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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理论

2022-02-2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二运用收入分配理论探讨我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个人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体之间收入差距巨大

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感召下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收入来源的多元化,我国居民的个人收入差距迅速拉开。国际上对贫富差距的衡量通行两种方法,基尼系数法和五等分法。按国际标准,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平均状态,在0.3-0.4之间为正常状态,超过0.4是处于比较严重的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社会动乱随时发生的危险状态。据世界银行统计的数字,我国的基尼系数在改革开放前为0.16,2003年已经升至0.458,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在2007年达到0.469,2008年达到0.486,已经达到危险的边缘。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用五等分法对我国统计的数据显示:中国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而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在收入或消费中所占的份额只有4.7%。贫富差距可见一斑。

(二)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巨大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1983年仅为1.82:1,最近5年的收入差距比都超过3: 1,2007年达到3.33:1,2008年略有回落,也达到3.31:1。上述差距还没有考虑由户籍制度带来的福利保障方面的差别。

(三)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拉大

由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加上东部沿海地区优越的自然条件、相对良好的基础设施

和便于形成对外开放的区位优势,吸引了国内民间资本、国外资本和港澳台资本迅速向东南沿海地区集聚,从而使得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迅速腾飞,人们的实际收入水平远远超过了中西部地区。2008年居民收入差距最大的上海与甘肃,农民纯收入比为4.2: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为2.43:1。人均GDP差距最大的上海(人均GDP为65473)与贵州(人均GDP为6742)的差距已接近10倍。

(四)行业之间收入差距逐年拉大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数字统计,2002年,收入最高的行业为金融、保险业,职工年均工资(下同)19135元,其次为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职工年均工资19113元,其他收入较高的行业,如房地产业的职工为15501元,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职工为13975元。年均收入最低的行业为农业,职工年均工资为6398元。制造业、采掘业的职工收入也较低。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收入的5-10倍。而国际上公认行业间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过3倍则需要加以调控。

(五)城镇内部群体之间收入分化

伴随市场改革的大潮,一部分人确实富了起来,但确有相当一些城镇职工由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重组改制等原因下岗失业。他们失去了或本来就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面临着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问题。根据2004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2004年,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止,最富有的10%家庭与最贫穷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超过8倍。有6成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不到平均水平。

(六)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巨大

主要表现为:东西部农村收入差距在扩大,平原地带与山区地带农村收入差距在扩大,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收入差距在扩大,特色农业与一般农业收入差距在扩大,技术型农业劳动者与普通农业劳动者的收入差距在扩大,体格健壮的完全劳动者与弱能及弱势者的收入差距在扩大。据《半月谈》2006年第2期介绍,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村民平均年收入高达8000美元,而我国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625元,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有3000万,低于865元的低收入人口有6000万。这些低收入人口90%集中在西部和中部。

解决个人收入分配制度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主要是通过市场效率分配和政府公平分配两大手段,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领域中的行业、企业、阶层、群体、体制内外间的收入差距。一是继续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原则,从政策设计上完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机制,鼓励通过团队效率、个人效率取得、增加个人收入;二是充分利用财政、税收、工资等分配工具,从制度设计上制定调节政策。用财政支出工具调节体制内外、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用税收工具调节高收入阶层与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差距,用工资工具规定最低工资水平,制定和推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建立并完善防止工资拖欠的法规和机制,保证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三是从严规范个人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并依法实施分配行为全社会全过程的监督。四是注重、鼓励第三次分配。三次分配既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收入差距,也有利于消除贫富差距扩大带来的不良影响。要鼓励富人们和普通民众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

的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条件。这既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收入差距,也有利于消除贫富差距扩大带来的不良影响。第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让利于民。第二,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扩大就业。第三,要扎实推进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平均分配。第四,要稳步推进城镇化,惠及农民。第五,公共财政应优先投向民生领域,支持保障。

(二)改善政府支出结构,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切实提高“两个比重”:一是大幅度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以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消费来拉动和激活居民消费;二是适当提高政府消费占GDP的比重,增长部分也主要用于公共服务。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保证基层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制定并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增加对落后地区和农村公共服务投入,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均等化程度。

(三)在不损害市场效率的前提下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

既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避免过度干预劳动力市场。继续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但不能通过僵化劳动合同实现。政府要加强劳动市场服务职能、加大劳动技能培训等公共投入,通过增强劳动市场的活力来保障劳动者利益。

(四)通过改革税收制度等措施加大加大再分配力度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通过改革税收制度等措施加大二次分配的调整力度,可以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充分考虑家庭综合税负能力,以家 庭为单位进行计征和抵扣。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有利于就业的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将减

税负与促就业有机结合起来。适时开征不动产税,将目前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税合一,税率与单户面积、价值和容积率等挂钩,采取累进税率。条件具备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和特别消费税,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调节力度。适当增加政府货币转移支付,并且更多地向低收入群体倾斜。

(五)规范工资制度

主要是指规范由国家预算拨款的政府机关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和视同政府机关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制度。凡应纳入工资范围的收入都应纳入工资总额,取消各种明补和暗补,提高工资透明度;实现个人收入分配的货币化和商品化;适当提高工资水平,建立以工资收入为主、工资外收入为辅的收入分配制度。

(六)完善社会保障分配制度

主要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和建立政府社会保障与公民商业保险协调机制。一是用法律形式规范社会保障资金的政府、法人、个人三方面来源以及各自的责任与义务;二是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统一险种的费基费率,调整统筹内外政策,从来源和发放两个环节建立起独立于企业事业之外的社保机制;三是建立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低保对象支付水平与在职职工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协调增长机制,为不断缩小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间的分配差距提供制度机制保障;四是建立城乡低费率、广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医疗、住房、取暖、就学救助体系,并作为保障内容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五是政府匹配财力引导商业保险进入弱势群体保障保险领域。建立财险、灾险、医疗保险三类险种与政府合作机制,运用政府和商险双重功能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从机制上避免因灾因病沦为社会底层的社会问题。

(七)完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

主要是从制度安排层面上解决好国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大权能收益分配政策。国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在国家所有的前提下,一是依法完善政府间的分配关系,合理划分土地及补偿等涉地事权;二是两权收益全额用于涉地城乡居民个人利益补偿和公众认同的公共设施建设;三是制定违法违规土地收益使用范围的处罚制度,从严监督两权收益政府的分配和使用行为。集体土地收益分配,一是完善现行法规,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使用权收益归权属主体农民全额所有;二是使用权转让中的土地价格由市场决定,从制度上纠正政府定价损害农民土地利益的行为;三是使用权收益分配以农民个人权属为主体,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参与分配或参与分配也要规定不得侵犯农民利益的原则界限;四是政府统一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保证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的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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