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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防范措施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峨眉山大酒店

关于施工现场动火、动焊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股份公司《关于加强旅游旺季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凡动火、动焊(包括在酒店经营区内进行技改、装修等工程的外来施工单位)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违章操作等引发的火灾隐患,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防范措施:

第一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有发现,立即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条:电焊等明火操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动用明火应严格控制,除餐厅、厨房的日常用火外,维修施工中电气焊割、喷灯烤漆、搪锡熬炼等动火作业,均须报工程部管理人员和保卫部管理人员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并清除周围的可燃物,工程部派专人监护,同时备好灭火器材。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后必须及时归库(或指定地点)并做好密封处理。

第四条:电工、焊工上岗须持上岗证,其他人员严禁进行带电作业。

第五条:在防火墙、非燃烧体楼板等防火分隔物上,不得任意开凿洞孔,以免烟火通过洞孔迅速蔓延。安装窗式空调器,电缆线穿过楼板须开孔时,空隙应用非燃烧材料封堵,空调的风管穿过防火墙和非燃烧体楼板时,应设防火阀。

第六条:电气线路的敷设,通过闷顶或夹层须穿金属管敷设。空调系统风管的保温材料须采用硅酸铝、矿渣棉等不燃材料,严禁采用可燃的能苯乙烯泡沫塑料。

第七条:空调系统的冷却塔在用火管理上是防火重点,不准在冷却塔及附近任意动用明火。

第八条:装饰墙面或铺贴地面时,如采用油漆和易燃化学粘合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作业时应打开窗户,加强自然通风。并且切断作业点的电源,附近严禁使用明火。

第九条:现场保持环境有序,每日收工后必须清理现场。无关人员严禁逗留现场。

第十条:保卫部在施工中进行巡视,发现违规者立即予以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严禁冒险作业,如有发现则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按规定位置放好。

第十三条:保证现场消防安全通道之畅通,保证消防栓、灭火器等设备完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第十四条:教育工人提高消防意识,掌握使用灭火器材的操作方法。

第十五条: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不得隐瞒,火警电话:119。

第十六条:由保卫部和工程部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施工现场的巡查与检查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开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做好到期严格验收工作。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由保卫部、工程部严格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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