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及时监视保洁服务质量,确保保洁服务符合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对清洁分包方的监督、管理。
三、职责:
3.1管理处主任(或物业主任)负责保洁服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2环境主管负责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和日常保洁服务的`监督和检查。
四、工作要求:
4.1小区的卫生保洁管理由管理处统一负责。
4.2清洁员工应遵守管理处的规章制度,上班一律穿工作服并配戴公司统一的工作证(牌)。
4.3遵守管理处规定的作息时间。
4.4对待业主、同事和来访客人应以礼相待,保持良好的员工形象。
4.5清洁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未经管理处同意禁止在小区内承接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事情。
4.6不准损坏现场财物,否则照价赔偿。
4.7不允许向小区内的业主、住户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
4.8上班时间内禁止随意缺岗,如有需要,分包方现场管理人员须向管理处分管主管征得书面同意。
4.9服从领导分配,完成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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