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甲方现将东莞生态园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工程项目钢筋制安工程以包工、包辅助材料的形式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顺利竣工,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充分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桥梁上下部、桥面系、挡土墙、箱涵等钢筋加工与安装,实际工程量及造价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文明施工、包人工、包技术、包小型工具(除钢筋弯曲机、钢筋切断机等)、包小型材料(除了钢筋以外的所有材料:镀锌铁丝、电焊条及其它小型材料等)、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场内短距离人工搬运、包凿完桩头后钢筋调直;
2、承包范围:
(1)、承包单价包括本分项工程按施工规范完成的合格产品所需的全部用工和其他用工。即本分项工程所有的钢筋制作、绑扎、安装、拼装、点焊、闪光焊、电渣压力焊、电弧焊、完善钢筋保护层、砂浆垫块、浇筑混凝土时的钢筋维护、包凿完桩头后钢筋调直、场内运输、装卸(运输车辆由甲方提供)全过程的全部用工,凡是图纸中要求的配筋和钢筋分项工程用工,以及因钢筋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引起的机械移位搬迁、现场清理、半成品及废料按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等用工;
(2)、乙方负责涉及的安全、质量、进度、工期、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等。包辅助材料(包钢筋分析表、电焊条、铁钉、铁丝、焊罩、焊钳、大剪刀、剪断机、剪口片),包小型机具和用具。
三、工期:
1、钢筋工程施工工期与总工期紧密相关,必须与木工组、泥工组密切配合,按施工进度计划提前完成钢筋分项工程工期,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应积极做好施工前期工作,根据甲方施工工期总进度计划安排劳动力,保证任务的按期完成,若因乙方劳动力不足延误甲方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经济责任。
2、因设计图纸修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而导致停工、窝工,经项目经理部签证,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四、承包单价、计量与付款方式:
1、承包单价:按图纸下料计算工程量,承包综合单价380元/吨(不含税金),该综合单价中已包含本协议书第二条款中所解释的全部费用以及属乙方责任的全部费用,含一切机械及人员多次进退场的费用和一切风险、第三者安全责任险,合同执行期间市场价格若有浮动,该综合单价不变。
2、计量方式: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设计图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
3、付款方式:按当月乙方完成工程量经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以完成合格工程量形成进度,乙方于当月25号前报给项目部审核后,甲方于次月的10号前将进度款的70%支付给乙方;当本工程全部完成后再支付进度款的10%给乙方,以作为乙方支付其工人工资余款及退场费用;剩余20%经有关权威部门验收合格后,且乙方需提供的资料齐全合格后,由项目部上报公司审定结算后,并在一个月以内付清余款。但乙方应确保其工人工资的发放和其他有关的债务偿还,如造成纠纷或发生执法部门交涉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且甲方不存在与其工人的劳资关系。在处理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劳动纠纷时,甲方有权从应付的款项中扣除适用于代乙方支付工人的报酬。
4、甲方需向乙方借点工的,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其点工标准:每工日为 元,点工按实际发生,每天计量并做好甲乙双方的确认记录,以签证方式,由项目部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备案,在工程结算时一起结清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定量人员的临时住宿、提供用水、用电的连接点(距离在50米内)、施工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
2、负责平面放线(乙方应派人配合),计划工程进度、发放施工有关资料、保证现场材料、水电供应、机械设备的使用、统一管理、协调各班组之间各个工序的施工。
3、做好建筑物周边防护设施,监督乙方搞好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安全帽及安全带给乙方领用,但费用由乙方负责,在乙方工程进度中抵扣。
4、及时将图纸修改、变更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事先来不及通知时,应口头交底要求乙方该部分暂缓施工,以免造成工料损失。
5、派专职施工员现场检查、质安员交检,如发现必须整改部位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并组织交检,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区、生活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6、负责派专人整理资料、归档,主要是与乙方有关的自检资料。
7、负责协助乙方按规定统一办理上岗证、安全卡等申报手续,乙方应负责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及负担相关费用。
8、宿舍由甲方配备电度表,并按每月额定用电量及定期抄表一次,宿舍用电按乙方每月施工人数以每人每月5度电计算,超出额度由乙方负责,并在每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六、乙方负责:
1、按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做好工人安全、质量的技术交底工作。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人员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和指导,必须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安全、质量规章制度和施工措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20 年 月 日前按甲方要求组织有施工技术能力的施工人员进场,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及时向甲方项目部提交进场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相片二张,以便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做好安全及质量技术交底资料。未进行登记资料及安全质量技术交底者不得进入施工区,乙方进场人员不得使用假身份证等假证件或借用他人证件,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满足本工作施工技术力量和进度要求,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质量人员,专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乙方应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定期组织活动、质量小组成员名单报项目部备案。为保证甲方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乙方委托 为乙方的班组代表人,乙方及乙方班组代表人必须有一人全天候留守在工地,以便处理一些工作。班组长请假要经过项目经理和主管施工员的同意。每周在项目部会议室召开工地例会,各班组长必须准时参加。乙方必须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必须在每周工程例会上做出合理解释,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后期进度赶上。
5、乙方在使用甲方材料时,一定要合理用料,否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返工和浪费,乙方应承担该部分的材料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的成品或半成品,按原价两倍赔偿。要爱护、妥善保管、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用具及大型设施,须办理领用签证手续,所领一切机具,用完后应完整如数归还甲方,若有损失和丢失,按价赔偿,凡因乙方故意造成机械设备用具损坏的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6、根据施工图纸、编制钢筋工程量计算书(不含钢筋损耗)交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认可。乙方在钢筋制作、安装、装卸过程中,要节约用料,降低材料损耗,充分利用旧料、短料。严禁以大代小、以长代短。乙方不得随意切断、丢失钢筋及损坏其它材料、半成品,否则甲方视其情节和损失程度,按材料原价值的两倍赔偿。
7、施工现场必须在每天下班前清理一次,确保施工现场和操作面干净、无垃圾。
8、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带安全带,违者按安全制度条款罚款。乙方必须统一向甲方领取安全帽和安全带,费用由乙方负责。
9、甲方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按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成品工程,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应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0、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乙方定量人员临时居住地点、范围的安排,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在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容量电水壶、电炉等,一切生活燃料由乙方自负,生活燃具必须使用煤气炉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施工区、生活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用电、用火,确保人员、集体财产安全。乙方生活区内宿舍必须整洁,应配备烟灰盅,必须每天派员负责打扫卫生。
11、乙方应经常教育工人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努力树立创造本企业好形象,要遵纪守法,讲文明,严禁打架斗殴,否则后果自负。
12、乙方在施工区内做好文明施工,保证好工完场清工作,如果出现材料乱丢乱放者,甲方自行派人清理,其清理费用按每人每天80元由乙方负责,并且在工款中扣还。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必须在当天4小时内上报甲方,且一切工伤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对甲方造成影响的,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乙方应给其员工买工伤保险,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14、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安全或质量事故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将追究乙方一切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对本工程进行转包,违者甲方有权给予终止本合同并勒令乙方退场,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若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不满足甲方的施工需要及进度要求的,甲方可自行选择其他施工队伍,并按完成工程量的80%给予乙方结算清退,乙方不得有异议。
3、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工期由项目部按每段里程桩号定工期进度的,若乙方不能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工期交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壹天,罚金壹万元。
4、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本合同中条款所解释的全部内容,若中间出现推卸责任的,甲方可及时处理解决,因此所发生一切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若乙方自行停工或退场的,甲方将不予结算,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择其他队伍进场承接施工。
八、工程质量标准及奖罚:
1、本工程质量必须按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交验100%合格。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评定达到标准签字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为了使本工程以合格以上等级交工,甲方对质量采取强制性措施,钢筋分项工程应符合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钢筋分项工程合格率100%,若达不到合格造成返工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员工进场必须事先登记资料,未登记资料就开始工作的罚款50元;进入工地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50元。工人、管理人员赤脚或穿拖鞋上班的,罚款50元。乙方员工上班时必须佩戴工作证。工作证不得转借,工作证残旧可以免费更换,丢失补办的每张30元;乙方员工退场时必须交回该项目工作证,否则罚款50元;特殊工种人员没有持上岗证而上岗者,经发现罚款 元。
5、班组长未经请假批准离开工地的,罚款 元。项目部开例会时,班长迟到的罚款 元,缺席的罚款 元。
6、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在宿舍内使用大容量电水壶、电炉等,罚款 元。偷电者,发现一次罚其负担工地生活区一个月的电费。
7、工人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的罚款 元。
8、乙方如有外来人员前来探访时,应先征得甲方管理人员许可,来访者必须在 前离开工地,不得留宿来访者,未经项目部批准留宿外来人者每天罚款50元。
9、在工地或宿舍内聚众赌博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在工地范围内聚众闹事或打架者罚款 元/次,并勒令肇事者即时离开工地。
10、在建筑场内随地大小便的罚款100元/次。
11、乙方不得雇用童工、孕妇;雇用女工不得超过三个月,如特殊情况许超过三个月者,必须经项目部批准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登记,不得借故闹事。
12、乙方及乙方员工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当意见不同有冲突时,应向甲方上一级领导反映,不得当面顶撞、争吵,不得威胁、辱骂甲方管理人员,否则罚款500元。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项目经理部、财务部、合约部各一份),乙方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后失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甲方代表:
乙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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