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督促道路运输各经营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县运管所决定组织运管干部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进行一次暗访督查。
一、时间及任务
xx年5月26日至6月25日,为期30天,期间对全县各农村客运企业、公交企业、出租客运企业、汽车站、驾校、二类以上维修企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一次暗访督查,暗访人员每次安排不少于2人,具体人员和时间临时确定。
二、组织领导
县运管所成立暗访督查组。
三、督查内容
1、督查农村班线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客运服务质量和安全行车情况,暗访营运驾驶员的工作情况。
2、督查汽车客运站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封闭式管理以及安全例检工作情况。
3、督查城乡客运企业(含农村客运、公交、出租)燃油消耗申报有关情况(包括客运车辆发班记录、加油记录、实际经营线路与核定班线是否相符、里程表是否有效、具体里程数)。
4、督查二类以上维修企业是否存在只收费、不维护、买卖竣工出厂合格证(二保单)现象。
5、督查车辆检测站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检测、买卖车辆检测报告单现象。
6、督查驾校学员学时计时打卡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教练员无教练资格证从事培训工作现象、是否存在乱设培训教学点(不在核定场地练车)现象。
四、工作要求
1、督查人员在督查中应注意证据采集工作,必要时可用手机拍照。暗访结束之后,请相关驾乘人员(站务人员、教练员或工作人员)在调查表上签名确认。
2、督查人员在开展暗访工作期间应注意方式方法,确保人身、财务安全,各暗访人员乘车时应带头主动系好安全带。暗访工作内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向所长报告。每次暗访结束后,应向所长电话报平安。
五、后勤保障
暗访工作人员的旅差费按实际支出给予报销。夜间、节假日的加班费及手机通讯费,不另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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