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塘县草原生态保护
补助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巴草补办〔2011〕2号
巴塘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资金发放
流程和监管办法
按照甘草补办〔2011〕6号文件《关于抓紧做好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扎实有效地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资金的发放,确保补奖政策顺利实施、平稳有序运行,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发放流程
1、成立成立以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财政局领导为副组长、农牧和科技局、公安、审计、纪检、监察、项目实施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资金发放工作组,负责巴塘县2011年草原补助、奖励资金的发放。
2、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各负其责,使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完成任务和履行责任的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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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牧和科技局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各乡、镇2011年草原补助、奖励资金兑现花名册,并交县财政局审核。
4、各实施乡人民政府按照县财政局审核后的2011年草原补助、奖励资金兑现花名册,进行村级公示,村级公示无异议后,由工作组及时足额将补助奖励资金兑现给完成任务和履行责任的牧户。
5、公安部门要组织各级派出所,确保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的发放安全。 二、资金发放监管办法
1、县财政局按照国家、省、州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设立补奖资金财政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按补助奖励内容分设明细账,实行分级分项核算。 2、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严格监督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发放的全过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资金,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和人员安全,使草补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草原 资金 监管 报告
抄送:州草补办,县草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巴塘县草原生态补奖办公室 201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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