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就宜昌市中极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维修工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宜昌市中极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室内外维修工程。
2、工程内容:室内一、二楼维修(墙面、顶面、内墙乳胶漆翻新、灯具维修、室外大门及停车场维修)。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合同总价款:
5、合同工期:以开工进场日期为准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负责各分项工程的协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现场的各项工作。
2、甲方负责处理并协调内、外部关系,协调办理建设部门所需的相关手续。
3、甲方负责提供责任现场施工所需的临时水、电。
4、甲方负责指定材料堆放场地,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5、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负责工程质量、进度的督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负责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
3、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负责做好对成品的保护工作。未经甲、乙双方验收签字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分项工程完工应经甲方认可后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全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申报验收。甲方自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在七个有效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6、工程验收合格后,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的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四、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至50%时开始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结清尾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并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如期完工,乙方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每日1000元的违约金,直至达到违约金限额。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款3%。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宜昌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