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是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的。这个定义实质上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普通话的标准,那么这些标准如何理解呢?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以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为标准,并不是把北京话一切读法全部照搬,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从1956年开始,国家对北京土话的字音进行了多次审订,制定了普通话的标准读音。因此,普通话的语音标准,当前应该以1985年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及1996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为规范。

就词汇标准来看,普通话“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指的是以广大北方话地区普遍通行的说法为准,同时也要从其他方言吸取所需要的词语。北方话词语中也有许多北方各地的土语,不能把所有北方话的词汇都作为普通话的词汇,要有一个选择。有的非北方话地区的方言词有特殊的意义和表达力,北方话里没有相应的同义词,这样的词语可以吸收到普通话词汇中来。普通话所选择的词汇,一般都是流行较广而且早就用于书面上的词语。近年来,国家语委正在组织人力编写《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对普通话词汇进一步作出规范。

普通话的语法标准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标准包括四个方面意思:“典范”就是排除不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白话文”就是排除文言文;“现代白话文”就是排除五四以前的早期白话文;“著作”就是指普通话的书面形式,它建立在口语基础上,但又不等于一般的口语,而是经过加工、提炼的语言。

哪些行业人员必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要求是什么? 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1994年10月30日联合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办法(试行)》,将测试工作的重点放在普通话水平需要达到一级或二级的人员。测试对象是: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现年满18岁(个别可放宽到16岁)之间的下列人员:

一、 中小学教师;

二、中等师范学校教师和高等院校文科教师;

三、师范院校毕业生(高等师范里,首先是文科类毕业生);

四、广播、电视、电影、戏剧以及外语、旅游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

五、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六、从事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和影视配音的专业人员; 七、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和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一种目标参照性考试,是对应试人掌握和运用普通话规范程度的检测,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能力水平的测试和评价。它的等级标准共为三级,每级又划分成两个等第,即甲等和乙等。获一级甲等的测试要求是总分在97分(含97分)以上;一级乙等是在92分(含92分)以上。二级甲等在87分(含87分)以上;二级乙等在80分(含80分)以上。三级甲等在70分(含70分)以上;三级乙等在60分(含60分)以上。 现阶段对一些岗位和专业人员的普通话等级要求是:

(一)教师和师范院校毕业生达到二级或一级水平,语文科教师应略高于其他学科教师的水平;

(二)专门从事普通话语音教学的教师和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配音的专业人员,以及与此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应达到一级甲等或一级乙等水平。

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以及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正体字以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选用的字为准。不过该表公布后又作了几次调整,一共恢复使用了28个被淘汰的异体字(参见“学习《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一题)。

简化字以1986年10月由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中所收的简化字为准。

传承字是指历史上流传下来沿用至今,未加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字。

规范汉字的字形以1988年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规定的新字形为准。

此外,作为现行规范汉字的依据的还有:1977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计量局发布的《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1981年国家标准总局发布的《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1955年到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更改的地名生僻字等。

\"语言文字规范化\"手抄报资料

一、什么是汉民族共同语?

民族共同语是民族内部通用的语言,是一个独立民族的主要标志之一。

汉民族共同语的产生年代还不能说得很确切,最晚在上古的夏商周和春秋时期就产生了。当时的民族共同语叫\"雅言\",主要流行于黄河流域,《诗经》的语言就是雅言,《左传》、《孟子》中都有一些用雅言解释方言的例子。

汉代的民族共同语叫\"通语\",也叫做\"凡语\"、\"凡通语\"或\"通名\",西汉扬雄编著的《方言》就是用当时的民族共同语\"通话\"来解释各地的方言的,这是我国第一部方言著作。隋、唐时代,人们做诗词、写文章非常注意\"正音\",因此很多韵书应运而生。韵书的出现,\"正音\"风气的盛行,都在客观上起到了推行民族共同语的作用。元代的民族共同语叫\"天下通语\",周德清的《中原音韵》记录的就是当时的民族共同语。

汉民族共同语和各个方言都来源于上古汉语,同出一源。汉民族共同语是在某一个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咱们的汉民族共同语就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普通话已于1982年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从此,普通话具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成为全国通用的语言。

二、普通话等于北京话吗?

有人认为普通话就是北京话,比如可以说\"她会说普通话\",也可以说成\"她会说北京话\",这就是把普通话跟北京话当成一回事。其实严格地说,“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相声大师侯宝林在《普通话与方言》这个相声段子中就形象地指出了普通话同北京话的区别。

普通话是汉民族共同语,而北京话只是诸多方言的一种。普通话是在北京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成为民族共同语后就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普通话的定义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一般认为,这个定义是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对普通话加以规范。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以北京音系为标准音,即北京话的声母、韵母、声调系统,而不包括北京话的土音;同时,普通话词汇也不包括北京话中的一些土话。

方言区的人学习普通话一定要注意,不能完全按照北京人特别是老北京人的语音、词语来说话,要注意分辨哪些是北京人的土词、土语。怎样分辨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多听普通广播、电视,多听普通话教学录

音、录像带,学说标准的普通话。 三、推广普通话宣传口号

(1)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3)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 (4)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5)普通话:神州音,华夏情 (6)普及普通话,四海是一家 (7)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8)积极普及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 (9)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10)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11)新闻媒体要成为推广普通话的榜样 (12)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 (13)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14)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15)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16)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17)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8)说普通话,从我做起 (19)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20)普通话,使你我靠得更近

(21)普通话--时代的需求,时尚的追求 (22)普通话----让生活更精彩,让社会更温馨 (23)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24)文明语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 (25)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乐融融 (26)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

语言文字规范化稳步推进

2001年1月1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全面走上了法制的轨道,对于促进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意义重大。一年来,围绕贯彻实施该法律,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国家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稳步推进。

城市人口集中,地区辐射力强。2001年,国家启动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第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也以重庆、广州和上海等方言区为重点,举办了不少有新意和特色的活动。如南京市组织了以“迎华商大会,净化古城市容”为主题的“啄木鸟行动”,对社会用语用字进行了有效整治。

语言文字法施行以来,各级学校积极把普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纳入学校管理常规,采取措施消除使用方言和不规范汉字的落后现象。如浙江宁波慈溪市把工作重点放在教师队伍上,建立推普示范单位结对辅导制度,严格教师职业资格的普通话要求,效果明显。

在国家机关,越来越多的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在重庆市一次市政府办公会上,市长要求“每一位发言者都使用普通话”,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一年来,新闻出版部门从自身做起,净化语言文字的环境。甘肃省为提高广电系统的普通话水平,对全省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进行了全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已有90%以上人员达到规定等级。2001年,国家语委组织信息产业部、民政部、建设部、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等十几个行业系统研究了主要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建立了工作联系和协调机制。目前,金融、信息等许多公共服务行业已把语言文字规范要求列入本系统有关岗位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

规范语言文字需要齐抓共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以来,“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观念已然深入人心。然而,推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并非易事。

2001年4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家语委组成调研组,赴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四省调研该法的贯彻情况。调查发现,有的省没有语言工作委员会,

地市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也不健全。在西北地区,一些地方由于环境封闭,语言观念陈旧,说普通话还被人讥笑,甚至有家长不赞成用普通话教学;有人认为当地属北方方言区,语言交流障碍不明显,不重视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南方地区,有人认为公务员不必专门培训普通话,“只要能听懂就行了”;一些学校用方言授课的现象仍较严重,有些城市繁体字等不规范用字现象有所回潮。 这虽是局部地区的情况,但也反映了面上的一些问题。国家语委强调,维护语言文字的纯洁、健康,不但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关系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大问题。当前,社会语言应用空前活跃,语言文字作为交际工具的作用日益突出,这种情形下,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力度尤为迫切。另一方面,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共有70多种语言,50多种现行文字,这决定了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不可能一蹴而就。国家语委有关负责人认为,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键在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及时出台具体的相应法规或实施办法。同时加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和监督。由于涉及面广,这项工作不仅要依靠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其他部门也必须协同配合,齐抓共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