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国艺术教育实验县”实验工作,为更多学生提供锻炼和展示的平台,提高学生艺术素养,根据实验,现举行全市中小学生艺术素养大赛——独唱和书法专项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赛对象:在校园(中、)、小学、学生。
2.比赛形式:独唱(唱法不限),不需任何形式伴舞或伴唱。
3.曲目要求:以“下成长”为主题选择曲目,适合学生年龄和身心特点,内容健康向上。
4.报名要求: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每校不少于20名,500人以上的不少于10人,500人以下的不少于5人(尽量兼顾不同学段),多者不限。
5.比赛地点:中扬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6.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校级发动,报名阶段(三月份)
结合20xx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要求,各校可在校内广泛开展不同学段系列比赛,本着自愿原则,择优推荐参加全市比赛。各校于20xx年3月26日前将报名表、报名统计表及伴奏报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系人:朱菊香联系电话:69916。相关表格附后。
第二阶段:初赛阶段(四月份)
参赛要求:选手独立演唱一首歌曲片段,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在初赛现场,评委老师可以根据时间需要在乐段结束处叫停。按参加初赛人数的30%进入复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复赛阶段(五月上中旬)
参赛要求:选手独立演唱一首完整歌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总分前20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时复赛成绩占最后总得分的2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决赛阶段(五月中下旬)
参赛要求:选手独立演唱一首完整歌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可以和复赛相同,也可以重新换歌),另外增加音乐素养答题环节,选手根据抽签序号,现场回答一道音乐素养题(听音乐片段,不同年龄段选手选择不同难度系数问题作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分值计算:决赛环节演唱得分占90%,音乐素养得分占10%。选手最终实际得分=决赛两项总分相加x80%+复赛成绩x20%
7.奖项设置:
根据复赛选手综合表现设最佳风采奖、最佳音色奖、最佳人气奖、最佳表演奖、最佳潜力奖等单项奖若干名。
总分前20名获奖选手分别授予“中扬市校园好声音”十佳歌手、“中扬市校园好声音”十优歌手荣誉称号。
1.参赛对象:在校中小学生。
2.比赛形式:现场书写(书体不限),硬笔、软笔皆可,纸张统一提供。
3.比赛内容及尺寸:现场公布书写内容,硬笔作品尺寸为a4,毛笔作品尺寸为4尺对开。
4.报名要求: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每校不少于20名,500人以上的不少于10人,500人以下的不少于5人(尽量兼顾不同学段),多者不限。
5.比赛地点:中扬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6.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校级报名阶段(三月份)
本着学生自愿原则,择优推荐参加全市比赛。各校于20xx年3月26日前将报名表报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表附后。
第二阶段:初赛阶段(四月份)
参赛及评选要求: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书法创作内容。评选活动分小学硬笔一组(1、2、3年级);小学软笔一组(1、2、3年级);小学硬笔二组(4、5、6年级);小学软笔二组(4、5、6年级);中学硬笔组、中学软笔组。按参加初赛人数的15%进入决赛。
第三阶段:决赛阶段(五月份)
参赛及评选要求: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幅作品:临摹(占分40%)和创作(占分40%)各一幅。另外增加书法理论答题环节(占分20%),选手根据抽签序号,现场回答2道书法理论题(4月底公布理论题大纲供选手参考)
7.奖项设置:
根据决赛选手的综合表现设最佳创作奖、最佳临摹奖、最佳潜力奖等单项奖和“中扬市校园十佳书法能手”荣誉称号。
特此通知。
附件:
1.“校园好声音”独唱参赛选手报名表
2.“校园好书法”参赛选手报名表
3.“校园好声音”独唱参赛报名汇总表
4.“校园好书法”参赛报名汇总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