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确保麻醉恢复期病人的安全性,手术室特设麻醉恢复组,此组由麻醉科主任和手术护士长进行统一管理。
2、复苏组必须配备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的护士,具有扎实的临床护理基础及急救知识,掌握各种监测方法,熟练地施行气管插管、心肺复苏、心律失常诊断和常规治疗,并能正确地使用呼吸器等特殊技术操作。
3、复苏室的监测设备、治疗用具、急救药物等都根据麻醉复苏要求配备齐全,病床必须装有车轮,以便随意推动,各项仪器设备应保证性能完好,处于应急状态。
4、患者收入或转出麻醉恢复室,均应由麻醉医师决定,凡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虽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的患者均应进入麻醉恢复室。复苏组护士接病人后应与巡回护士认真交接并协助麻醉医师进行病情监测与诊治。手术病人送到复苏室后,麻醉医师必须向护士详细介绍病情观察要点,开出医嘱后必须告知其去向。
6、待患者清醒,肌力及呼吸恢复的情况评估合格可参照Steward评分,评分>4分后方能离开麻醉恢复室,并按相关规定做好相应记录。
7、如遇到患者苏醒意外延长,或呼吸循环等功能不稳定者,应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考虑转ICU,以免延误病情并由麻醉医生和恢复组护士一同护送,途中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并与病房护士严格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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