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带给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职责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状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状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常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带给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公司各个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应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组织购置或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室的`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变更后,办公室应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相关费用列入申请部门费用。
第十七条:办公室应维护计算机及设备的注册信息和分布信息,确保每一设备的信息真实可查。
第十八条:信息设备的淘汰、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淘汰或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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