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建施〔2010〕181号 签发人:窦华港
关于在建设工地土方装运现场设立冲洗设施、门禁及专人职守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装运的管理,防止渣土车辆超载、封闭不严以及带泥上路,造成道路污染,影响城市环境,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津政令第26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津政发100号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建设工地土方装运现场设立冲洗设施、门禁及专人职守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土方装运现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门禁,经市或区(县)建设工程渣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渣土装运。土方装运期间工地出入口必须有专人职守。
二、车辆冲洗设施由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建设工地土方运输车辆冲洗设施设置要求》(见附件)建立。
三、施工单位应保持土方运输车辆冲洗设施的良好运行,设专人对冲洗情况进行检查,未经冲洗的车辆不准驶出施工现场。
四、各施工单位在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立门禁,对装载土方超载、封闭不严及外观污染严重等车辆禁止放行。
五、市渣土管理站及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渣土分级管理工作职责,对建设
工地设立冲洗设施、门禁、专人值守情况进行验收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建设工地土方运输车辆冲洗设施设置要求
日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
建设工地土方运输车辆冲洗
设施设置要求
一、车辆冲洗总体设置要求
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在工地出入口主便道上。设置分两种形式:一是自动洗车设施,施工单位可自行购置;二是自建洗车设施,采用高压水枪在洗车平台上对土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详见《自建洗车设施系统平面布置图》)。
二、自动洗车设施设置要求
1.自动洗车设施主要包含自动冲洗台、安装基槽、污水排放沟及沉淀池等。
2.自动冲洗台的设置要求按生产厂家的相关规范要求实施。
三、自建洗车设施设置要求
1.自建洗车设施主要包含洗车平台、四周集水沟、三级沉淀池等(详见《自建洗车设施平面布置图》)。
2.洗车平台宽中间为20cm厚钢筋砼,由中心位置向四周设置2%的流水坡度。平台板布设单层钢筋网片,采用φ12钢筋间距200*200。
3.洗车平台四周设置集水沟,沟顶盖放置过车箅子,沟底向排水口方向设2%的流水坡度。为了防止重型车辆碾压损坏水沟边缘,水沟两侧采用钢筋砼浇注,同时在沟顶盖篦子位置埋设∠70*45*5的不等边角钢,以增加受力的整体性。沟顶篦子采用φ32钢筋焊接加工,宽44cm,单个长1.5m(详见
《洗车平台结构尺寸图》)。
4.三级沉淀池设置在平台的一侧,与自动洗车槽沉淀池合建,冲洗用水通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排水管网(详见《三级沉淀结构尺寸图》)。
四、蓄水池设置要求
为了保证洗车连续用水,在洗车平台一侧地面上设置一蓄水池,蓄水池采用24墙砖砌结构,利用工地施工用水管道接入池内蓄水。同时,为了合理利用洗车排放的用水,在蓄水池西侧设置一台抽水泵,将第三级池内的排放水不定时的抽入蓄水池内,以便循环利用(详见《蓄水池结构尺寸图》)。
附件(附后):
1.自建洗车设施平面布置图
2.洗车平台结构尺寸图
3.三级沉淀结构尺寸图
4.蓄水池结构尺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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