屋的产权形态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后,自愿按现状受让。双方就房屋承租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转让双方
受让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转让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房号:第四层东首房,建筑面积:180.4平方米。
该房屋系村开发的综合楼,权属登记由村委统筹安排,其业主以承租的形式对该房屋拥有相关权利。
第三条房屋承租权转让对价
乙方将自己与XX村委会于20xx年12月2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所载的一切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甲方,为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对价计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贰仟元整(¥:1,452,000.00)。
第四条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该对价计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贰仟元整(¥:1,452,000.00)。
第五条房屋交付
在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全部对价款的同时,该房屋的承租权随之转移为甲方所有,乙方把该房屋入户门的钥匙交给甲方持有,房屋以现状移交。
第六条关于承租人变更登记的约定
乙方协助甲方向XX村委会申请承租人变更登记,因登记产生的费用由甲方
承担。
第七条双方的承诺
1.甲方承诺:
合同生效后,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对价款,否则,乙方有权取消本房屋承租权转让,并且甲方须赔偿乙方人民币10万元整。转让成交后,甲方即不能以该房屋的产权形态、房屋质量等任何情况为理由要求乙方退房或经济补偿等。
2.乙方承诺: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转让对价款后,同时向甲方移交该房屋。若乙方拒不移交该房屋或因乙方的原因使甲方不能实际行使该房屋的承租权时,甲方有权退还乙方该房屋,并且乙方除应立即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对价款外,还需赔偿甲方人民币10万元整。自本转让成交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主张对该房屋的一切权利。
第八条转让成交的'确认
合同生效后,双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实现房屋交付,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该房屋的相关租房凭据《房屋租赁协议书》,即视为该房屋的承租权转让成交。
第九条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时终止。
第十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乐清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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