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年4月25日下午在xx省xx市滨江区华美达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公司董事桂女士不幸病逝,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张女士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已对张女士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增补张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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