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本企业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
监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规范企业的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工会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 工行使民主权力的组织机构。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企业经营管理者生 产经营的职权。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本企业党委(支部)的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正处理国家、企业、职工的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六条 听取企业经营管理者提出的本企业重大发展计 划和经营方针,职工培训计划和职工养老、工伤等保险执行情况。 第七条 审议通过经营管理者提出的工资调整计划、奖金 分配方案、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方案、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企业法 人代表或主要管理者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为企业共谋发展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九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受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 选为职工代表,代表的构成工会会员为主体。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以班组、科室或车间、分厂为 单位推选(代表人数根据本企业职工人数确定,5%-30%,200人以下企业一般召开会员大会,确需召开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不得少于40人)。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中要有一线职工、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企业领导和其他方面的代表,中层以上干部占代表比例五分之一,要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职时间同工会换届同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由原推选单位及时替补。职工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 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有权参加企业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 职工代表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和各项活动所占用的时间
按在职待遇。
四、 职工代表要努力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业务技术和管理能力,关心企业的发展。
五、 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 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六、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带头 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会议制度和组织工作
第十四条 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或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经营者和工会委员会协商或有三分之一以上职工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所作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才能生效。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设主席团,由X人组成,成员由企业领导、工会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组成人员由工会和企业领导协商提名,提交大会通过。主席团实行常任制,任职时间与职工代表同期,如因工作变动及时替补。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一般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度主持,企业主要领导代表行政工作报告,会议要围绕增加企业活力、
促进企业发展、保护职工利益等重大问题确定议题。
第十八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应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承办工作。
一、 组织各分工会或工会小组推选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 向企业行政领导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 负责收集整理职工提案、建议等有关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材料。
四、 在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负责处理本企业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会同企业有关行政部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案等具体事项。
本办法于X年X月X日X届X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下划线部分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会
20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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