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性文件
曲合字[2015QGB01]号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管理,及时回收账款,各部
门要定期检查销货收入资金回收情况,对没有及时回收的货款,要登记造册,安排专人催欠。特制定本办法。 二、应收款的范围
应收款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三、管理部门
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财务部。
四、具体办法:
1、赊销商品前,销售人员应对客户作信用调查,并报告销售主管取得同意。除账期客户,赊销金额在____万元以上的线路,应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赊销,并有详细的说明报告。
2、赊销产品时可以要求客户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是财产抵押担保,对抵押物应当到相关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3、应收账款实行每月向财务经理报告一次制度。各部门于每月3日将上一个月的应收账款情况报财务部,由财务部汇总后报公司财务经理。
4、应收账款报告的内容包括欠款单位、欠款数额、欠款时间、经办责任人、是否发出催债的书面通知等。
5、财务部对到期应收账款,应当书面通知该账款的经办人。由经办责任人负责催讨账款。
6、经办责任人应当每天向财务部报告一次催款情况。应收账款到账或收到现金后,应当及时缴款销账。
7、问题账款是指本公司营业人员于销货过程中所发生的被骗、被倒账、收回票据无望、无法如期兑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情况。
8、问题账款发生后,责任人应在2日内,据实填妥问题账款报告书,并检附有关证据资料等,依程序呈请部门经理审查并签注意见后,转呈公司总经办协调处理。
9、总经办在收到报告后,应于2日内与经办责任人、部门经理会商处理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总经办派人协助经办责任人处理。
10、问题账款发生后,经办责任人未在2日内报部门经理处理的或部门经理未在2日内报总经办的,逾期15日,仍未提出的,由未报个人或部门自己负责处理承担。
五、考核办法
1、所有赊销应收账款,谁赊销、谁负责、谁清收。 2、超出赊销金额,未经批准赊销的,给予100元/次/单负激励,并降低赊销额度的20%.
3、未报应收账款情况的,给予责任人100元/次/天负激励,超出三天未报直接给予降级处理。
4、催收人员若领单收款后,积压12小时未交货款给予未交货款金额的10%作为处罚。挪用或使用公款者,按挪用或使用公款的10倍给予处罚,并谦退或解聘处理。
5、应收款单据出现造假、代签等情况,直接给予解聘处理。 6、财务人员为及时追踪导致问题转款的,给予负激励50元/次,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起草: 审核: 审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