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兴国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兴国县人民政府(兴府办发[20xx]21号)批准,并经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兴国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招标内容:兴国县农村集体土地(含建制镇)地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2建设地点:兴国县境内。 2.3项目规模、面积:兴国县辖区 25 个乡镇含1个经济开发区、约4778 个村小组;全县面积约3214.56平方公里(建制镇确权登记范围约7.78平方公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范围约141平方公里,以实际面积为准)。2.4招标金额:约1800万元(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2.5工期:项目总工期自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止,其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成果必须在20xx年9月前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并同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必须在20xx年5月前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并在20xx年9月前完成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全部建设并交付使用。2.6质量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要求,严格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江西省农村地籍调查技术规定》、《江西省农村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及省、市、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等其他相关规定操作,以确保调查成果质量。调查成果必须经江西省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并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2.7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河东片区。包括乡镇为:潋江镇(含经济开发区)、江背镇(试点乡镇)、古龙岗镇、梅窖镇、龙口镇、兴江乡、樟木乡、东村乡、兴莲乡、杰村乡、社富乡、埠头乡、长冈乡十三个乡镇。二标段:河西片区。包括乡镇为:高兴镇、良村镇、永丰乡、隆坪乡、均村乡、茶园乡、崇贤乡、枫边乡、南坑乡、城岗乡、方太乡、鼎龙乡十二个乡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经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或江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质审查符合江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地籍调查及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投标资格;③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违背测绘职业道德的行为。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4.2投标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材料:①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副本;③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④江西省土地登记代理注册证书;⑤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等。(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xx年4月 13 日至20xx年4月 20 日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14:30—17:00分(节假日除外)到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均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xx年5月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此项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招标人:兴国县国土资源局(章) 办公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49号 联系电话: 0797-53107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章) 办公地址:南昌市高新五路966号北六楼 联系人:林祖根 联系电话: 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将军中学往汽车站方向100米处)联系电话:0797-5308856
8、招标监督单位:
兴国县监察局
20xx年 4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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