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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J×××-×××
TD TD/T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
Assessment Code of Practice for Engineering Quality
of Land Consolidation Projects
(征求意见稿)
××××-××-××发布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布 TD/T ××××—20××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总则 ................................................................................. 1 4 工程划分 ............................................................................. 1 5 工程质量评定 ......................................................................... 2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4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 5 附 录 C(规范性附录) 单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 6 附 录 D(规范性附录)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表..................................... 7 附 录 E(资料性附录) 工程划分表 ..................................................... 8 附 录 F(资料性附录) 条文说明 ...................................................... 1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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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建立完善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管理标准体系,规范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计划,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为土地整理项目质量评定的通用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适用范围; ——总则; ——术语;
——工程划分;
——工程质量评定。
本规程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规程起草单位: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本规程参加编制单位: 本规程参与起草人: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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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2.1 外观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2 基本项目
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指标内容。
2.3 允许偏差项目
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过程中,规定有偏差范围的项目,一般均用量来表示。 2.4 主控项目
允许偏差项目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项目。 2.5 一般项目
允许偏差项目中除主控项外的项目。 2.6 “三检”制
指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项目经理部专职质检机构终检制度。 3 总则
3.1 目的
为加强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工程质量评定方法和标准,使工程质量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3.2 适用对象
本规程适用对象包括土地整理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 3.3 质量评定等级划分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 3.4 引用的主要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19000 2000 idt ISO9000: 20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4 工程划分 4.1 一般规定
4.1.1 工程划分应便于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和管理工作,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四级划分。单项、单位、分部工程划分见附录E。
4.1.2 工程划分应符合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特点,需结合项目区(片)分布、施工标段划分、施工合同等要求进行。
4.1.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同一工程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管理和评定。 4.2 工程划分职责
4.2.1 监理单位应征求设计、施工等单位意见,负责完成工程划分,确定重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
4.2.2 监理单位应在开工前将工程划分结果报项目承担单位备案。
4.2.3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工程划分结果进行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将调整情况报项目承担单位备案。 4.3 单项工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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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按单项工程划分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它工程等五个单项工程。 4.4 单位工程划分 4.4.1 土地平整工程
按项目区(片)、施工标段、耕作田块布局等将土地平整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4.4.2 灌溉与排水工程
按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输配电工程划分单位工程。 4.4.3 田间道路工程
按支道、田间道、生产路划分单位工程。 4.4.4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按农田防护林工程、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划分单位工程。 4.5 分部工程划分 4.5.1 土地平整工程
按相同平整类型中相邻的若干个田块划分分部工程。 4.5.2 灌溉与排水工程
a) 水源工程按塘坝、小型拦河坝、泵站、农用井、小型集雨设施划分分部工程。 b) 输配水工程按明渠、低压管道、喷灌、微灌工程划分分部工程。 c) 排水工程按明沟和暗渠(管)排水工程划分分部工程。
d) 渠系建筑物工程按水闸、渡槽、倒虹吸、涵洞、农用桥、跌水、陡坡、量水设施工程划分分部工程。
e) 输配电工程按高(低)压输电线路、变压器及配电装置安装工程划分分部工程。 4.5.3 田间道路工程
a) 按每条支道划分分部工程。
b) 按施工方法、材料、工序等相同的若干条田间道划分分部工程。
c) 按同一项目区(片)或施工标段中施工方法、材料、工序相同的若干条生产路划分分部工程。 4.5.4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a) 农田防护林工程按农田防护林、梯田埂坎防护林和护路(护沟、护渠、护岸、护堤)林划分分部工程。
b) 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按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坡面防护工程划分分部工程。 4.6 单元工程划分
按土地整理各专项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划分。 5 工程质量评定
5.1 评定内容
5.1.1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是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其评定内容包括施工质量、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外观质量及质量检验资料等。
5.1.2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项目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5.2 一般规定
5.2.1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技术负责人,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5.2.2 工程质量评定应符合本规程和国家及行业有关施工质量管理的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5.2.3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对施工单位检评资料进行确认,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5.2.4 工程质量检验项目、数量和方法应符合土地整理各专项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要求。 5.2.5 工程质量检验数据应真实可靠,检验记录及签证应完整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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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土地整理各专项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中尚未涉及的工程项目,其质量标准及评定表格,
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补充编制。 5.2.7 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部门。 5.2.8 经检验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a) 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应对同一取样批次进行两倍数量检验,对仍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清运出场。
b) 单元(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进行处理或返工重做,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5.2.9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5.3 质量评定程序 5.3.1 施工单位自检
a) 施工单位须对工程质量按“ 三检”的检验制度进行自检。
b) 施工单位须按土地整理各专项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并报监理单位复核。
5.3.2 监理单位复核
a)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填写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b) 监理单位抽样检测的方法和数量应符合合同及监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5.3.3 项目承担单位认定
项目承担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监理单位出具的分部、单位、单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进行认定。 5.3.4 争议处理
当对工程质量评定存有重大分歧、争议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4 评定标准
5.4.1 项目工程质量评定
单项工程质量全部合格的,评为合格。 5.4.2 单项工程质量评定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的,评为合格。 5.4.3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的,评为合格。
5.4.4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满足下列条件的,评为合格: a) 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b) 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5.4.5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按各专项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单元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及时处理: a) 全部返工重做的,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b) 经加固补强达到设计要求的,可评为合格。或虽达不到设计要求,但不存在安全隐患、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可视为合格。
5.5 数据处理
5.5.1 测量误差的判断和处理、数据保留位数、数值修约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规定,其中:
a) 质量检验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b) 合格率保留一位小数。
5.5.2 实测数据是质量评定的基础资料,严禁伪造或随意舍弃检测数据。对可疑数据,应检查分析原因,并做出书面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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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项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项次 1 2 3 4 施工单位 自评结果 单元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量 施工单位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监理单位 复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项目承担 单位认定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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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项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量 项次 1 2 3 4 施工单位 自评结果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日期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监理单位 复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项目承担 单位认定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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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单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项目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单项工程量 项次 1 2 3 4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日期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 施工单位 自评结果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项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 监理单位 复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项目承担 单位认定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质量等级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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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表
项目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主要工程量 开工、竣工日期 项次 1 2 3 4 施工单位 自评结果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项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 监理单位 复核意见 质量等级 项目承担 单位认定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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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E (资料性附录) 工程划分表
单项工程 单位工程 按项目区(片)、施工标段、土地平整工程 耕作田块布局等将土地平整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土坝 塘坝 堆石坝 砌石坝 小型拦河坝 溢流坝 非溢流坝 灌溉泵站 泵站 排水泵站 灌排结合泵站 供水泵站 机井 农用井 管井 大口井 辐射井 小型集雨设施 灌溉与排水工程 明渠 蓄水池 水窖 U形渠道 梯形渠道 矩形渠道 输配水工程 喷灌 微灌 排水工程 明沟排水 暗渠(管)排水 节制闸 进水闸 分水闸 退水闸 排水闸 渡槽 倒虹吸 涵洞 管涵 低压管道 固定式喷灌 移动式喷灌 滴灌 按相同平整类型中相邻的若干个田块划分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 水源工程 水闸 渠系建筑物工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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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砼矩形盖板涵 砌石拱涵 农用桥 田间道桥 人行桥 跌水、陡坡 量水设施 输电线路 低压输电线路 输配电工程 高压输电线路 变压器 配电装置 支 道 按每条支道划分分部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 按施工方法、材料、工序等相同的若干条田间道划分分部工程 生产路 按同一项目区(片)或施工标段中施工方法、材料、工序相同的若干条生产路划分分部工程 农田防护林 农田防护林工程 梯田埂坎防护林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护路、护沟、护渠、护岸、护堤林 境保持工程 岸坡防护工程 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沟道治理工程 坡面防护工程 其它工程 根据实际工作内容按设计进行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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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F (资料性附录) 条文说明
F.1 前言
随着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迫切要求建立完善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体系,统一尺度,科学合理地进行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和稽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计划要求,为完善土地整理项目质量评定规范,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地开展土地整理项目质量评定工作,本规程起草单位根据有关项目质量管理的最新要求,编制了土地整理项目质量评定的通用标准。
本规程所述土地整理项目包括整理、复垦、开发等工程项目类型。 F.2 术语和定义
本规程所称工程划分是指对土地整理项目各类工程进一步划分,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隐蔽工程、重要单项工程、主要分部工程等,其概念的内涵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相同。 F.3 总则
F.3.2 适用对像
本条其他参建单位是指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
F.3.4 引用的主要标准
本条规定除直接引用《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外,还间接遵循了相关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F.4 工程划分 F.4.1 一般规定
F.4.1.2 为便于工程质量评定与监理工作的开展,对具体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划分要结合项目区(片)分布、施工标段划分、施工合同等情况进行,提高可操作性。 F.4.1.3 本条同一工程划分指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 F.4.2 工程划分职责 F.4.3 单项工程划分
本条其他工程是指按《工程建设标准》分类体系,结合土地整理项目实际情况划分的其他工程类型。 F.4.5 分部工程划分
F.4.5.1 本条相同平整类型是指土地利用类型相似,工程类型相同的平整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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