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制防火门技术标准要求
本工程使用的钢制防火门必须符合以下规范要求: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464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 5823 建筑门窗术语 GB 5824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 5825 建筑门窗开、关方向和开、关的标志符号 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7633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GB 13685 建筑外门和风压变形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 1385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210 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TH 9 工业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一、 材料及防火要求 耐火极限
甲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2h,乙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0.9h,丙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6h。 二、 门扇的开关放心 1、 2、 3、
右开门为顺时针方向旋转。 左开门为逆时针方向旋转。 防火门开启方向必须为疏散方向。
三、 技术要求 1、
材料与配件
1)、门框、门扇面板及其加固件采用冷轧薄钢板。门框采用1.5mm厚钢板,门扇面板采用1.0mm厚钢板,加固件宜采用1.5mm厚钢板,加固件如设有螺孔,钢板厚度应不低于3.0mm。
2)、门扇和门框内填充材料,用不燃性材料填实。 3)、安装在钢制防火门上的锁、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其熔融温度不低于950℃。
4)、安装在防火门上的合页,不得使用双向弹簧,单扇门应设闭门器。
5)、双扇门间必须有带盖缝板,并装有闭门器和顺位器。 6)、门框设密封槽。槽内嵌由不燃性材料制成的密封条。
四、外观质量
焊接要求,焊接应该牢固,焊点分布均匀。不得出现假焊和烧穿现象,外表面塞焊部位应打磨平整。门框、门扇表面无明显凹凸、擦痕等缺陷。白色亚光漆。
喷涂要求、防火门表面应喷涂防锈底漆,漆层应均匀、平整、光滑、不得有堆漆、麻点、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
尺寸公差表
部位名称 门扇高度 门扇宽度 门扇厚度 极限偏差(mm) 部位名称 +2;-1 +1;-3 +2;-1 极限偏差(mm) 门框槽口高度 ±3 门框侧壁高度 ±2 门框槽口高度 ±1 形式公差表
名称 门框 门扇 测量项目 槽口两对角线长度差 两对角线长度差 扭曲度 高度方向弯曲度 公差(mm) 3 3 5 2 3 门框、门扇 门框与门扇(前列表)高低差 在闭门的状态下,门扇应与门框贴合,其搭接量不得小于10mm,测量部位在门扇两侧和上侧的中点处,读数取最大值准确至1mm,门扇与门框之间的两侧缝隙不得大于4mm,上侧缝隙不得大于3mm,双扇门中间缝隙不得大于4mm,测量部位均
在门扇两侧或上侧或双扇门的中点处,读书准确至1mm。 五、 安装售后
为确保工程中实际使用的防火门发挥正常的功能,由生产该产品的企业进行安装并丰泽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实行产品质量的终生负责制。
如消防监督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在火灾后调查发现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产品有质量问题时,应依法分别追究生产安装单位的责任。
六、 标志、包装、运输要求
1、 标志
(1)、每樘防火门都应在明显位置固有永久性标牌,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2)、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若有); (3)、制造厂名称或制造厂标记和厂址; (4)、出厂日期及产品生产批号; 执行标准:
产品标牌的制作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
2、 包装、运输和使用说明书
防火门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标志铭牌。注明生产厂家、产品名称、耐火等级、产品代号及出厂日期。 随产品应提供如下文字资料:
(1)、产品合格证、证明书编号、产品安装图;装箱单;
(2)、生产厂名称、厂址;
(3)、产品说明书、产品等级、级别、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
(4)、产品性能检验结果; (5)、防火五金配件及附件清单。
(6)生产厂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名盖章。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因行车时碰撞损坏包装,装卸时轻抬轻放,严格避免磕、摔、撬等行为,防止机械变形损坏产品,影响安装使用。 七、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有责任一方承担。 八、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监理和甲方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
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和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订后重新验收。 九、 验收和重新验收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返工,返工完成自检合格后报监理、甲方重新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监理、甲方签字确认后后方可隐蔽,乙方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 项目管理目标 (一)、质量管理措施概述
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机构,项目经理为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不设质量管理科配备专职质量管理员,班组设兼职质量管理员。项目的质量管理岗位设置应满足施工的需求,人员素质应符合岗位资格的要求、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层层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从班组长到项目经理的各级人员质量责任制,做到施工质量有人负责、有人管理。
2、技术措施
进行质量管理策划,编制质量管理规划:根据合同质量目标进行质量目标分解,并落实到个人。重点抓好过程控制,按事前、
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进行相关的工作。过程运行中进行监视、测量和分析,以达到持续改进。编制质量管理规划应按程序文件和相关文件执行。甲方、监理提出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均属于相关文件,项目部应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实施细则。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项目部根据施工设计文件和招标、投标、合同文件及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在施工前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并经监理(甲方)同意后方有效。施工中有较大的修改须按原审核程序进行。技术管理制度的贯彻应结合监理(甲方)的有关要求进行。
(二)、施工各阶段的质量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
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将监理(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制定专人管理,编制有效文件清单。使所有需要的人员及时获得有关文件和资料。
项目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项目技术人员审核图纸防火门位置、等级、数量,并联系甲方、监理单位进行确认。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落实工程材料检验:与确定的试验室进行联系,委托其进行原材料试验。进行工程计量器具及设备的状态检查。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的技术要求。编制外购成品、半成品、加工件计划和技术要求。认真执行工序三检制度,组织或参加中间验收和分
部分项目质量评定。组织检查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要求施工进度与资料归档同步,并建立动态管理的交工资料电子文档。
2、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管理
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工程师组织整理质量记录,编制竣工文件,并做好工程移交准备。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合同质量目标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全面自检和验证。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品处理,并进行整修消缺;组织落实 竣工验收前监理人员提出的整改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后的质量缺陷整改。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应对建筑产品采取保护措施。工程交工后,项目部应编制符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撤场计划。
3、 工序质量的控制措施
(1)、施工中全面控制工序质量坚持质量预控有对策;施工项目有方案;技术措施有交底;配置材料有试验;隐蔽工程有验收;计量器具校正有报告;质量文件有档案。
(2)、人在进行技术交底,按人、机、料、方法、环境五个要素进行分析落实。坚持工程质量三检制,前道工序缺陷未消除之前,禁止下道工学施工。
(3)、制定本工程的质量控制点和质量通病预防措施。进行样板操作示范。
4、确保施工技术材料真实、完整的措施
资料员应随工程进度收集有关工程施工记录及施工技术
资料,保证真实、准确,并按照有关资料验收规定的要求及时整理,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归档保存。项目部资料员应做到使项目文件管理系统目录完整、层次清晰、结构严密。竣工交验资料的编目和排序按照资料管理要求进行,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主动与监理联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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