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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销售合同范本

2020-06-0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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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甲方同意同向乙方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设备)。

  1.2 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 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二条 价格

  2.1 合同设备的价格(以下称为: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_(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条款

  合同第二条中确定的合同总价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3.1 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0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0_____元。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预付款后合同生效。

  3.2 交货款:在合同设备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0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0____元。

  3.3 验收款:在合同设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90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 整 RMB 元。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3.4 质保金:设备交付满1年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10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壹万 RMB 。

  第四条 合同设备的交货

  4.1 所有合同设备应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6____周内,(此周应为最晚交货设备的周期),由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厂。

  第五条 合同设备的检验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后_____2____工作日内进行。双方应指派代表参加检验。

  5.2 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

  5.3 如双方认可的合同设备的小缺陷,并不影响设备性能,双方仍然签署验货合格证书,但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缺陷。

  5.4 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将作为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如果确认为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取得补充或替换设备。如果确认为甲方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尽快向甲方补充或替换设备。

  5.5 设备验收:甲方应在设备交付后60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标准参照技术参数。验收结果包括以下二种情况

  (1)设备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2)设备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将设备退回乙方。

  第六条 保证与赔偿

  6.1 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条的要求按时交货,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之日起每日按迟交货物总价的0.5%(百分之零点五)计。上述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

  6.2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合同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支付方式为:从规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应付未付合同款额以每日0.5‰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5%。

  6.3 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期提货,甲方应向乙方支付0.5%/日的设备仓储及管理费用。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共计为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7.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7.3 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航空挂号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8.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供方当地仲裁或法院裁定。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以及事务、业务或操作方法(下称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9.2 一方保证,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秘密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单位、个人,也包括乙方的关联企业如子公司、参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一方承认并同意,对方是秘密信息的独家拥有有者,将不直接、间接侵犯或损害对方对秘密信息的所有权。

  9.3 一方应只在下述情况下,方可使用秘密信息:

  (1)出于评佑、论证将承担工作的需要;

  (2)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

  (3)不论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对对方不利、有损或相竞争的目的。秘密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被复制、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信息编纂、透露给第三方。

  9.4 一方除经按本合同许可外,不得传播、透露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秘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和需获悉秘密信息以辅助本方履行其义务的员工披露。一方保证,在上述本方代表和员工知悉秘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秘密信息的机密性与专有性,并保证上述代表与员工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整,根据此项保证,一方将向对方赔偿因上述代表、员工违约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律师费)与其他支出。

  9.5 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约定的对双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0.1 本合同签约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条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合同解除或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开透露合同内容,除非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将合同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则不需对方事先同意。

  11.4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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