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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雾霾倡议书

2023-05-1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全体市民,全市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

  11月XX日,市委、市政府作出“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尽快明显改善”的重要指示。这是市委、市政府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回应广大市民共同期盼的重要决策,是提升XX城市形象、建设现代泉城的现实需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每一名泉城市民,在抗击雾霾的攻坚战中,谁都不是旁观者、谁都不能置身事外,每个人的参与不可或缺。唯有凝聚起人人都做抗击雾霾环保志愿者的思想共识,承担公民责任、快速行动,才能逐渐迎来蓝天白云。为此,市文明委特向全体市民,向全市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发出以下倡议:

  争做抗击雾霾环保志愿者,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志愿者在这场抗霾战斗中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在做好本单位教育引导工作的同时,结合部门职能、发挥资源优势,利用学雷锋志愿服务、城乡帮扶共建等载体,组织发动群众积极投身到社会各层面的抗霾治污行动中,广泛开展垃圾清理整治、植绿护绿等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养成低碳生活习惯,减少PM2.5的排放,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争做抗击雾霾环保志愿者,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要利用一切形式开展环保公益宣传,在广场公园、街巷道路、城市出入口、村镇社区等公共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围挡公益广告、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发布贴近群众、生动鲜活的环保公益广告作品,普及环保理念。要大力宣传各类环保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化传播手段,提高环保宣传的时效性、针对性,扩大覆盖面。要实现线上线下的有效互动,组织更多的环保专业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农村、社区、工地、街头,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调动公众参与大气环保积极性。

  争做抗击雾霾环保志愿者,以实际行动践行环保理念。在机关单位和私家车驾驶员中倡导“少用一天公务车,少开一天私家车”,践行“3510”(3公里以内选择步行,5公里以内骑车出行,10公里以内选择公交出行)出行方式,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成为时尚;倡导绿色驾驶行为,节省燃油,拒用低质油品,降低尾气排放,拒乘拒驾黄标车;推进绿色学校、社区和家庭创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绿化美化社区环境和村居庭院、节水护泉、分类投放垃圾等举手可为的环保活动;移风易俗,摒弃污染空气的陈规陋习,不露天焚烧垃圾、秸秆,不焚烧钱纸、祭品,不燃放烟花爆竹,抵制城市露天烧烤,拒用低质燃煤,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

  争做抗击雾霾环保志愿者,切实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各社会企业要教育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既是企业一员,更是一名环保志愿者的工作理念,在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切实落实污染防治标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整治企业超标排污行为,推行清洁生产、绿色发展;要摒弃部门利益,主动完成本单位燃煤锅炉拆除改造、黄标车淘汰等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文明施工、规范操作,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拆迁洒水、裸地覆盖、物料棚化”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扬尘污染,为改善空气质量作出贡献。

  争做抗击雾霾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啄木鸟行动”。扬尘污染、尾气污染、超标排放是我市大气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难点和薄弱环节。广大市民群众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通过新闻媒体、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勇于批评、纠正和举报一切损害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对企业没有落实环保责任,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应及时监督;对城区建筑拆迁工地扬尘、机动车冒黑烟、秸秆及垃圾焚烧、工业企业污染、渣土车抛撒、散装物料车未封闭等污染现象,应随时举报,对各类污染源形成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

  XX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xx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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