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新制度经济学主要理论
主讲人: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谢鲁江
在西方经济学的各种理论观点和流派学说中,新制度经济学的崛起是很晚的,但它的地位相当独特,影响十分深远,其研究的领域和课题越来越宽广,并且有成为经济学主流之势。它的代表人物有科斯(1991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等。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发展过程中,无论从理论探讨上,还是实践推进中,也可以看到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因此,新制度经济学应当成为我们了解的重点。 一、新制度经济学概貌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涵义
新制度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制度的经济学理论,它着重于研究人、制度与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它非常注重制度的作用,认为在经济发展中制度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其基本出发点的逻辑是这样的:经济发展的绩效是由人们的经济活动、经济行为造成的,而人们活动、行为的方式和逻辑是由人们的动机决定的,人们的动机则是由他们所生活于其中的制度所诱导、塑造和决定的。因此,制度是影响经济绩效好坏以及确定经济绩效好坏评价标准的最终决定因素。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土地、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有了制度才得以发挥功能。有关制度对经济行为的影响的分析,应当居于经济学的核心地位。但是,以往一直缺乏一套经济学的方法工具(或理论范式)来分析制度,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任务就是建立一套分析制度的经济学范式,并展开对制度的分析。
关于制度的定义有多种,其中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的定义最为简捷,他认为:制度就是管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
(二)交易费用概念的提出与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 1、科斯的贡献
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论文《企业的性质》,被公认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他在文章中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企业如何确定自己的边界?二是,限制企业扩张范围的因素是什么?
这两个问题的含义是这样的:,新古典经济学老是强调市场可以调节一切,是最有效率的调节机制,那为什么还会出现企业,为什么企业会在一定范围内发挥调节作用,而不是一切都完全交由市场来调节?反过来,如果企业调节很有效,为什么市场还会存在?归结起来就是,企业为何可以取代市场而又不能完全取代市场?这就是著名的\"企业与市场的边界问题\"。 科斯认为,企业是一种制度,市场也是一种制度,制度的运行是需要付出成本或费用的,科斯把它命名为\"交易费用\"(也可称为\"交易成本\")。每一种制度在运行和发挥作用的同时,也会产生或付出交易费用。如果交易费用变得过高,制度运行和发挥影响的效率就会减低,就可能需要改进制度,或者由别的效率高的制度来取代。
科斯认为,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即用交易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来替代交易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但企业也不可能无限扩张,完全取代市场。因为企业内交易也有交易成本,如果过高,又会被市场交易所取代。选择企业还是市场,即企业和市场的边界,取决于两者交易费用的比较。
科斯所提出的\"交易费用\"的概念及其所包含的深刻内涵,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发端。有了这一概念,就可以运用\"成本--收益分析\"这种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去分析制度了。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范畴。
2、什么是交易费用
经济学家对交易费用有着各自的理解和界定。
科斯认为,交易费用是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所需要付出的费用,以及谈判、履行、监督经常性契约的费用。
威廉姆斯认为,交易费用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事先的交易费用,即为签订契约、规定交易双方责任和双方的权利所花费的费用;二是事后的交易费用,即签订契约后,为解决契约本身所存在的伺题,包括从改变契约到退出契约等所花费的费用。威廉姆斯对交易费用所涵盖的范围进行了研究,并尝试对交易费用进行计量。他认为,更为具体的讲,交易费用包括度量、界定和保证产权(即提供交易条件)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订立交易合约的费用,执行交易合约的费用,监督违约行为并对之制裁的费用,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等。
阿罗的理解最为直截了当;他认为:\"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 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将交易费用的概念应用于广泛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课题,如:代理关系、寻租活动、企业内部运转、外部性问题对各种类型经济组织形态的考察、各种制度安排、经济史研究,等。
经济学家们对交易费用概念的提出评价很高,他们认为,从零交易费用走向正交易费用,使得经济学获得了对现实问题的新的解释力。 3、科斯定理
到1960年,科斯又发表了一篇经典性论文:《社会成本问题》。科斯在这篇文章中,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它将权利安排(即制度形式)与资源配置效率直接对应了起来;由此,经济学发展中的\"新制度革命\"就拉开了序幕。
科斯定理的比较公认的表述是这样的:如果交易费用为零,无论初始的权利如何界定,资源的配置都是有效率的。
后来经济学家又由科斯定理进一步推出了科斯逆定理或者称科斯第二定理: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 (三)、新制度经济学关子人的行为的假定
新制度经济学对传统的经济人假定作出了修正,对人的行为内涵作出了一些新的分析和假定。归结起来是三点假定:即人的行为动机的双重性、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倾向。 I、人的行为动机的双重性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的行为动机是双重的,一方面人们追求财富最大化,或者说经济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人们又追求非财富最大化。人类历史上制度创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人类这种双重动机均衡的结果。同时,制度在塑造人们这种双重动机方面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新制度经济学提出了人类行为的模型,认为,人的财富动机往往具有个人行为的偏好,而非财富动机则往往具有集体行为的偏好。人们往往要在财富与非财富价值之间进行权衡。这种权衡的过程实际就是在这两者之间寻找均衡点的过程。 2、有限理性
这一假定涉及到人与环境的关系。有限理性是阿罗最先提出的一个概念,现在已经成为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基本性的原理。阿罗认为,所谓有限理性,是指人的行为\"既是有意识的理性的,但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也就是说,人是有意识地想把事情做到最好,但是人的智力是一种有限的稀缺性资源,总不会做到尽善尽美。由此推论,所有复杂的协议、契约、合同,乃至规则制度都是不完全的,或者说都是有缺陷或漏洞的。
诺思认为,人的有限理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环境是复杂的,人们所面临的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这是从客观上来看;二是人对环境的认识能力和计算能力是有限的,
即智力有限,这是从主观上来看的。由此诺思作出两点推论:第一,制度通过设定一系列规则,可以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提高人们认知环境的能力。第二,由于不确定性和人们的认识能力有限,使得每个人对环境反应的主观模型也不一样,从而导致人们选择上的差别和制度规则上的差别。这两点推论,第-点是说明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可以为有限理性的人们提供帮助。而第二点则说明有限理性对制度设立的影响,会影响人们对制度的选择,造成制度上的差异。
3、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
这是指人对自我利益的考虑和追求,意思是,人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以便为自己谋取最大利益的行为倾向。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对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或行为的影响,具有两重性,制度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又可能会诱导出某些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如道德风险、寻租活动等。
另一方面,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也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可以使人们不安于现状,冒风险、寻找机遇、积极创新等,从而推动各种变革,包括制度创新和变革。另一方面,它也可能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一定的危害,即损人利己。这种损人利己又可以区分为两种,一种是\"附带地损害他人的利益,这是一个外部性问题;另一种是。\"人为的\"\"故意的:损害,需要强有力的规则和秩序予以预防、约束、制止和制裁。 (四)、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框架
所谓新制度经济学,实际上是一个庞杂的总汇。它涉及的领域很广,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逻辑,各个新制度经济学家的观点也不尽一致。总起来讲,它大体上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研究内容,即:
l、制度的构成与制度的起源;
2、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包括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 3、制度、产权与国家理论; 4、交易费用(交易成本)理论;
5、新经济史,着重研究制度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
此外,有人把公共选择理论(代表人物布坎南,198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也归人新制度经济学的范围内。
二、制度的构成、起源、功能 (一)制度的内涵与构成 1、制度的内涵。
舒尔茨的界定:\"制度是管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舒尔茨认为,制度是为经济提供服务的。他对制度作了经典性的分类。
(1)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如货币、期货市场等。
(2)用于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如合约、分成制、合作社、公司、保险、社会安全计划等。
(3)用于提供职能组织与个人收入之间联系的制度,如财产、各种权利和责任规定等。 (4)用于确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分配与使用的框架的制度,如高速公路、机场等公用设施的管理与使用,公立学校、医院,科技推广机构,社会福利和救济等, 2`其他经济学家对制度内涵的分析
其他经济学家从制度所具有的特性、功能等角度,对制度的内涵也进行了分析。 (1)制度与人的动机、行为有着内在的联系 (2)制度一种公共产品。
(3)制度与组织是不同的。制度是社会游戏的规则,是人们行为的约束框架,而组织则是
人们根据一定目标和任务而集合形成的一种群体,是社会游戏中的角色。 3、制度的构成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由以下三部分构成的。 (1)非正式约束
非正式约束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行为规则,它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世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在历史上,在正式约束未设立之前,人们的行为主要靠非正式约束来规定和制约。在现实中,正式约束也只占社会整个约束的很少的一部分,人们生活的大部分仍然是由非正式规则来约束的。
非正式约束主要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在非正式约束中,意识形态处于核心的地位,另一个主要的非正式约束是习惯。 (2)正式约束
正式约束,也可以称之为成文约束或成文规则,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以正式文本形式颁布的、并往往以国家权威为后盾强制实施的一系列规则。正式约束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契约等,以及由这一系列规则所构成的等级结构:从宪法到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到具体特殊的细则,再到个别的契约,这些从上到下的一系列规则共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 在正式约束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正式约束实施的\"规模问题\"。
第二,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必须相容的原理。 (3)实施机制
实施机制也是一个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判断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完善,除了看其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是否完善之外更主要的是看这个国家制度的实施机制是否健全有力。 拥有一个强制性的制度实施机制是任何契约能够履行的基本前提。检验一个国家的制度实施机制是否有效(或是否具有强制性),主要看违约成本的高低。强有力的实施机制将使得违约成本变得很高,从而使得任何违约行为都变得不划算,即违约成本大于违约收益。 在现实生活中,制度实施机制的主体一般是国家。 (二)、制度的起源和功能
对于制度,人们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会存在制度,或者说制度是如何产生的?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来说,制度是内生变量还是外生变量?这些问题归结起来就是制度的起源问题。关于制度的起源,经济学家们提出了多种解释。 1、合作问题
以往的经济理论都把制度看成是资源配置的外生变量,从而只能说明竞争,却不能说明合作带来的效率。但是,现代经济学的分析表明,通过合作方式解决争端,所达成的效率总是最大的。
合作的效率与\"同意的一致性\"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认为,评价效率的唯一指标就是同意的一致性。经济学分析显示,至少一方不同意的交易比双方都同意的交易所产生的总效用要低。同意的一致性在实质上就是形成了\"合作解\",即意味着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协议或合约。
新制度经济学在理论模型中引入了制度变量后,就可以有效地说明竞争的双方为什么要进行合作,如何才能有效实现合作。由此,有些经济学家认为,制度的起源在于人们实现合作的需要,形成制度就是为了实现合作创造条件,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为了说明制度在促进合作,提高效率中的作用,经济学家经常以\"囚徒困境\"模型来论证(见下图)。
A 1年
1年B 3个月
10年C 10年 3个月D 5年 5年
在传统经济学理论中,个人的效用完全是个人选择的结果,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其结果只能是竞争。每个人既不会考虑自己的选择对别人选择的影响,也不考虑别人选择对自己的影响。而囚徒困境则说明,个人的效用不仅取决于他自己的选择,而且依赖于他人的选择。因此,这一模型说明了一个社会运行的基本原则:社会经济生活需要合作。
囚徒困境实际上对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可以把个人的自私自利转化为某种社会最大福利的假定,提出了质疑。在一定条件下,每个人的\"自私\"不一定就会\"自利\",恶性竞争的结果会是两败俱伤。人们经过类似囚徒困境这样的事例,会逐步发现,合作比\"自私\"更有利,共同遵从一定的合作规则比通过欺诈获得几次不义之财更有利。这样,制度(合作规则)就会被需求并产生作用。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这种合作精神、\"利他主义\",并不是某种道德说教的结果,它同样是符合人们对自身利益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原则的,只是人们通过对成本--收益的分析比较,发现合作、双赢所带来的利益可能会更大,所以会作出遵守规则、进行合作的选择。他们认为,在个人的效用函数里,既有利己主义,也有利他主义,人们倾向于哪一方面,主要受制度因素的影响。
囚徒困境还揭示了人们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动机。法官之所以迫使囚徒作出了非最优的选择,在客观上是利用了囚徒信息沟通渠道的封闭,这就使得囚徒的判断能力大为降低,有限信息和有限理性使得囚徒无法达到效用最大化。这也说明了对制度的需要,说明了在社会成员之间形成制度或必要的游戏规则的重要性。可以设想,如果囚徒事先确定了不能改变、必须遵守的规则,这样,在相互无法沟通的情况下,就可以依赖制度规则,大大降低对对方行为不确定性的疑虑,从而有助于共同作出最优的选择。
同样道理,除了法官在客观上制造了有限理性的环境之外,囚徒各自的机会主义动机,在他们作出非优化选择中,也起到了作用。大家各自想着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结果却是共同陷入了非最优的选择。因此,运用制度来约束人们的机会主义倾向,对于达成个人最优与集体最优的一致性(即提高\"同意的一致性\"),或者内部效率与外部效率的一致性,就是非常必要的。
2、其他关子制度起源的论述
(1)科斯的制度起源理论:交易费用
科斯的理论揭示了交易费用与制度形成的内在联系,强调了合理的制度安排(交易费用低),对提高经济效率的至关重要的决定性意义。通过交易费用概念,科斯实际上也提出了一个\"制度效率\"的问题,即根据交易费用的高低,可以分析一个制度内部运行效率的高低,也可以对不同制度(也可以比较不同组织)之间的优劣作出比较。不合理的制度,会阻扰交易,或者使交易成本非常昂贵,从而妨碍经济效率的提高。
这样,科斯就提出了制度选择的标准,从另一个角度(非收入和财富的角度)解释了制度变迁和创新的动因,即不断追求降低交易费用。
(2)、诺思的制度起源理论:交换形式的发展提出了建立制度的要求
诺思认为,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经历了两类交换形式,即从简单的交换形式到非个人交换形式。
在简单的交换形式下,专业化和分工处于原始状态,人们交易的范围 (从空间到内容)都很简单,参加交易的人很少,重复率很高,交易的当事人之间拥有对方的完全信息。所以,就不需要建立一套制度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来减少不确定性。
随着专业化和分工的日趋发达,交换大大扩张,出现了非个人交换形式。在这种交换形
式下,交易及其复杂,交易的参与者很多,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欺诈、违约、偷窃等行为不可避免。'这样,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之间就会发生背离,如果个人收人与其投入不相称,他便会失去从事生产性活动的动力,社会效率也难以达到最优。
诺思认为,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其所描绘的状态只能是简单交换形式,而说明不了复杂的非个人交换形式。在后一种形式中,会产生\"囚徒困境\"和\"搭便车\"现象。因此,制度就应运而生。制度的作用在于,规制人们之间的交换关系,减少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把阻碍合作的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促进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一致性。 (3)解决资源稀缺或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所带来的问题 这一种认识,把制度的起源与资源配置联系在-起,他们认为有两种情况导致对制度的需要。
第一种情况,由于资源变得稀缺,可能会导致社会的冲突,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经济活动正常进行,就需要作出一定的制度安排。如加拿大海狸捕猎活动的产权制度安排。 第二种情况,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导致自发的或自觉的制度变迁。原有的制度不能有效地动员资源,满足人们的利益要求,就会导致制度变迁的要求,带来新的制度的产生和实行。如我国小岗村家庭承包制度的自发实行。 3、制度的功能
制度的起源说明制度具有社会经济活动所需要的功能。众多经济学家对制度功能进行了深入广泛地分析论述,归结起来,突出的有以下一些方面:降低交易费用;为合作创造条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收益水平;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制度创新有利于外部利益内部化;抑制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等等。 三、产权理论
对于我们国家来说,产权理论可能是新制度经济学诸理论中影响最大的理论,也是被误解、扭曲、甚至误导最多的理论。这里谈一下产权理论的原意,以及对产权理论的认识。 (一)产权的含义 关于产权的含义,《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认为:\"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
德姆塞茨认为:\"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它之所以有意义,就在于它能使人们在与别人的交换中形成合理的预期。\"
最早提出产权理论的科斯特别强调产权与所有权的区别,他认为,产权是人们所拥有的\"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力\",\"产权体现的主要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的关系\",产权\"所要决定的是存在的合法权利,而不是所有者拥有的合法权利。\"
阿尔奇安认为,要把产权定义为人们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使用资源的权利,或者说人们使用资源的适当规则。
上述一系列的关于产权含义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产权实际上说得是,人们可不可以利用稀缺资源,以及利用稀缺资源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的权利或规则。再说的简单一些,产权就是人们行为的权利或规则。 (二)产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产权概念与所有权概念是有区别的。在英文中,产权是\"pmduct rights\",而所有权则是\"。ownership\"。可以这样说,所有权是物的归属权问题,:它是一个单一的权属。而产权则是对权利在人们之间分配的一种制度性安排,它是一组权属关系。产权所要确定的是,在一个经济共同体中,或者在彼此的经济交往中,人们各自应当拥有的权利及应当承担的责任。所有权回答的是物的归属问题,而产权所要回答的是,各种权责利关系的合理配置问题。所以科斯才特别强调产权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而以上各个经济学家的论述中,才不约而同的把产权都归结为:人们行为的权利或规则。
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我买了一台电视机,拿回家中使用,从物的所有权来说,已经没有疑义是属于我了,从厂家或商家手中转到了我的手中。但是当电视机出现问题、发生事故时,我拥有向厂家或商家要求维修或赔偿的行为权利,而厂家或商家则有对此负责的行为义务或责任。我作为消费者与厂家或商家的后面的这种关系,不是所有权关系,但是是一种产权关系。这种产权关系有没有、合理不合理,就关系到消费品市场的培育和完善问题,影响到消费和生产,影响到需求和供给,从而也就影响到经济发展、资源配置。 因此,不断推进产权改革的根本含义,是使人们之间的各种权责利关系安排的更加合理,更有利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经济活动的效率更高,而不是说简单的搞\"私有化\",把物分给私人、归属给私人。按照科斯的认识,即使把物都归属给私人,如果对责权利关系不作出合理的制度性安排,经济照样是没有效率的。这就是科斯在私有制条件下提出产权理论的本意。也就是说,当科斯提出产权理论时,他针对的并不是公有制,而针对的是私有制,他产权分析的内容,是在私有制条件下,仍然有大量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经济危机,比如市场失灵等。所以,把产权改革扭曲为简单的私有化运动,是一种误导,既不符合产权理论的本意,实践上也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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