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采购人:)
签订地点:
乙方(供应商:)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采购文件要求,经公开采购,上列双方就中标物品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标物品名称、型号、价格(可附清单)
二、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中标物品免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
乙方保证提供的中标物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执行,并免费安装调试。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货到安装完毕后 天内验收, 天内提出质量异议。
四、付款方式
中标物品验收合格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甲方首次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在正常运行 个月后的 天内再支付 %即 元;剩余的 %,至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均不计利息。
五、售后服务
1、乙方对提供的中标物品,按国家和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规定进行保修。“三包”商品目录没有规定的,按质保卡、保修单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项目进行保修,或按厂商的服务承诺进行售后服务并负责维修。
2、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电话后应尽快派维修人员到场,最长不得超过 个工作小时。 个工作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甲方使用。
六、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提供的物品,如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延迟交货,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将中标权转让给其他厂商,否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经双方协商一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每超过一天,扣合同价 %的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额在合同款中扣除。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过一天,处以合同价 %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项或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管理部门先予调解,调解不成可选择。
1、向绍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协议)。
十、采购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方、
乙方、
印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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