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完成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和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安全保障示范市”的创建营造良好环境,把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保障制度、强化经常性管理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夯实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街道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街道经济发展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孝政发(20xx)6号]。紧紧围绕创建“安全保障示范市”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为保障,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手段,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坚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田间作业安全、转移安全并重;坚持强化执法、履行职责、减少事故、争取政府支持。强化农业机械驾驶人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上道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继续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责任,努力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解决源头和动态管理的薄弱环节,有效减少和避免道路交通和农机作业事故发生,继续抓实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业务规范,强化服务行为,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努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力争继续保持全年零事故、零死亡、零受伤。保证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加强领导,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成立街道农机站安全生产领导组
为把农机安全生产真正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特成立街道农机站安全生产领导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②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的具体要求
1、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季度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3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
2、单位分管农机安全工作的副职一季度深入基层检查6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
3、单位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各科、站一季度深入基层检查9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坚持以人为本、管机先管人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机安全的法规、政策以及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宣传农机安全法规和农机安全常识,使农机安全生产家喻户晓。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广大机手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使用技能。要组织农机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活动。贯彻执行《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实施条例》,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开展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演练等方式,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树立为民观念和服务意识,帮助机手做好机具检修和技术咨询等工作,努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
四、狠抓监理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一)加强培训。建立监理员学习例会制度,每月1次,重点加强对监理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实施条例》等,通过学习,使监理人员的执法水平、工作水平和责任心得到真正的提高,达到“六求”:即思想上求“正”,作风上求“硬”,工作上求“严”,素质上求“高”,能力上求“强”,服务上求“优”。
(二)依法行政,强化服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我们要求做到:着装规范,行为规范,行政处罚适用程序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条款规范,行政处罚书写文书规范。
五、制定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一)制定《新义街道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年保证演练一次。
(二)成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组、现场救援组、事故处理组和后勤保障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方法,加强值班和物资准备,向社会公布农机事故报警电话。各组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分工。当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及时调整充实。
(三)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在接到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应按农机事故快速报告程序的要求,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
(四)事故发生地的农机部门和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各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协调公安、安监、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加强源头管理,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农机安全乡镇”和“农机安全村”的创建,“农机安全乡镇”和“农机安全村”是新形势下实现农机安全工作重心下移下沉,防线前移,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有力举措。为加强源头管理,农机安全生产领导组要组织监理人员、农机管理员深入基层和农机生产第一线,对辖区内所有农业机械彻底排查摸底,并逐一分类、登记。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法,充分发挥重点示范作用,在全市掀起创建“农机安全乡镇”和“农机安全村”的热潮。
七、严格执行农业部《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和《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
坚持源头治理,严把“三关”。即严把农业机械登记入户关、驾驶员考验关、年度检审关。规范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规定、规范”进行检验注册登记;规范车辆档案管理;对已领取牌证但未按期参加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型拖拉机,逐一下发整改通知,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管理,坚持按公告目录上牌,按机主属地上牌,按技术标准上牌,并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严把驾驶员领证资格审核、理、术科培训、考试考核关。严格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规定,对未经培训、未经考试的坚持不核发驾驶、操作证,对违章记录较多的一律组织复训和重新考试。
八、加强对农业机械的隐患排查及安全检查,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
(一)在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深化上道路拖拉机的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为此农机监理站要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监理站、各乡镇农机站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机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实现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坚决杜绝整治不认真、走过场,并在排查治理已发现的农机安全隐患的同时要坚决杜绝新的安全隐患的发生,争取做到还清旧帐,不欠新帐。
(二)街道农机站要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经常组织配合农机局监理人员在田间、场院及乡以下道路开展安全检查,治理“黑机非驾”,纠正违法行为,确保上道路拖拉机、纯农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脱粒机及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
(三)争取与公安部门配合,开展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尤其是外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力度整治悬挂外籍号牌的本地拖拉机,进一步将其管理规范化。农机站要与转籍拖拉机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认真做好驾驶人的动员教育工作,在本辖区内杜绝挂外牌现象。整治重点为:上道路拖拉机及驾驶人员无牌证行驶;非法拼(组)装或超技术标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进行年度检审的拖拉机及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拖拉机驾驶员;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法行为。通过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
(四)坚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20xx年要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违章一个纠正一个,决不手软,在社会上营造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让违章者寸步难行。同时要严格把好入户、检审和考核发证关,对无产品《目录》、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初检不合格的拖拉机及驾驶员坚决不允许继续行驶和驾驶;对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坚决不发给驾驶证,真正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九、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机市场整顿
(一)做好农机配件、维修网点的检查、登记、发证工作。
(二)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清理、整顿农机市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
十、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及农机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一)执法错案追究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不按法律法规办事,谁承担法律责任。
(二)农机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局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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