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琳;郭晓君
【摘 要】公平是人类世代永恒追求的主题,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以教育公平的内涵为出发点,将制度作为衡量不同时期教育公平发展的标准,从文化、人文、道德层面对教育公平进行展望,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进程、推动教育实践改革是有意义的。%Educational equality is a basis for social justice.This paper studies it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culture,humanity and morality.It is hoped that the study will facilitate the development of harmonious society and educational reform.
【期刊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1(000)005 【总页数】3页(P206-208) 【关键词】教育公平;内涵;溯源;展望 【作 者】徐琳;郭晓君
【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云南昆明650031;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海南海口571158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755
长期以来,人类如火如荼地追求教育公平,正是源于公平对于人类生存权利与生存状态的改善和提高作用。以制度作为划分不同时期教育公平的标准,从前制度化时
期推衍到后制度化时期,继而对于教育公平的未来给予道德文化人文层面的展望。这对于推动教育实践改革,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国家安康是有意义的。 教育公平是公平概念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扩展,是社会公平的一个子系统。关于“公平”的定义众说纷纭,因而对于“教育公平”内涵的把握,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的视阈,从不同角度对“教育公平”进行了界定。
有的学者认为教育公平是“指教育活动中对待每个教育对象的公平和教育对象评价的公平”。有的学者比较认同教育公平即“教育机会均等,它包括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和人人公平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还有的学者认为教育公平体现在两个方面,即人类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平等与受教育的非基本权利的不平等。[1]由于价值观的不同,往往造成理解教育公平内涵的偏差性。
教育公平的本质主要表现在教育公平是一种规范概念与描述概念的统一,反映着教育利益在人们之间的分配关系,蕴含着人对于自己、他人、乃至整个人类的意义关怀。教育公平是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表现,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关于教育机会平等以及教育权利和教育资源分配合理性的一种主观体验、社会制度、现实状态和理想追求。
教育公平是一个历史范畴,它萌芽于古代社会,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因为制度的统一性特征和普遍性特征适应于教育公平的理论与实践,所以选择制度作为划分不同时期教育公平的标准。以下分别从前教育制度化时期、教育制度化时期、后教育制度化时期对不同时期的教育公平进行阐释:
“教育制度”这一概念始于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其中谈到,“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各种教育机构的体系,包括学校教育制度和管理学校的教育行政机构体系。由于原始社会尚不存在教育机构,不具备构成教育制度的基本要素,所以称原始社会的教育为“前教育制度化时期”。
原始社会的教育公平是自发而无意识的。教育作为氏族生存斗争的主要工具,需要
在日常生活中由年长者向年青一代进行传授,因而保障了所有氏族成员都具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原始社会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手段都呈现出简单化特征,表面上人人具有接受教育的平等机会,实质上它是原始状态下的无意识的自发的平等,与今日所谓的“教育公平”不可同日而语。 1.公立教育制度以前——基于身份等级制的教育公平
阶级以等级为其表现形式,阶级结构实质上构成一种等级结构。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时期,受教育权取决于受教育者的家庭地位与家庭背景,等级制的严格要求制约了一般平民与奴隶接受教育的可能性。即便如此,东西方学者在研究教育方面,依旧提出很多进步思想,对于之后的教育家研究教育公平具有很大借鉴意义。 以春秋战国时期孔子的“有教无类”和古希腊时期柏拉图的“正义观”为例。孔子倡导有教无类,认为不论贫贱、富贵、善恶、智愚,都具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不应有所歧视。他的“有教无类”思想实质上教育起点具有平等性。他首次将人性摆在受尊重与受重视的地位,表明其思想的先明之处。柏拉图“各得其所”的正义观实质上是公平观的另一种体现形式。他主张所有的儿童都应该接受机会均等的公共教育,首次提出“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主张。他认为正义即是智慧、勇敢、节制、正义四种德行各司其职、各行其是。“正义观”的提出从另外一个角度对教育公平提供了思考的视角,对于之后研究“西方教育机会平等”的民主思想具有深刻的影响作用。
孔子与柏拉图作为东西方典型的贵族教育倡导者,虽然代表统治阶层利益,但他们思想中表现出的“有教无类”与“正义观”等理念均具有进步意义,时至当代都一直具有重要影响。
2.公立教育制度以后——基于能力等级制的教育公平
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随着人们民主意识的增强,“人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种主张第一次在法律上得到认可。现代产业社会学校教育的最大特征是教育的公共
化,现代学校教育的普遍性导致了人类对于教育权利、教育过程与教育结果均等的诉诸。
19世纪70年代各国初等义务教育的普及保障了教育入学机会的均等。20世纪以后,为了实现教育过程公平,“综合化学校运动”口号一时风起云涌。美国1918年中等教育改组委员会在《中等教育基本原则》报告中,第一次提出“综合中学”概念。报告明确指出:“将所有的课程包容在一个统一的组织之中的综合中学,仍应是美国中等学校的标准类型。”[2]P33科尔曼与胡森作为研究现代教育公平的杰出代表,主要以“教育机会均等概念”来论述教育公平。他们认为,教育机会均等已经由教育权利均等过渡到教育效果均等这一高度上,教育公平不仅遵循平等原则,而且也遵循差异原则。
80年代对于教育公平的研究,主要以政府的强制性入学教育为主要形式,表面上看似保障了受教者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实质上造成了一种新的不平等现象。教育制度的强制性压制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积极性,以牺牲学生自由来换取的平等是绝不可能真正实现教育公平的。基于此,“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等现代性理念纷至沓来,新的后教育制度化时期逐渐呈现。
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于个性发展的“以人为本”、“和谐与共”等理念愈演愈烈,新一轮的后教育制度化逐渐成形。相比于制度化教育时期,后教育制度化以网络、多媒体等信息技术手段为主要教育手段,围绕“尊重人性”的基本理念,从多元文化与后现代性角度对教育公平进行新一轮的解读。
新时期的教育理念顺应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等基本思路,倡导尊重个性与多元文化发展并存。在体现教育公平方面,国家教育部门力图适应城乡差异、校际差异、地区差异,从重视教育起点公平逐步过渡到重视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结果公平,对于教育资源的分配、教育制度的健全与教育法规的完善更是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的提出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处处呼吁尊重人权,维护人权。教育领域公平的实现是社会公平的根基,它是新时期素质教育理念与新课程改革理念下,新一轮的指导策略,亦是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观念发展的产物。以下从文化、人文、道德层面对教育公平进行展望。
文化作为一种亘古绵延的社会现象,与教育相伴而生。文化给教育以社会价值和存在意义,教育给文化以生存依据和生存活力。
教育对于文化具有传播、更新与创造功能,文化层面视角下的教育公平要求教育者必须将人类的精华以知识载体的形式传递给受教育者。教育应当尊重文化的多样性与差异性特征,根据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异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以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教学”为例,双语教学是指在少数民族地区,个人或某个语言社区使用两种或两种语言以上进行教学的情况。由于少数民族与汉族植根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在语言习得、资源利用与权利分配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因而在实际教学中需要依据民族地区学生思维模式不同而采取相应的“双语教学”形式。以汉语为主、少数民族语言为辅,在教学中进行两种语言与思维模式的转换。在考试环节,应该考虑如何制定考核与评价指标,进而促进民族地区学生学业成就发展与人格完善。 知识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在进行传承、更新与创造的过程中需要体现公平意识。从知识内容的选择到知识途径的来源以及知识传承的方式等方面对教育进行理性把握,从而实现文化层面的教育公平。
“以人为本”理念的提出,表明现代化社会对于人性的重视与尊重,体现了对于主体主观体验与生存状况的关注。它符合教育的本质与目的,凸显了教育的理性价值与终极理念。
人文视角的教育公平要求国家各级各类机构在制定教育政策、分配教育资源、划拨教育经费、保障受教育机会与受教育权利均等等方面时,贯彻“以人为本”理念,
为了一切人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遵循个体发展特征,公正合理地对待受教育者。学校教育中,教师对于所有学生应当一视同仁,保障学生个体受关注程度相当,避免出现“标签效应”与“皮革马利翁效应”。教学中亦要遵循因材施教原则,依照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同采取差异性的教学手段。家庭教育中,父母对于子女的教育需要遵循循循善诱、言行一致的原则,于细微之处关爱子女、树立榜样,继而促使其成长。社会环境中,同样应当渗透“关注个性”的基本理念,从环境氛围的创设、文明行为的倡导、榜样模范的呈现等方面凸显人文关怀理念。
只有家庭、学校与社会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从多侧面多角度渗透人文理念,关注受教育者权利,开展人文行动,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才有可能。
道德教育作为维持社会秩序稳定、促进价值观统一的有效途径,历来为国家领导阶层所推崇。社会主义的道德教育是人的教育的核心,旨在唤醒和恢复人之为人的主体性,对于促进社会进步、引领民族发展、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伟大目标具有深远意义。
道德视角下的教育公平呼吁把握核心价值观,倡导挖掘人的潜力,以导向作用规范受教育者的言行举止。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仁者,爱人”一直是中国从古至今推崇的理念,它倡导的是一种德治的教育思想。受这种观念的影响,中国形成了以德治国、推崇仁义礼智信的优秀传统,以素有“礼仪之邦”之名而成为闻名遐迩的东方大国。这不得不说是儒家思想的丰富绵延与深刻所在,更大程度上可以表明道德教育的重大力量。教育公平的道德诉诸强调教育公平的平等性与差异性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必须深入人心,公平是合情合理的平等,绝对的平等是不现实的。 只有把握好这个尺度,以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有差别性的进行教育,从整体主义和对道德教育的终极关怀为出发点,内心逐渐认同与自觉遵守规则,才能从内心深处深刻把握教育公平的真实涵义,真正促进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与国家安康。
【相关文献】
[1]李立国.教育公平辨析[J].江西教育科学,1997,(2).
[2]瞿葆奎.教育学文集·美国教育改革[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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