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和教育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精神,着力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银川市景博学校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文明校园为依托,紧紧围绕银川市教育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学校常规工作中推进,在制度上深化,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使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得以落实,我校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和督查组。
1、领导小组
组长:刘喜林景博学校总校长
副组长:于全高高中部执行校长。
张晓忠初中部执行校长、兼初中部分管德育工作。秦霞小学部执行校长。
王庆学校党总支书记分管行政副校长。
闫克敏分管后勤副校长。
冯丽敏。分管初中教学副校长。
何晓军高中党支部书记、分管高中部学生和后勤工作副校长。
职责:总体负责学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整体谋划和宏观指导,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创建工作,掌握学校创建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一组:创建办公室、督查组。
2、创建办公室
主任:王庆(负责小学、初中校区工作)
何晓军(负责高中校区工作)
副主任:顾世霞吴颖秦永涛张萍张灿松
成员:夏雪周城杨雪丁静陈鑫经瑾杜冰洁王芮徐明明
职责:负责学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安排和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学校的创建实施方案,分解工作责任清单;负责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全面反映我校创建工作的'轨迹;负责学校的自评工作及各项上报工作;负责宣传学校的创建工作。
3、督查组
主任:刘喜林
副主任:何以蕾韩宏
成员:田丽萍张东霞
职责:负责督导检查汇总学校创建工作情况,并就督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各项工作环节的有效落实。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
创建工作任务依据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20xx年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附件1—4(银教发〔20xx〕33号),进行了学校工作任务的分解划分(见附件1《银川景博学校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清单》,附件2《20xx年银川景博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工作手册》)。学校在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网上申报工作责任清单和实地测评工作手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创建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形成上下联动,各尽其责,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创建工作的各个细节,圆满完成创建文明城市的任务。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局创建工作的要求,提出本校创建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
2、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按照《银川景博学校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清单》和《20xx年银川景博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工作手册》的具体要求,制定各部门的创建工作细则,量化具体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3、严格落实督查制。根据教育局文件和《银川市景博学校20xx年创建全
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银川景博学校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清单》、《20xx年银川景博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工作手册》的要求,对各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和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督查的情况定期上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发动宣传。对照上级文件精神,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适合本校实际的创建方案,发布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全校师生创建动员,利用校园网站、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大力营造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动员全校师生全员积极参与,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创建工作材料的积累。
第三阶段:准备迎检。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确保相关资料全面到位,确保相关迎检准备全面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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