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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维护秩序维护员的安全

2022-06-02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Observer>一线观察 谁 来的安全 维护秩序维护员 ■文/本刊记者杨艳利 一家酒店门口找到龚波并行凶。 区域公共秩序的工作人员。在监控、巡 据了解,去年12月,粤海街道与龚波 视、门岗执勤、疏通车辆等维护秩序的过 案件回溯 所在的汇运丰公司签订合同,通过购买 程中,难免会遇到危险的人或事,那么在 龚波是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辖区内 社会服务的方式,由公司的30多名员工负 他们自身的安全受到实实在在的威胁时, 汇运丰物业服务公司的员工,9月9日晚上1O 责协助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包括清理非 应该如何来处理这种危机?他们的安全 点多钟,他与几名同事在执行辖区内巡查任 法烧烤、乱摆卖等。他们并非执法人员, 谁来维护,如何维护?如果他们受伤遇难 务后,被—名外号“强强”的本地男子用匕 遇到这些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劝 了,谁来为他们支付昂贵的医疗费?谁来 首刺中颈部要害,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同 导,但就这样,也招来了个别非法经营者 保障他们自己以及家人将来的生活?这都 时还有三名同事受伤。 的记恨以致报复。 是很现实的问题。 在事发前,他与几名同事在南油片区巡 秩序维护员遭来杀身之祸,并不罕 查,制止了两宗在华明路口的非法烧烤。这 见,甚至是常有的事情。我们都知道,秩 先从秩序维护员的改名说起 两个烧烤摊是一个外号“强强”的人出租 序维护员,是指受聘于物业或安防管理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群人被称作 经营的,此人在南油一带颇有势力,听闻此 企业,按有关规定、行业规范(标准)或 “保安员”,并且事实上也往往在人们的 事,就揣E—把2O多公分的匕首,在龙城路 管理企业规章制度,具体实施维护管理 潜意识中被赋予太多的责任,与城管或警 68 l S M砌.呻 一线观察<Observer 察等执法者不同,秩序维护员没有执法的 权力,只承担了物业管理行业中秩序维护 工种的职责。早在2008年2月26H,中国物 业管理协会下发中物协[200811号文件,建 议今后物业服务企业对从事物业管理区 的在小区里走动就上去问问,搞不好还会 招来一顿骂。晚上铁门一关,小偷即使是 在楼上偷盗,我们也无法逐层上楼查看。 于秩序维护员而言,有着对自己安全 的担忧,于物业服务公司而言,担忧也同 样存在,他们在秩序维护员处理危险的 事隋上,也有自己的态度。 在工作中,秩序维护员身上只配带简 单的照明工具、对讲机等,与作案分子相 比,他们是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有 时候还要面临一对多的处境,稍有不嗅, 域内的秩序维护和协助开展安全防范的 工作人员使用“秩序维护员”称谓,不再 遇到危险巧应对 在国务院颁布的 物业管理条例 使用“保安员”的称谓。 之所以如此改名,是因为“保安”一 词隐含“保证安全”、“保护安全”之意, 与物业服务企业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安 全防范的职责并不相符。物业服务企业 的秩序管理人员使用“保安员”称谓,容 易引起误解,产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保 证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错觉。而以往 也曾出现过业主以“保安”为由追究物业 服务企业管理责任的案例,引发诸多矛盾 和纠纷。此次改名就是为了消除不必要的 误解,准确界定行业责任。 物业管理维持秩序和协助安全性防 范工作的服务属于私法范畴,物业服务企 业与业主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其承担 安全事务的义务和责任主要受双方合同 的约定,并非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治安属 于公法范畴,是指公安机关所负有的维 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 权益的职责,与物业管理的责任是绝然 不同的。 时至今日,“保安员”的称呼还在被 很多人在口头上习惯性的延用,人们对秩 序维护员的责任也尚未完全厘清。尤其于 业主而言,甚至希望秩序维护员做的就是 警察的事,而实际上,秩序维护员在维护 秩序时,存在了太多的“弱点”,使他们很 难去与警察的执行力相比。 身处弱势易“受伤” 作为秩序维护员,巡逻是必不可少 的,但是晚上小区灯光黑暗,给他们防贼 捉贼维护安全增加了难度。如果有不名分 子驾车进入小区,即使可疑,他们能做的 也只不过是报警或暗中监视。曾经有一位 秩序维护员说过,小偷脸上不会刻字,全 靠我们自己的警觉,有时候觉得有人奇怪 会受辱受伤,最糟糕的,还有可能付出生 命的代价。某一年,某小区的值班秩序维 护员注意到一辆三轮电瓶车驶出小区。 几分钟后,一位业主一边大喊着“捉贼” 一边气喘吁吁地跑到小区门口,无奈的 是,车子已经开得没了踪影。原来刚才开 着电瓶车离开的是位偷车贼! 当天晚上七点多,被偷了电瓶车的业 主气J愤难耐,打电话给物业服务公司进行 投诉,指责秩序维护员没有拦住偷车贼。 对此,秩序维护员很是委屈:“他是正常 开车出门,我们没有理由拦下o”秩序维护 员向业主解释自己没有执法权,不能随便 阻拦车辆进行盘问,但业主却觉得小偷 能进入小区进行盗窃,秩序维护员难辞 其咎。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 秩序维护员一气之下说出了自己的 难处:“即使知道是小偷,我也要看情况 去抓,如果他带着刀对付我一个人,我受 了伤怎么办?”这名秩序维护员坦言,物 业服务公司并没有为他们购买保险,也没 有任何书面协议确保他们捉贼受伤能得 到赔偿。不由为之一叹,下意识的保护自 己也是人的本能,我们没有理由对他们求 全责备。 当然,根据我国劳动相关法律规定, 物业服务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出现意外,物业 服务公司可以通过保险理赔减轻自己的 负担。经了解,大多数公司都会为秩序维 护员购买保险,四金齐全,物业服务公司 出大部分保险费,秩序维护员自己出少部 分。但是有些秩序维护员刚入职试用或是 尚未签约,就会产生一个断层。加上秩序 维护员流动性强,存在频繁跳槽现象,物 业服务公司在为其缴纳保险的时候,也要 经过一段的考察期。 第四十七条提到: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 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 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 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 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从事秩序维护多年的一位工作人员 说,“秩序维护员既然拿了这份工资,就 应该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工作,遇到矛盾 时,尽量避免激化,用说理和劝导的方法 来解决问题。遇到危险事情的时候,要有 技巧地去处理,比如遇到小偷,你可以拿 出手电筒去照着小偷,通过对讲机及时联 系其他秩序维护员同事,或者进行劝阻、 大声呵斥进行制止都是可以的。抓小偷, 破盗窃案应该说是公安机关职责范围, 作为物业我们只能协助做好工作。” 一位从业多年的企业管理者说:‘ 我们的角度来讲,不希望自己的员工受 伤,因为公司会不得不为此付出很多医药 费。公司虽然支持秩序维护员抓小偷,但 同时更要求秩序维护员注意自身安全,在 发现小偷时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在保证自 身安全的前提下智擒小偷。” 秩序维护员的队伍中,有很多人只是 普通人,大部分没有经受过专业的训练。 而工作性质要求他们更应该有一定的自我 防护意识,在职责范围内为业主服务,提 供舒适安定的人居环境。作为物业服务公 司,在员工手册上对履行职责隋况进行确 认的同时,也要从各方面配合秩序维护员 的工作,合理分工,依据小区状况实行分 级临控,为巡逻岗设定完备的巡逻图,不 定期的更换巡逻路线,加强专业培训,保 护自己员工的安全,改善秩序维护员队伍 的处境,同时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圜 URBANDE ERB V 市开发LOPM NTE 业管"/01 1 .0  9【1 I/o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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