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标体系
针对企业来说,最主要的变化是十三五期间执行的考核体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改为十四五考核体系《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部分内容发生了变化,主要变化如下:
(1)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中提出了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的责任制要求,原来只是要求“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妻任制度”,没有明确全过程管控要求。
(2)标识制度中评分要点中细化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样式错误考核要求,取消了运输环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要求。
(3)管理计划制度中评估方法增加了“比对近三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产生量有较大变动,应提供说明材料”要求;增加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备案要求,有内容变化就变更,不再提重大改变情形,原来只有重大改变才变更。
(4)增加排污许可制度,产生的固废应有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5)“申报登记制度”调整为“台账和申报制度”,强调了危险废物产生、入库、出库、自行利用处置等各环节台账记录的要求,而且分值比较高,达到6分,评估方法包括核对逻辑关系,管理台账、转移联单和经营台账核对等。
(6)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删除了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应及时申报要求,有较大变动,
仅要求提供说明材料。评估方法中增加了至少抽选⒉种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进行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流向核实,对比近三年申报资料确认是否有较大变动。
(7)源头分类中增加“所有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均按种类分别收集”要求,评估环节增加根据工艺流程现场核查分类收集情况。
(8)删除经营许可要求,在转移要求中增加了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核实要求,并核对受托方收集、利用或者处置相关危险废物情况,分值达5分;删除了向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要求;删除了转移联单保存要求,强调了跨省转移要求。
(9)应急预案备案中增加了向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麦的部门备案要求。
(10)业务培训内容不再作为考核项,而是作为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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