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项目: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顺利完成工程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宜宾电业局的有关安全规定等,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 合同范围
本合同包括双方签定的经济合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
二、 双方安全职责
(一) 甲方职责:
1、电业局负责审查有关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机具、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有专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审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出(如爆破)作业资格证且符合本工程技术等级要求;电业局负责提供正式施工图纸。
2、供电局负责停送电,以及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3、供电局负责组织乙方工程负责人、技术、安全人员对施工现场查勘,并做好记录(查勘记录表见附件一)。
4、在开工前,供电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工程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人员进行该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表见附件二)。
5、供电局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简称“三措”。),并督促执行(“三措”审查记录见附件三)。
6、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工作,按规定办理有关工作票。
7、甲方安监部门或甲方代表人员对乙方施工中的违规行为有权制止,直至停工整改,因停工引起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二) 乙方职责
1、对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并提供本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资质。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本工程安全施工合同。
3、会同甲方工程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查勘,详细了解第一手现场资料。
4、编制符合本工程实际的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底。
5、在复杂、危险或生产区域内作业,如跨越高速公司、铁路,应单独制定安全措施,经甲方项目管理单位审查合格后实施。
6、在生产区域内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经甲方许可后,方可工作。
7、自觉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安全检查、监督,并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8、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施工管理,严禁使用老幼病残和缺乏安全生产知识的民工。
9、严格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组织施工。
三、 违约责任和经济处罚
1、安全施工保证金
甲方预提乙方工程施工费的5%,计人民币叁拾万零玖仟捌佰贰拾捌元做为本工程的安全质量保证金。发生乙方责任的安全质量事故扣除乙方保证金100%,本工程竣工验收投运15天内,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签字后,返还其应得安全质量保证金。
2、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并可暂停和终止施工合同。
四、 补充条款
五、 附则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验收合格、投运之日失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