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保证对 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享有全部的举办者(出资)权益,且无任何瑕疵或存在第三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瑕疵、质押、抵押、担保、保证及其他造成权利不完整的事由。
承诺自本协议签订时至移交结束期间,除日常经营业务外 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不以任何形式同第三人设立债权债权关系,不以任何形式进行保证、担保。
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9.2 承诺 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移交前原因产生(包括延伸至接收后)的一切纠纷(包括:医疗、劳动、经济纠纷等,表现形式为诉讼、仲裁、协商、人民调解等均不论)及其他法律责任(包括:所欠债务及税款、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完全由甲方承担。如致使乙方遭受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
移交后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9.3 甲方向乙方充分、全面的提供 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所有相关数据及文件、资料,并保证披露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如出现虚假、失实情况,自愿赔偿造成的乙方损失。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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