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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作业责任书

2022-03-3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甲方:分局

  乙方:工程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开挖(临时占用)的管理,完善城市道路挖掘审批管理工作。按照“谁申请开挖、谁负责修复保养”的原则,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由申请单位与建设主管单位共同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城市道路开挖(临时占用)审批由执法部门审核,城管办负责道路开挖(临时占用)前置审批。施工方案提交建设主管单位审定,原则上可以顶管的尽量要求顶管,主车道6米(含6米)以上砼路面不准开挖。经批准临时施工的,应遵循便民、畅通、安全的原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乙方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路面的修复和绿化的修复必须按以下要求完成:

  (一)、开挖标准:行车道的开挖宽度不能小于1米,行人道的开挖宽度不能小于0.5米。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不得超过0.3米),密实度应达到95%以上。

  (二)、行车道的修复要求:

  ①安装管道后必须用砂回填至路基垫层高度并灌水冲实。

  ②路基垫层:20cm厚碎石垫层,压实(夯实)。

  ③稳定层:20cm厚6%水泥石粉层,碾压。

  ④砼路面:22cm厚砼面层(抗折强度≥4.5mpa)。

  ⑤砼面层需要安装Ф12@300钢筋网,原砼面层两边钻孔纵向用Ф12钢筋连接。

  (三)、行人道的修复要求:

  ①安装通信管后必须用砂回填至垫层高度并灌水冲实。

  ②稳定层:5cm厚素石粉层。

  ③砼路面:12cm厚C25砼面层。

  (四)、绿化的修复要求:

  ①绿化植物必须按原品种和规格补植并负责养护恢复原貌。

  ②乙方必须向伦教市政管理处交纳修复位置(按实际开挖面积计算)的绿化保养费(元/平方米·年)1年。(该点需征求环卫绿化科意见)

  位置由起经至止。面积平方米。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用于。

  二、乙方按规定设置安全护栏、交通导向标志及路障警示灯、并进行围蔽作业。

  三、乙方施工作业不得压占检查井、消防栓、雨污水井等设施。

  四、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员、质监员,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质量监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围档外严禁摆放施工机具或堆放施工材料。凡是横挖街、巷、通道或单位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跨槽通道,力求做到方便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挖掘沟槽的泥土必须向围栏内侧堆放,余土必须及时清运,不得影响市容卫生。

  六、涉及设计测量标志、地下管线、文物保护标志等设施时,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不得移位损坏。

  七、可能对其他管线和设施的安全和维修产生影响的施工,乙方须通知有关管线单位派人到现场监护,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八、需要限制车辆通行或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应当事先报请公安交警部门批准。

  九、道路挖掘施工要严格控制作业长度,可采取逐段挖掘,逐段恢复的方法依次前移,要保证围档的实际效果。否则,甲方立刻中止乙方施工待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十、在人流量较大的道路进行施工的,上下班等高峰期间应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通行;在拥挤的道路挖掘修复施工的,应组织施工方案,尽可能利用休息天和非重要节日时间施工。

  十一、在临近居民区挖掘道路的,夜间22时至凌晨6时不得进行有噪音污染的施工活动。

  十二、挖掘沥青、混凝土路以及水泥人行道时应采用切割机进行路面面层切割,必须切割整齐,不得损坏开挖范围外的路面。

  十三、严禁在主要车、人行道上搅拌水泥砂浆等拌合物,使用商品混凝土确有困难的,经甲方批准,可在施工现场附近占用部分道路或场地作为堆放材料和搅拌的场所。

  十四、乙方在沟槽回填时应严格把握质量标准。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不得超过0.3米),密实度应达到95%以上。回填夯实后,必须通知甲方,待甲方代表检查回填合符质量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装行道板、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否则乙方需返工,待甲方确认加填合符质量为止。完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十五、乙方须按审批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施工。如需延长施工时间、扩大施工范围,应先到甲方申请补办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

  十六、沿途管道如涉及城市桥梁架设的,必须独立办理审批手续。十七、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提请执法部门将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因施工损坏道路附属设施、地下管线设施的,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和因安全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盖章)分局代表:

  乙方(盖章)工程有限公司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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