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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片区内监理规划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迁安市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本级建设项

目(长城绿道片区内项目)工程监理

监 理 规 划

编制单位:唐山联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4月5日

目 录

第 一 章 工程项目概况 第 二 章 监理工作范围 第 三 章 监理工作内容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 六 章 第 七 章 第 八 章 第 九 章第 十 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依据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工程监理中“三控三管一协调”

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设施 旁站监理 安全监理

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等工程竣工验收 监理资料

第一章 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迁安市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本级建设项目(长城绿道片区内项目) 2、建设地点: 项目涉及五重安乡、大崔庄镇、建昌营镇、杨各庄镇、4个镇乡、26个村

3、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改造建设农宅合作社用房、乡村文化建设、两改一清一拆、垃圾治理及零星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观景平台和景观带建设、智慧家园建设及绿道主干路沿途环境整治等工程。

4、资金来源: 资本金注入和申请贷款

5、投资概算:监理范围内工程概算投资额约7601万元 ,本次招标监理费估算价为42.4万元

6、质量标准: 合格。

7、 监理范围及监理周期要求:

8、监理范围:迁安市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本级建设项目(长城绿道片区内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养护、竣工、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9、监理周期:自施工准备起至工程养护期结束止。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有: 1、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审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3、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4、审查承包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清单。

5、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 6、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并签证,参与处理工程事故。 7、监督、检查承建单位施工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督促承建单位搞好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8、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9、督促履行承发包合同,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宜。

10、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核验,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11、督促有关工程资料的整理,达到工程资料与工程同步。

12、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对承包单位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和签认。

第三章 监理工作内容

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对工程施工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1、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协助建设单位编写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2、开工前,审查承包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3、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4、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和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测量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满足开工条件时,报建设单位。 6、开工前,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起草工地例会的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7、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召开工地例会,起草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8、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重大技术问题的讨论。

9、要求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施工中各项工程要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要求。

10、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编制的总、月、周(旬)度施工进度计划。

11、根据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12、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进行审核;按规定对材料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合格时予以签认。

13、对施工的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查验收隐蔽工程,重点部位进行旁站。 14、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5、按合同审查工程量清单,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16、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现场文明施工。

17、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按规定时间编制月报。 18、编制工程监理工作总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9、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20、在工程保修期内,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四章 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控制总目标:

以设计施工图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达到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合同中约定的设计、规范、质量和技术标准。

2、进度控制总目标: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合同中约定的开、竣工时间。 3、投资控制总目标:

以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总价款,为投资控制总目标(同时公正合理的处理工程变更、索赔等合同外款项)。

4、安全监理控制目标:

争取做到零伤害、不扰民、不污染环境,始终保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杜绝重大事故。

第五章 监理工作依据

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国家和行业制定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调试的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国家有关工程概预算的编制与管理规定。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建设工程合同条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6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8、《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 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

10、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3(J)/T145-2012。 11、监理招标文件,监理大纲。 12、项目审批文件。

13、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图纸审查文件(经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14、施工中标通知书。

15、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分包合同等)。 16、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7、迁安市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

18、有关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验收评定标准等。

第六章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依据本工程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作环境等因素,针对该工程的特点,拟成立直线式监理组织机构,该组织机构形式优点是:命令集中、职责分明、决策迅速、工作效率高。

2、项目监理组织结构图:

本工程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内业信息员等组成驻地项目监理部,实施施工现场的全部监理工作。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内业信息员 土 建 监 理 工程师 土 建 监 理 工程师 安 装 监 理 工 程 师 现场监理员

第七章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按投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所含工程并非同时开工建设,我单位承诺在接到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进场通知后3日内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配置监理人员进场组织监理工作。

第八章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一、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和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编写工程监理评估报告,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际情况作好监理日志。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

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四、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五、信息员的职责:

1、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搜集、整理、登记、编审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资料,根据要求分别建立台帐、卷宗。

①内业信息员负责从专业监理工程师处汇集其形成的专业监理资料。

②内业信息员负责整理、审核各专业工程师形成的监理资料,并将资料存放到驻地文件柜内。

③内业信息员负责监理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④内业信息员负责有关台帐的建立。

3、每月向总监提供统计数据,有条件的可以编制监理月报。

4、管理驻地监理部公用的文件、书籍、规范、标准和检测仪器、器具等。 5、负责领用、发放驻地监理部办公用品、劳保用品。 6、参加洽商、协调会,工地例会做好记录或纪要。 7、按规定对驻地监理部人员进行考勤。 六、安全监理师职责:

1、安全监理员负责编制工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对重点项目进行审查后,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2、安全监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等工作内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队伍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以及班前安全活动、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的检查、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设施设置的检查督促工作,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负责工地的文明施工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工作,如现场围档、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以及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等。

第九章 工程监理中“三控三管一协调”

一、建筑工程的“三控制”——质量、进度与投资控制

在建设市场的迅猛发展中,质量、进度和投资成为工程管理的核心控制内容而备受重视。三者紧密关联才能确保项目建设建造出优质工程。 (一)工程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①根据施工图纸、国家及相关施工规范和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施工技术操作规

范》的要求严格监理,施工质量,督促承包单确保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同时监督承包单进行施工质量100%细部检查工作,按委托人要求的检查表单须完整、真实填写,该分部工程结束10天内将表单提交给委托人备查。

②按分部分项或分阶段制订详细的、有针对性的现场监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检查表单(按分项工程写),并严格按此进行操作。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须提交一份关于该分部工程的质量通病或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采取的预防措施和施工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办法的报告。

③实行分项工程样板引入制(监理细则中明确样板内容),监理人员必须在各分项工程、特殊的工艺、重要的部位及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方面把好样板审核关,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及测定出定额缺项子目的单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大面积展开。

④必须用激光经纬仪、测距仪等复核、验收单体工程角点的定位放线,做好沉降观测等的复核配合工作。

⑤监理人员在开工后,应及时制定承包单位管理人员及工程质量的考核细则并提交委托人。定期(半月)进行一次考核,将考核情况上报给委托人。

⑥审查主要建筑材料、主要设备的订货和核定其性能。 ⑦按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文,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2、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制度

①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应以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程图纸、施工合同、测试数据为依据,做到事前申报审查;事中旁站、平行检查、巡视;事后复查验收。

②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单位和分包商的资质、项目经理部人员及特种工种上岗证、资质等级进行审查。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按规范的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查,必要时自行抽检。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并签发书面通知限期退场。

④专业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平行检查和巡视,对完成工序进行验收,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隐蔽工程记录、工序质量报验单以及自检结果进行现场复核(附复核记录),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各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⑦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书面文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造成质量事故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范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事后应及时报告。

⑧对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

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⑨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⑩监理组每月均应将该月的工程质量状况及分析意见、重大质量事件的处理情况、下月质量情况预计和控制目标写入监理月报。

3、质量控制措施:

①组织措施:落实监理组织中负责质量控制的专业监理人员,完善职责分工及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②技术措施:设计阶段略,材料设备供应:通过质量价格比选,正确选择生产供应厂家,并协助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阶段: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③经济及合同措施:严格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制度和中间验收签证制度,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达到优良的,支付质量补偿或资金(按合同)。 ④动态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有关工程建设方面资料,进行动态分析,纠正偏差,以实现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总目标,项目组将应用统计技术(表格形式)进行操作。

(二)工程进度控制 1、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①审核承包单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对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规定的竣工日期的要求提出意见。

②在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审核承包单月、周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完成工程计划时,应检查分析原因,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调整计划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进度实现。

③每周定期主持与设计单位、各承包单位间的有关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的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协调处理相关的问题,若情况特殊,监理人员应能立即研究并提出召开现场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报委托人签字认可。

④建立工程监理日记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工地洽商等问题和其它有关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的问题。

⑤每月向委托人提交一份监理工作月报,要求监理人员做到图文并茂,切实反映每月工程质量、进度状况,以实际与计划作比较,发现偏差,及时找出原因,加以调整,确保工程进展顺利,方便建设单位直观、系统地了解整个工程面貌。

2、工程进度控制工作制度

①监理工作中,监理组应根据各施工阶段不同情况要求承包单位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和年、季、月进度计划,并进行审批。

②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合同、投标文件、国家工期定额、施工图纸等,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总进度计划,并签署审核意见。

③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并对上期进度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比,结果在审批表上反映。

④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分析,并做好记录,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以联系单、指令单等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⑤总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例会或及时召开进度协调会,解决进度控制中的重大问题,

签发会议纪要。

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要做好施工进度记录,保管并整理各种报告、批示、指令及其他有关资料。

⑦施工中因质量、安全等原因及其他必须停工的紧急事件而必须暂停施工时,应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情况紧急时可由总监理工程师先签发,事后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在停工原因排除后,由承包单位提出复工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⑧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而影响工程进度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⑨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和所采取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预防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相关费用索赔的合理化建议。

3、进度控制措施: ①技术措施:建立多级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体系,增加平行作业的作业面,力争多采用机械化施工,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缩短工艺过程间的技术间歇时间等。

②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责任制,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③经济措施:对工期提前实行奖励,对应急工程实行较高的计件价,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等。

④合同措施: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各方的进度,确保项目进度。 (三)工程投资控制 1、工程投资控制工作

①复核施工总包单位工程月报及已完工程量,并提出书面意见。 ②负责现场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读超出承包合同之外的设计修改、工地洽商,如涉及费用,须提醒委托人并征得委托人签证认可方可有效。

③监理人员会签有关各种设计变更,应侧重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如发现有不利影响时,应明确提出监理意见,及时向委托人反映。

2、工程投资控制工作制度

①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组应及时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工作。

a、由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按规定填报工程计量报审表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b、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图纸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审核,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报建设单位,抄送承包单位。

②工程竣工决算审核。

a、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申报工程竣工决算及计算依据。

b、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的竣工决算,并经公司项目管理部组织“二审”后,由审核人员签字,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生效。

③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a、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申报竣工结算报表。

b、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填报的竣工结算报表。

c、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后,签发竣工结算

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抄送承包单位。

④项目监理组应根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动态控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

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

⑥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或施工方案变更需调整工程造价的,应在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价款。

⑦未经监理人员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审核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⑧监理组每月的工程造价控制、分析、评价及对下月工程发生费用的预估应在监理月报中反映。

3、投资控制措施: ①组织措施:落实监理组织专门负责投资控制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责任。

②技术措施:分阶段的投资控制措施,设计阶段推行限额设计和优化设计,招标阶段要合理确定标底及合同价;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③经济措施: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分析比较,保证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制度投资控制奖惩办法,力争节约投资。

④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地现金支付,全面履约减少索赔和正确处理索赔。

二、建筑工程的“三管理”——安全、合同与信息管理 (一)安全管理 1、安全监理工作 ①监理通知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或有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开具监理通知单,要求限时整改。

②暂停施工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有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有严重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立即要求承包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③报告 项目监理组应根据情况将月度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在监理月报中反映,针对具体安全生产问题,可发专题报告。

④工地例会

通过工地例会,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承包单位及有关各方予以改进。

⑤现场巡视,做好记录。 2、安全制度

①安全检查巡视制度

a、承包单位进驻现场后,项目监理组应对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检查,具体内容如

下:

i、检查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B、C类人员考核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ii、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验收管理制度等。

III、检查(或协助签订)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以及施工总、分包单位间的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IV、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检查项目由项目监理机构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书面向承包单位告知,由承包单位报检,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检查,凡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开具限期整改书面通知,拒不整改的应向建设单位及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b、施工过程中,要求承包单位定期申报项目的施工安全交底、安全教育情况,监理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台帐。

c、每月由项目监理组组织建设单位代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监理应发书面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d、日常巡视检查中,监理组应重点注意检查以下几方面: i、承包单位是否按强制性标准施工;

II、承包单位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点施工; III、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IV、重点防火部位、物资,承包单位标识、防护、消防器材配置情况;

V、施工机械及机具的使用情况; VI、脚手架、模板支撑搭设情况。

e、项目监理组应定期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f、项目监理组应定期检查施工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g、项目监理组应参与承包单位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异常气候和节假日施工的安全检查)。

②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a、项目监理组日常应加强现场的巡视和检查,应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督促承包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

b、项目监理组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情节严重的,总监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c、承包单位拒绝按照项目监理组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③监理人员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a、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b、热爱本职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技术与管理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c、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戴好安全帽,不得进入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检查工作,登高时要有安全扶手,以防坠落伤害。

d、不得在危险作业区域或作业区下方走动、检查工作,不得在无任何防护设施的危险部位进行工作。

e、监理人员当班期间不得喝酒,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f、不得穿软底鞋、拖鞋和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g、不得在危险作业场所、易燃易爆气瓶旁和资料室、库房内吸烟,不得在一切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h、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积极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

i、发现施工现场不安全隐患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情况,应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及时或有计划的整改,以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j、夜间在施工现场旁站的监理人员必须手持电筒,进入现场时必须思想高度集中,走安全通道,并要求承包单位设有安全标志和红灯示警。

k、监理人员必须衣着整齐,礼貌待人,不得在办公室(含现场办公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吸烟,不随地抛烟头和杂物。

l、办公室(含现场)做到标牌、图表张挂整齐,经常清扫,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m、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切断各种设备电源,熄灭火种,关闭门窗,确保安全。 (二)合同管理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 合同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单位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必要工作。通过对合同的档案管理,一方面可以保存与合同有关的相关证据材料;另一方面一旦双方合同发生纠纷,可以及时运用档案记载的内容,依法维护单位的权益。其主要内容包括档案的期限、档案的管理部门、合同档案的归档与借阅、档案利用、档案管理责任等。对于合同档案的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①为合同档案管理营造网络管理体系,由公司合同管理组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在现实中,经常出现合同缺乏统一的管理模式。从合同管理机构上看,有的单位成立了专门的合同室,工程合同管理较好。有的单位则不然,工程合同由其他业务部门代管或由文书合同员兼管,形成的合同分类五花八门。

②为实现合同保管的有效性和秩序性,合同管理员应该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③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合同文档的形成、整理、归档工作体系,并确定一名负责合同文档管理。避免出现专业素质较差,既缺乏合同管理业务知识,又缺乏相关的业务知识,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来进行合同的保管的行为。

2、建筑工程合同有效管理的注意事项

①探索新型管理模式,保持同一项目合同之间的有机联系。首先,可以尝试集中统一、区别管理的模式,对母公司合同管理系统而言,要集中管理权属公司本部以及子公司的档案,各子公司将合同定期向母公司移交;同时对子公司或其他相关单位的有关合同实行目录管控,建立合同之间的有机联系,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另外,建立责任传

导机制,解决合同管理分散问题。由于合同的产生过程不在档案管理部门,所以要确保各个项目上的合同文件能够完整的收集起来,并将其立卷、装订、移交的责任进行分解,明确地传导给项目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部门,通过责任分解和奖惩制度,确保这部分合同档案的齐全完整。

②建立健全合同打理制度是做好建筑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各阶段合同资料的有序管理,保证归档合同和资料的准确、齐全、规范,建设单位在项目从工程立项开始,就应按照国家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措施。同时要明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及合同人员在工程合同形成过程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规范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以保证工程自立项开始与合同跟踪管理同步。

③加强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的力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合同管理工作的特点也有了新的变化,从而提高合同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也更加重要。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包括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合同管理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认清合同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设备,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更好地服务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变被动为主动,认真领会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灵活运用;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严把合同管理质量关。

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依法治档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大都呈现出投资主体、企业性质、组织结构和市场结构的多元化特征,加上固有的分散、流动特点,再靠传统的行政命令手段去推动合同管理工作显然不行。为此,一方面应继续加强《档案法》和适用规章制度的宣传,让依法治档是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权益的认识深入到合同管理人员心中;另一方面,要抓紧清理健全相关的制度,建立与多元化特征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制定现在缺失的制度,修订或废除不相宜的制度,建立起符合实际、相互联系、共同遵守的合同档案管理规范。

⑤及时做好合同的传递和变更记录。在管理过程中,频繁传递和变更,容易使合同的完整性、有效性发生变化,各部门只有及时的对合同的增减变动及传递情况做出相关记录(如传递情况记录、变更情况记录、修改情况记录、作废情况记录等),才可能有效地了解合同的来龙去脉,防止其丢失、损毁、失效。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部门获取及时,有效合同信息。

3、合同管理措施: 制订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保管,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三)信息管理

所谓信息管理,主要指工程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以此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速工程进度,并对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具体标准方面应确保安全生产文件不过夜,设计变更批复和报告时间低于72小时,质量信息文件的反馈少于24小时。

一是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工程信息管理工作,除合同协议书、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外,施工环节中的动态信息包括质检、试验原始记录及路线环境信息

等也应分类整理并存档。二是依据工程进度编制图表、台账,汇总填报各类原始数据。三是将工程各时期、各段的质量、进度情况及问题纳入监理报告汇总内容,为计划编制提供可靠依据。四是完善信息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尤其是针对隐蔽工程的变更处理、构造物的基坑等可能出现质量纠纷且难以详查的问题做好现场拍照记录,分类存档,为合同管理的后续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三、建筑工程的“一协调”——全面地组织协调

随着工程监理在原有施工监理的基础上两头延伸、顺势而为,全过程全方位监理正逐步达成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目标。传统的“一协调”很泛、很广,概念与责任为模糊、混淆,也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因此,新形势下的建筑工程“一协调”应视为建设工程五方主体包含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含供应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即明确规定,项目参与五方对于工程建设任务均应承担有相应法律责任。要及时、全面地掌握项目建设现场管理与资料状况,监理工程师无疑就成为与建设、勘察、设计及施工四方主体协调联系的中心;同时项目监理并非是孤立的单体行为,而是以公司整体管理体系履行合同约定与相应法律规范规定的权力义务的法人行为,要协调好项目间的横向联系、项目与职能部门间的纵向联系,项目监理就必须理顺内部关系,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切实地履行监理单位权力与义务。此外,目前部分建设单位逐步委托监理工程师参与或代行业主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职能部门如质监、安监、规划等各方关系的协调,尽管不属于监理职能的法定义务,但也可视为监理业务协调关系的延伸。就此来说,将建筑工程“一协调”的主体范围拓展至项目建设五方主体,有助于进一步明晰监理协调的对象与范围,对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履行以及监理工作的展开,均存在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第十章 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过程控制流程图

准备 阶段 实施 阶段 结束 阶段

整理监理资料、审查决算 1、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技术管理和质保体系;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编制监理规划 1、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审施工设计图;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4、单位工程开工审批; 5、适时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6、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 7、工程质量控制; 8、工程投资控制; 9、工程进度控制; 10、督促申报地基、主体结构、屋面防水质量核验和装饰水电样板督查; 11、施工合同管理; 12、组织协调工作; 13、编写监理月报; 14、积累管理资料; 15、其他。 签定合同、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 监理联络、协助开工准备 实施工程监理 组织工程初验 申报工程竣工核验 监理工作总结 项目监理机构撤点 保修期内回访 结束监理合同 第十一章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 投资控制的原则:

1、控制项目投资不超出合同的约定。 2、严格审查设计变更和洽商。

3、严格控制索赔事项。 4、严格核算政策调价项目。

5、投资控制做到项目投资有控制,工程款支付合理。 2、投资控制内容: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现场计量,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审核工程量并报建设单位。

2)、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3)、对于设计变更,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4)、对因设计错误或施工错误所发生的变更费用,应明确由责任者负责一切费用。 5)、费用索赔的处理。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严格按照监理规范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6)、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批准。 3、投资控制的措施:

投资控制主要是通过核查施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工程付款控制、新增工程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努力实现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投资额度。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控制:

a、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b、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c、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d、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e、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2)、工程变更的控制:

a、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特别是施工图外的项目;对工程变更、设计修改、材料价差等进行事前技术经济合理性预分析。

b、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C、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d、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对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

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二、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的原则: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随时掌握工程进展,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分析,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确保建设总工期。

2、进度控制的内容: 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2)、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总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周(旬)进度计划。 3)、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的情况检查、分析。 4)、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5)、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建议。

3、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 签定承包合同 建设与施工单位 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 修改实施 进度计划 编制年/季/月度实施计划 施工单位 审查施工计划 监理单位 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 否 同意、否 可 否 动 态 同意、否 可

管 理 跟 踪 施工单位组织实施进度计划 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 控 制 监理单位检查计划实施情况 偏离、否 根据总进度控制计划编制 下期实施性进度计划 根据形象进度计划完成 情况编写监理月报 4、进度控制措施:

主要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1)、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

(1)建立进度控制目标体系,明确建设工程现场监理组织机构中进度控制人员及其职责分工。

(2)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及进度信息沟通网络。

(3)建立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

(4) 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

2)、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

在施工生产中景响进度的因素纷繁复杂,如设计变更。技术、资金、机械、材料、人力。水电供应、气候、组织协调等等,要保证目标总工期的实现,就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克服上述影响进度诸多因素,其中从技术措施入手是有效的途径之一。

(1)审查承包单位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各阶段进度计划,确认其可行性并监督其执行。

(2)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必要时对计划作及时调整,使承包单位能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对人力、材料、机具、设备等的投入控制工作以及转换控制工作、信息反馈工作、对比和纠正工作,使进度控制连续进行。

(4)编制进度控制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指导监理人员实施进度控制。 3)、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

(1)加强合同管理,协调合同工期与进度计划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中进度目标的实现。

(2)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后再补入合同文件之中。

(3)加强风险管理,在合同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4)加强索赔管理,公正地处理索赔。

(5)对工程作出临时延期或工程延期批准时,都要要按正常的工程延期批准审查同样的的程序和同样的要求进行审查。

三、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工程质量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相互制约,所以监理工程师必须贯彻以质量为中心的方针,按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文件为依据,坚持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以人为核心 、 以预防为主 ”; 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通过事前控制,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2、质量控制程序 其中包括: 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理程序图。 3)、隐蔽及分项、分部工程监理程序图。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图。 5)、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图。 6)、工程停、复工程序图。

7)、计量、洽商程序图。 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

核定原材料构 配件设备质量,对影响使用功能和 观感的材料进行质量预控,签发表 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核定分包单位,签发 参加隐蔽工程 验收,签发表A4 签认分部分项 工程质量,签发表A4 签定装饰工程 样板,签发监理 通知表B1 监理组织竣工初验 监理签认后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

监理机构签发竣工移交证书表 监理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督促施工单位报请质量监督站核定竣工工程质量等级 2)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程序图

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施工单位 质量保证 隐蔽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 自检、签认完毕 分部分项工程 质量自评合格 资料齐全 填写表(A4)报监理审查 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 合格 审核质量 保证资料 检查隐蔽工程分部分项 工程是否完成 核查分部分项工 程质量是否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认审查不合格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认审查合格意见

3)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理程序图

施工单位填报建筑材料或设备 进场报验单 表A9 对影响使用功能或 观感的原材料等 进行质量预控 可 抽查原材料构配件及 设备的质量 签发不同意进场意见 签发同意进场意见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图

5)工程设计变更程序

监理单位签认“工地指令” 严重质量事故 建设单位主持处理 一般质量事故 监理单位主持处理 按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施工单位填“质量问题报告单” 组织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制定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监理单位检查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的执行 监理单位对事故处理的质量检查验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填写申报表(C2) 监理工程师审核 可、监理通知(B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 同意、否

监理工程师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 施工单位执行变更

6)工程停、复工程序图

监理签发工程暂停指令(B2)

执行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7)计量、洽商程序图

认可后,签认复工指令(A1) 不认可,签属不同意复工意见 监理工程师审查事故处理情况 施工单位填写复工申请表(A1) 施工单位根据月(度)工程量统计填写月(度)工程量报表 建设单位 专职计量人员 根据签发的工程验收认可书 认定是否通过监理工程师验收 现场核定量测认定施工单位 统计报表的工程量 监理工程师签认工程量,在监理月报填写认证的工程量 可 否 同意、否 施工单位 3、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

(1)健全现场监理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各项监理规章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督促、帮助承包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计划和通病根治措施。监理及施工单位均明确工程质量的负责人把好质量关。

(2)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公司实行定期到监理工地进行质量检查制度,并征询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意见,对现场管理工作给予指导、检查。加大对质量监理力度,提高监理水平。

(3)督促和审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检人员,完善质检措施和制度。

(4)坚持施工方案、测量放线及工程开工的报验制度。

(5)及时编制指导监理工作的监理规划和监理旁站方案,对监理工作进行科学的目标规划;根据施工图纸的发放进度及时编写切实可行的专业监理细则,明确每个工序的质量控制节点及控制措施,做到规范化监理。

(6)督促承包方在专项开工之前的规定时间,将原材料检、试验控制指标的结果报监理人批准认可,作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在试验结果被认可之前不得开工。 (7)坚持工地例会制度;协助业主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2)、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

(1)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实地考查、现场抽样,审查供应厂家的资质证、准销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手段,确保材料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2)及时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旁站方案,加强质量预控;对监理工作进行科学的目标规划;根据施工图纸的发放进度及时编写切实可行的专业监理细则,明确每个工序的质量控制节点及控制措施,做到规范化监理。

(3)严把工程开工关。在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承包方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准备阶段工作,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施工,并督促其重新申报。

(4)参加图纸会审,做好设计交底记录。

(5)做好各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认真做好各项质量签证工作,正确行使质量监督权。

(6)做好工程变更方案的比选,保证工程质量。

(7)注重收集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质监站和有关领导单位下发的质量监督文件,及时贯彻到质量控制中去。

(8)施工阶段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

a事前控制:监理工程师应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并对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施工队伍资质、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技术可靠性和质量保证措施。

b事中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检查中,用观察、量测、测量、试验等手段按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做好工序交接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做好工程变更、质量事故的处理,完成工程签证,做好协调工作,每月定期向建设单位和本公司报告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c事后控制: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单位、单项及项目竣工验收,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3)、质量控制的经济措施:

(1)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检查和验收中,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2)根据施工合同,对可能的违约行为提出警告。 (3)按合同条款,对造成损失一方进行经济处罚。

(4)严格控制工程变更。防止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加和索赔事件的发生。

(5)做好预控,严格控制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加等索赔事件的发生。 (6)对进场材料进行分析,严格控制材料价格。对重要材料及贵重材料单价必须履行

业主签认手续。

4)、质量控制的合同措施:

(1)审查分包商的资质及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未经监理审查或审查认为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资格的单位,一律不得承接本工程的分包工程施工。

(2)所有材料应有厂家或经销商的随货单据、合格证,并应盖有供应单位的公章,以便于监督管理和保证材料来源的可靠性。 4、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一)、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

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相关的建设法规。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

(1)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有责任就所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写出调查报告,提交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 (2)监理单位调查研究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所涉及的合同文件可以是: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设备与器材购销合同;监理合同等。

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

(1)有关的勘察资料、及设计文件。

(2)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资料: a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b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c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d现场制备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e质量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状况的观测记录、试验记录或试验报告等。 f其他有关资料。

4)、相关的建设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 与工程质量及质量事故处理有关的有以下五类: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管理方面的法规。 (2)从业者资格管理方面的法规。 (3)建筑市场方面的法规。 (4)建筑施工方面的法规。

(5)关于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法规。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对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首先停止该部分继续施工,责令施工单位分析原因。做出相关事故报告及责任分析报告,拿出整改方案,整改发生质量事故的部分。复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处理时,根据事故的不同情况、不同性质、不同程度提出处理办法,并同时写出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搞清原因、稳妥处理;坚持标准、技术合理;安全可靠、不留隐患;验收鉴定、结论明确;由于处理事故而增加的工程费用,根据合同条款由责任方承担。 5、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钢筋、混凝土、模板及安装工程的预控 1)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预控: (1)工程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

a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

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b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c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2)钢筋工程的质量预控: (1)、从事钢筋焊接的焊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2)、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以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3)、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4)、按规定要求施工现场进行复试,监理随机抽样试验,审查复验报告。施工单位按(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填报钢筋进场报表。 (5)、试验不合格的钢筋,不能用于工程上,并及时报告有关上级部门和监理工程师做处理,并记录在案。 (6)、钢筋加工制作:

①施工单位应熟悉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加工方案,加工翻样、加工料表。

②钢筋的级别、钢号和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需要代换钢筋时,必须上报监理工程师,应征得设计的同意,否则不得以其他钢筋代换。

③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规范》要求。

④ 除焊接封闭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⑤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法,也可以用冷拉方法。 ⑥钢筋的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表5.3.4的要求。长度:±10mm;弯折:±20mm;箍筋:±5mm。

⑦钢筋焊接接头的质量要求:

a钢筋焊接接头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的要求。

b批量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试焊,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大批量焊接并按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c设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d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⑧钢筋的绑扎与安装:

a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b钢筋绑扎前要求弹出位置线标记,分出双层钢筋位置线,尤其是柱、墙、门、窗口的主筋的位置,必须准确,采取防位移措施。

c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验收。要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表5.5.2的要求。 3)、混凝土工程的质量预控:

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执行。 1、普通混凝土: (1)原材料:

a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b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体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c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鹅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e搅拌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搅拌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2)混凝土开盘前的质量控制:

a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

b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2、商品混凝土:

a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资质及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

b商品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混凝土配合比单、原材料的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

c商品混凝土搅拌、运输、泵送质量控制:

按工程所在地有关《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3、混凝土开盘前认真组织水、暖卫、电气、土建各专业联合检查,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施工单位申报混凝土浇筑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经各方确认方能开始浇筑混凝土。

4、监理工程师在浇筑过程中进行旁站监理,对混凝土进行随机抽查,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5、现场使用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的规定,凡无出厂证明或鉴定书的禁止使用。

6、施工现场混凝土质量管理:

a现场必须具备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条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b现场试验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c混凝土施工前应作技术安全交底,并应具备混凝土养护条件,特别是季节性施工期间的防水、防冻措施。要设专人负责实施。

d试块的制作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3)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

e混凝土搅拌、运送、浇筑等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加水。 4)、模板工程的质量预控:

(1)模板及其指支架应根据工程形式、荷载大小、地基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的要求,在模板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模板设计和编制模板施工方案。 (2)模板拼缝必须严密,不得漏浆。模板接缝宽度不大于1.5mm,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洁净并采取防止粘结措施,对设计有特殊要求,拆模后不再饰面的混凝土,其模板必须清理干净,接缝严密,满涂隔离剂。

(3)模板安装和预埋件、预留洞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规范有关规定。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质量预控: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3)、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4)、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5)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查、验收。

(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与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

(9)、排水系统应进行通球试验,并执行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卫生器具盛水试验的办法》有关规定。

(10)、各热力管道系统(包括冷冻管)干立支管在穿越楼板及墙壁处要设置铁套管,环缝处填充隅热填料。

(11)、所有管道的预留甩口及安装完毕后的卫生设备水栓口,均必须采取封堵措施。 (12)、各种管道及管道支架要严格除锈、防腐。银粉涂刷前应有防止污染措施。 (13)、各管道系统试水试压必须要有施工方案和排水措施。 6、建筑安装工程各分部工程的监理控制要点: 1)地基与基础工程:

质量控制要点: A、土石方工程:

(A)定位放线,标高测量。

(B)基底土质,截面尺寸,标高检查。 (C)回填标高,密实度检查。 B、桩基工程:

(A)定位放线,标高测量。

(B)人工或机械挖孔(每节几何尺寸)验收。 (C)模板检查。

(D)钢筋绑扎隐蔽检查。 (E)混凝土搅拌、振捣检查。 (F)混凝土或试块强度检查。 (G)桩位校准验收。 C、钢筋混凝土工程:

(A)定位放线,标高测量。 (B)基槽验收。

(C)原材料、配合比检查。 (D)钢筋焊接试验检查。 (E)模板检查。

(F)钢筋绑扎隐蔽检查。 (G)混凝土搅拌、振捣检查。 (H)混凝土或试块强度检查。 (I)防水混凝土的防渗水检查。

(J)基础几何尺寸及预留孔、预埋件检查。 (K)基础隐蔽检查。 (L)基础沉降观测。 2)、主体工程:

质量控制要点。 A、砌体结构工程:

(A)原材料、砂浆配合比检查。

(B)砂浆试块数量及成型、养护检查。 (C)普通烧结砖、多孔砖的含水率检查。 (D)皮数杆的位置及标注检查。 (E)组砌方法、形式检查。

(F)纵横墙交接及转角处留槎形式检查。 (H)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检查。 (I)砌体内配筋、预埋件检查。

(J)门窗洞口、预留洞标高、尺寸检查。 (K)外观及允许偏差项目检查。 B、钢筋混凝土工程:

(A)模板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关系检查。 (B)模板及其支架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检查。 (C)混凝土构件的拆模时间控制。

(D)主要受力钢筋的级别、种类、直径、根数和间距检查。 (E)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检查。

(F)钢筋连接、锚固、接头位置及数量检查。 (G)受力钢筋的位置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查。

(H)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称量、拌制工艺及塌落度检查。 (I)混凝土的运输、浇筑、振捣分层厚度检查。 (J)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及处理检查。 (K)混凝土的养护。

(L)混凝土试块留置及养护条件检查。 (M)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和非破损检测。 (N)允差项目检查。 (O)结构验收。 C、钢结构工程:

a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验收送检。 b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c相关各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d对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结构件焊接和焊钉焊接进行质量控制。

e对用于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普通螺栓、扭剪型高强螺栓高强度大六角螺栓、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用钢强度螺栓及射钉、子攻钉、拉铆钉检验。

f对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钢零件及钢部件进行验收。 g对钢结构制作中的构建进行验收。 h对钢构件的预拼装验收。

i对单层钢结构主体、地下钢结构、檩条及钢架等次要构件、钢平台、钢梯、钢护栏杆等安装工程验收。

j对多层钢结构主体、地下钢结构、檩条及钢架等次要构件、钢平台、钢梯、钢护栏杆等安装工程验收。

k对建筑工程中平板型钢网格结构的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l压型金属板的现场制作和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m对钢结构的防腐涂料(油漆类)涂装和防火涂料涂装工程质量验收。 n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 3)、楼面工程: 质量控制要点。 A、整体楼地面工程:

(A)材料、配合比检查。 (B)基层处理检查。 (C)结构层检查。

(D)外观及允差项目检查。 B、板块楼地面工程:

(A)原材料检查。 (B)结合层检查。 (C)板块施工检查。

(D)外观及允差项目检查。 4)、门窗工程: 质量控制要点:

(A)材质或成品、附件检查。 (B)安装固定点、预埋件检查。 (C)垂直度及开合试验等检查。 5)、装饰工程: 质量控制要点。 A、抹灰工程:

(A)材质、配合比检查。 (B)各层之间粘接检查。 (C)分格条、滴水线检查。 (D)表面允差项目检查。 B、油漆工程:

(A)材料品种、质量检查。 (B)装饰线、分色线检查。 (C)图案、颜色等检查。 C、玻璃工程:

(A)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检查。 (B)玻璃裁割尺寸检查。 (C)玻璃安装质量检查。 D、饰面砖(板)工程:

(A)材料品种、规格、颜色、图案检查。 (B)镶贴牢固检查。 (C)滴水线及接缝检查。 (D)允差项目检查。 6)、屋面工程: 质量控制要点。 A、找平层工程:

(A)材料及配合比检查。 (B)分水线及坡度检查。 (C)表面平整度检查。 B、保温隔热层工程: (A)材料及配合比检查。

(B)架空高度、铺设质量检查。 (C)表面及偏差检查。 C、卷材防水工程: (A)材质质量检查。 (B)坡度及变形缝检查。

(C)铺设质量、搭接宽度等检查。 (D)最终质量检查。 D、水落斗、水管工程: (A)材质质量检查。

(B)连接和固定方法检查。

(C)外观垂直度检查。 (D)防渗水、防腐蚀检查。 7)、建筑采暖卫生工程: 质量控制要点。 (A)原材料检查。

(B)管道安装位置及坡度、接头。 (C)管阀连接位置、接头。

(D)支、吊、托架的位置和形式。 (E)散热器的位置接口。

(F)水压试验、闭水试验、灌水试验。 (G)采暖系统冲洗。

(H)水表、消火栓、卫生洁具、器件。

(I)自动喷淋、水幕、位置、间距、方向。 (J)各设备安装位置、标高、试运转轴承温升。 (K)防腐。 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质量控制要点: (A)材料检查。

(B)灯具、开关安装检查。 (C)配管、配线检查。 (D)绝缘处理及测试。 (E)接地系统施工及测试。 (F)试电检查。 9)建筑节能工程: 质量控制要点: (1) 墙体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2) 幕墙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汽层;幕墙玻璃;

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 (3) 门窗节能工程: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 (4) 屋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5) 地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 (6) 采暖节能工程: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

调试等。 (7) 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

材料;调试等。 (8) 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与管网节能工程: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

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 (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

能;调试等。

(10)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冷、热源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

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

四、合同管理: 1、合同结构图:

建设单位 A A 总/分包 C A 材料传递 B

监理单位 注:A为合同关系;B为业务关系;C为监理关系

2、合同目录(略):

3、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及监理单位等对施工合同的管理,重点是在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应向业主获取各项合同的副本(含分包合同)。施工合同是具法律效力、签约双方互相承诺的主要文件,是工程实施行为的依据。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履行各方应尽的义务,跟踪管理,以期通过合同管理体现“三大控制”的任务要求,准确反馈合同信息,及时处理,以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必需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1)在工期管理方面:

(1)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方在开工前提出包括分月、分段进度计划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加以审核。

(2)按照分月、分段进度计划,进行实际检查。

(3)对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进行分析,属于发包方的原因,应及时主动协助解决,属于承包方的原因,应督促其迅速解决。

(4)在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修改进度计划时,协助审查承包方修改的进度计划。 (5)协助发包方确认竣工日期的延误。 2)在质量管理方面:

(1)检验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检验工程使用的半成品及构配件质量;杜绝一切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2)按合同规定的规范、规程,监督检验施工质量。

(3)按合同规定的程序,验收隐蔽工程和需要中间验收工程的质量,并严格执行报验制度。

(4)验收单项竣工和全部竣工工程的质量。 3)在费用管理方面(在业主授权下进行): (1)严格进行合同约定的价款管理。

(2)当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时,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3)对预付工程款进行管理,包括批准和扣还。

(4)对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

A 工程项目 设计单位 (5)对变更价款进行确定。

(6)对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费用加以审核,如安全施工方面的费用等。 (7)办理竣工决算。 (8)对保修金进行管理。 4)在费用索赔管理方面:

(一)、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二)、费用索赔的理由: (1)、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三)、处理费用索赔的程序:

(1) 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 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规范》第6.3.2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6)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第4、5、6款的程序进行。

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管理,应当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在索赔事件发生后,也应积极收集数据,以便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做到有效的合同管理,就可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降低索赔事件产生的损失。

4) 做好施工合同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文件,包括有关

的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电报电传等都应做好系统分类,认真管理,工程项目全部竣工后,加以系统整理,建档保管。

第十二章 监理工作制度

一、监理组织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监理单位按照项目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派往项目监理机构,执行监理委托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的职权,并领导全组监理人员开展工作。

3、监理公司建立岗位责任制(见3.3)应尽职责完成监理业务。

4、全体驻地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监理公司制定的《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基本程序及工作要则》(修订本)。

二、会议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3、参加下列各项会议,并做好记录: (1)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会。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批会。 (3)重要分项工程技术方案审定会。 (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会。

(5)工程质量事故分析调查处理会。 (6)其他需要监理方参加的各类会议。

上述会议到会人员由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派人参加,并事先做好准备,必要时应将意见、建议打印文字,先送交有关方。

4、监理联络会议,会议请建设单位协助监理方召开,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目的是使工程施工的履约各方相互认识,并对国家执行的建设监理制度、对监理方业务内容和标准、处理问题遵循的原则和要求等,都有所了解,便于各方协调配合,共同为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加快进度,节约投资和安全施工。

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1.总承包单位选定分包单位,分包工程开工前,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2.未经监理单位认可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不得让其进入现场施工。

3.据监理委托合同约定,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方工作不力,监理单位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二)、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1.必须坚持先审图后施工的程序,分段出施工设计图的项目,可以分段会审,重大的修改变更,仍应组织会审或专业会签。

2.监理组内部的图纸会审准备工作,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熟悉、审核图纸并做好记录,汇总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召集有关专业人员统一意见,并整理成书面材料,送建设单位一份备案。图纸中凡涉及有重大技术问题和采用“四新”技术,应及时向公司总工办汇报,取得公司的支持帮助。

3.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图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并做好内部的会审纪要。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整理的图纸会审记录,逐项核对,如和会审会议商定的内容不符,或有漏项的,均应及时提出,由施工单位改正。会审记录必须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监理单位认可盖章,方可作为施工依据之一,和施工图同等有效。会审记录应交监理组一份。 (三)、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制度:

1.工程洽商在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发现图纸难以施工或有差错,或者另有合理化

建议,可以在征得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同意后,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洽商,并办理工程洽商变更手续。要注意是否因施工失误提出的洽商,此类 变更应由责任方承担费用。

2.工程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应征得有关单位的同意,由建设单与设计单位办理工程设计变更。

3.监理单位只审核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的技术问题,重点是洽商和变更是否违反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和其他技术文件,是否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

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所涉及的其他问题,如经济问题等由施工单位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

4.据监理委托合同约定,所有设计修改和洽商变更均应通过监理单位下达通知,施工单位变更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其工程量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经审查后实施。 (五)、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制度:

1.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2.施工单位负责向监理单位报送进场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等质量保证资料,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3.材料进场需按规定复验,复验抽检取样或制作的试件,必须按质量监督站站规定,由监理单位参加取样和封样,共同送验。

4.进口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约请国家商检部门共同进行质量检验,并应在质量保证期内试运行。

5.对影响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等,监理单位要进行质量预控,对厂家提供的样品实行“封样”,控制厂家进货质量。

6.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需要,可以参加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的选样、送厂工作,实行质量认签制度。 (六)、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部位、工序的质量验收和工程质量等级的验评制度。

1.质量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按监理签认流程执行,前道工序未经监理单位验收签认,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序交叉作业时,必须保证不能影响隐蔽验收。

2.监理员参加施工单位对分项工程和工序的质量验收;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单位对分部工程和部位的质量验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施工单位自评自检记录上抽验评定,无异意时,签认评定的等级和验收意见。

3.监理单位签认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部位工序的质量等级为初评工程竣工质量等级的依据。最终工程质量等级的复验由质量监督站评定。

4.每月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应汇编通报,随监理月报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提请注意加强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七)、工程事故报告和工程缺陷整改制度:

1.工程质量事故,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执行,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作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监理单位签发实施。

2.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和工序或不安全的施工作业,监理单位应向承包单位发出整改或返工处理通知,待整改复验合格认签后,才能据此进行下道分项工程或工序。 (八)、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管理制度:

1.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制作、或留置组数及养护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制作试块时,监理人员应在场,并详细记录。也必须由监理单位封样共同送验。

2.试块的试验单位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3.试块强度是监理单位验收钢筋砼和砌筑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未见标养试块强度

报告,监理单位不签认质量等级。

4.监理单位应做好混凝土及砂浆强度统计报表。 (九)、成品保护制度:

1.成品保护采取“谁接手的谁保护”“谁接手的谁负责”的原则,必须采用可靠的方法保护各自完成的或交接过来的产品。

2.需多工种多专业的施工现场,要强调各工种各专业之间的协作,明确责任,保证所有成品完好无损,条件允许时,尽量安排顺序分开或分区域施工。 (十)、工程竣工初验制度:

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申请验收。

2. 监理单位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返工或修理。

3.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四、投资管理制度: (一)、招投标和施工图预算编审制度:

1.掌握项目工程总投资切块、分解规划。

2.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商签承包合同,控制投资增加因素及拨款进度。

3.参与工程总价、工程量、结算依据及结算方法。参与确定预算补充定额的原则及计算方法。 (二)、施工图以外(标底、预算以外)工程或费用签证制度:

1.凡遇到施工图以外的工程或费用,承包单位应将图纸资料和该项目的预算或费用计算表,先经监理单位审查,报告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2.不具备第1条规定者,应先商定计算依据经批准后实施。不准借故拖延或未经批准私自实施。 (三)、工程计量制度:

1.监理单位核验、量测的已完工程量是建设单位支付施工进度款的依据,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不能支付工程款。

2.施工单位每月将上月完成的合格工程的计量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计量人员负责根据“工程核验认可书”和现场量测签认,核查与报表有差别的项目。经监理核验后的工程量为已完工程量。

3.由多个工序组合成一个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的签认原则是:只签认经过监理单位质量验收的工序的工程量或按有关规定折算。对其他跨月施工不能评定质量等级的工程量的签认,按该工序暂定合格,认可其工程量的签认不超过已完工程量底50%,如最后核定该工序质量为不合格,仍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若拖延不修,则从下月付款中扣除此部分认定的工程量。

4.图纸以外的工程,应令列表申报。

5.工程量计算方法必须符合山东省预算定额的有关规定。 (四)、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价格协商制度:

1.施工单位采购大宗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应事先将其单价、质量标准及其他费用支付办法,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经协商一致后采购。

2.采购合同副本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查。 (五)、年度(竣工)工程结算书审核制度:

1.跨年度的工程,每年三月底以前,施工单位应将上一年验收合格、经过计量核准的工程结算书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审核意见,与施工单位核对后,确定该年度工程款总额,具体付款办法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2.工程全部竣工后,决算书只计算当年余额部分。

3.工程款的结清,应在保修期满和经审计单位审计以后,根据审计结果,另行处理。

五、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及年、季、月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将审查结果15天内回复施工单位,并督促其执行。

2、施工单位应在每月27日将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两日内提出意见,逾期则视为同意。

3、监理单位协助施工单位排除落实施工计划中所遇到的技术质量等问题。

4、监理单位采取跟踪控制动态管理,每周检查月计划执行情况,月底对照网络计划检查,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分析,发现偏离及时提出意见,通知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调整计划,确保建设单位工期。

5、工程开工、暂停施工及复工的管理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开工条件和手续,由施工单位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核准。分部工程开工,施工单位应提前48小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申报经检查前分部工程完成情况和施工准备情况,认为具备施工条件,方能批准,并列入月度施工计划。

2)工程暂停施工必须慎重对待。监理单位必须下达的工程暂停施工指令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如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则在24小时内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施工单位由于施工安排等原因须暂停施工时,应提前48小时申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

3)所有暂停施工期间需要处理解决的工作,均已达到预期目的,需恢复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提前48小时申报复工申请,经监理审查报建设单位同意后,由项目总监签认复工指令。

4)工程延期。由于增加合同外工程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在出现延期所在一定期限内,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延期申请。经研究根据不同延期责任或原因,提出不同处理办法。 六、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互相承诺的重要文件。是工程实施行为的依据。应当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中共同认定的权利和义务。承包单位选择分包单位时,应将其资质、人员、机具等情况列表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并以此审查承包单位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承包单位应将与分包单位签定合同的副本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阅。主要审查分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承诺条款。如果影响本工程的质量或进度,我们将要求双方签定补充条款予以修改。 (三)、属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在正式签定合同前,应将购货合同草案复印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主要审阅其价格、供货期、质量保证、厂家资质等条款,经同意才能签认正式合同。

七、工程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1、驻地监理部于每月——日之前将上月的工程监理月报,报送到建设单位。 2、工程监理月报按监理公司制定的统一范本。

3、本工程项目全部竣工时,据监理委托合同约定写出监理工作总结,报送建设单位和公司有关部门。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写内容可参考公司的规定。 八、往来文件规定时限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实行索赔和反索赔做好基础工作,驻地监理部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拟与施工单位协商,对往来文件规定时限,协议一经签认,任何一方不得违反。

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的提交时间,以及监理单位审查期限和建设单位组织审定的期限。

2、施工单位隐蔽要求的提出时间和监理单位的检查签认时间。

3、施工单位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的提交时间和监理单位审查期限。

4、施工单位施工试验及施工记录的提交时间和监理单位答复期限。 5、施工单位提交月工程量和付款的时间和监理单位审核期限。

6、施工单位洽商增、减预算,结算的提交时间和监理单位审核期限。 7、施工单位竣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的提交时间和监理单位审查期限。 九、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建立单位工程和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技术资料档案制度; 2、监理档案的内容和归档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执行。

十、工程保修期管理制度:

1、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建设工程保修期的有关规定。

3、按照公司制订的《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并做好保修期间形成的监理资料整理归档。

十一、驻地监理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1、监理部工作周会制度。

2、监理组工作日志和监理人员工作日记制度。

3、各类会议参加者的会议纪要,重大会议的会议记录制度。 4、监理月报制度。

5、单位工程竣工后的监理工作总结和工程项目全部竣工后的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6、监理人员考勤制度。

7、文件报表图纸技术资料等收发制度。

8、跟踪检查、交接班记录制度和安排值班并做好事记制度。 9、建立验收记录、样品以及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等各类台帐制度。 10、建立工程量签认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等各类签证统计表制度。

11、建立进工地现场必须带安全帽着防护鞋以及交通安全等检查制度。

12、建立必须运用监理文字形式(如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表式)进行日常工作的习惯和制度,严禁以口头通知替代。 十二、监理工作守则:

1、监理工作的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监理工作要做到“业主满意、上级满意、自己满意”。

2、监理工作原则是“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即严格按合同工期要求检查工程进度;严格按质量标准监督核验;严格按计量支付工程价款。热情帮助承包单位熟悉规范,执行合同,解决疑难问题,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加快进度创造有利条件。

3、所有监理人员均不得接受与业主签订合同有关的或与其他承担的义务有关的任何商业佣金、回扣、津贴、礼金或其它非直接支付。也不得吃请。

4、努力钻研监理业务和科学技术,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树立以科学数据为本的质量认定工作作风。

5、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准确反映建设监理情况,及时稳妥地处理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6、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监理守则(八要)和监理纪律(八不准)。

第十三章 监理设施

1、监理单位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

2、项目监理机构根据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在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满足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设施。

4、监理单位按工程施工阶段配置必要的检测设备。

第十四章 旁站监理

一、旁站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2、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主要有: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合同:本工程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

4、设计文件: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5、施工及监理文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二、旁站监理的部位:

1、基础工程:

混凝土灌注桩浇筑、桩基检测、承台、独立基础、基础梁、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土方回填。

2、结构工程:

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施工缝处理、后浇带施工、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3、安装工程:

承压管道的冲洗及水压试验;排水系统的灌水、通水、通球试验;采暖系统调试、通风空调系统调试。

电气系统调试、电气绝缘测试、接地电阻测试、漏电保护器检测等;智能系统的自测及专业检测。

设备安装的调试等。 三、旁站监理的内容:

1、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旁站人员采用照相手段予以记录。 四、旁站监理人员及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检查现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五、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式:

1、旁站监理的程序:

(1)上述实施旁站监理的各分项工程,承包单位应提前24小时向项目监理部申报施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准备工作就绪后签认申请表并安排好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2)对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技术交底、配备旁站监理设施。

(3)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4)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的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5)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 (6)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 2、旁站监理的方式:

采用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第十五章 安全监理

安全生产是保证施工工期、施工质量施工投资的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涉及到施工现

场的所有的人员行为、设备和环境,贯穿于自开工到竣工的施工生产的全过程。监理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并对安全生产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一、安全监理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其中: a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地下工程等防护措施; b施工现场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护措施; c场区排水、防洪措施; d土方工程;

e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等是审查重点。

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公司作业指导书及本手册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大型复杂工程项目可按阶段分别编制。监理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流程及危险源控制要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必要时召开专

题会议向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交底。

4.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严格审核各类施工机具如塔吊等的生产合格证、年检证明资料,未有上述资料的不准进场。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与检查:

(1)日常现场跟踪管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

踪监理、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规程操作;

(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可做抽

检和监测工作;

(3)对每道工序检查后,做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二、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监理部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学习与交流制度。

2、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监理委托合同和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等文件;及时传达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业主及本公司的有关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项目监理组内部定期学习和交流,同时做好学习记录。

3、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班前会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建立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进行检查。 6、每月将施工中的安全情况编入监理工作月报。 三、安全生产控制制度: 1、安全临时用电:

严格按规范规定的内容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并对执行程序检查核证,同时对下面内容进行重点控制: 1)、 用电管理:(1)审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2)审核专业人员的配备状况;(3)检查安全技术档案。

2) 、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

(1)检查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2)检查外电保护措施。 3)、接地与防雷:

(1)检查电动建筑机械的防雷接地和重复接地是否符合规范. (2)检查保护零线的可靠性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3)检查保护接零落实实施的具体情况. (4)检查接地电阻的施工质量.

(5)检查防雷现场建筑机械防雷装置情况。 4)、检查配电室的运行、接地、接零、防止短路、维护、操作、保护配电线路施工质量及措施。 5)、配电线路:检查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室内配线是否符合规范中的规定。 6)、配电箱及开关箱:

(1)检查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是否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是否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严禁使用。

(2)检查电气装置的选择是否符合“一机一闸制”检查漏电保护的安全、可靠程度。 (3)检查使用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7)、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1)审查进场机械工具的性能、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2)审查塔吊安装后是否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3)审查焊接机械的防触电、防火要求的落实。

(4)检查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是否符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严禁使用工类工具和选用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 8)、照明:

(1)检查照明用电是否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要求。

(2)核查照明装置是否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2、接地与防雷:

1).检查电动建筑机械的防雷接地和重复接地是否符合现行规范和规程规定。 2).检查保护零线的可靠性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3).检查保护接零落实实施的具体情况。 4).检查接地电阻的施工质量。

5).检查防雷现场建筑机械防雷装置情况。

3、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1).审查进场机械工具的性能、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2).审查塔吊安装后是否符合现行《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3).审查焊接机械的防触电、防火要求的落实。

4).检查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是否符合现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严禁使用I类工具和选用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 4、高处作业:

严格按现行《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设部等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按此执行。高处作业的重点控制内容如下: 1)、高处作业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审查施工单位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应逐级进行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

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具的配备情况。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设备,必须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完好。 (4)、审查施工单位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的状况;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

岗。检查高处作业人员的体检合格证,无合格证的不能上岗。 (5)、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

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现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7)、检查施工单位雨天和雪天高处作业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8).检查现场各类警示标志及夜间指示灯是否已悬挂于现场各部位。

(9).高处作业施工前,要求承包单位对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

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应报监理部批准。同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0).审核物料提升机产权单位编制的安装拆除施工方案,并参与验收。 (11).审查室外用电梯产权单位编制的安装拆除方案,并在使用前参与验收。 (12).审核移动式操作平台的施工方案,并参与验收。

(13).审核各类作业平台,平台缩短的施工方案,并参与验收。 (14).审查承包方根据相关规定编制的脚手架施工方案:

现场检查脚手架平板铺设是否严密;下部是否用安全平网兜底;外侧密目式安全网

是否全封闭;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以防止人员坠落。 (15).审核附着式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并参与验收,附着式脚手

架和外挂式脚手架升降时,应设专人对作业进行监护。

(16).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模板支撑方案,模板及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

且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17).审核吊篮产权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并在使用前参与验收。认真核查吊篮悬挂

机构的结构刚度,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

(18).检查施工单位电梯井门的制作是否符合要求;高度范围是否在1.5-1.8m的范

围内;电梯井道内不大于10m应设置一道安全平网;拆除安全平网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5、临边与洞口的控制:

1).对临边高处作业防护措施的设置、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临边防护栏杆的搭设高度、顺序、栏杆柱的固定、搭设的标准进行跟踪检验,凡不符合规范规定严格整改制度。

2).检查洞口防护设施设置及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3)、各类洞口、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措施和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6、攀登与悬空作业的控制:

1)检查攀登作业的用具是否牢固、可靠,检查攀登作业的防护措施的设置是否符合

安全要求;检查攀登作业梯子的构造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对攀登的规定之处的布置进行严格检查,对不能利用作攀登之处的主要场合,严

禁攀登作业。

3)检查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扳手、吊篮、吊笼、平台设施,均需经过技术鉴定

或检证方可使用。防护栏网、栏杆的设置,检查构件吊装、管道安装、模板支撑和拆卸、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注、门窗作业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一经发现违反悬空作业规定时,即令其停止施工。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控制:

建筑机构的使用严格要求按现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检查,关于机械使用重点控制内容如下:

1)、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司炉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3)、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4)、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 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5)、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6)、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维修。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8)、电气装置遇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合闸。 9)、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10)、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2)、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3、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

14)、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15)、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1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17)、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8)、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除(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19)、龙门、桥式起重机吊运的重物应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通行,严禁从人和设备上面通过。

20)、建筑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卸必须在专业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安装后,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座和附壁支座以及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进行试运转。经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21)、混凝土振捣器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22)、钢筋冷拉机场地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及警告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m以外。

23)、木工机械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8、预防坍塌:

1)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安全保证

体系是否健全。

2)审核施工单位根据岩土报告、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的基坑开挖方案。

3)土方开挖前督促施工单位确认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和防护要求,并要求施

工单位对相邻建筑物及道路的沉降和位移进行观测。

4)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深基坑及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

5)审核施工单位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规划方案。严防临时排水系统破坏相邻

建筑物的地基和边坡稳定。

6)基坑作业时,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明确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施工人员不

得攀登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7)机械开挖土方时,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

8)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的措施;基坑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

壁的稳定性。

9)模板系统的支撑立柱不得严重锈蚀和变形。立柱的基础应牢固,并控制模板系统

的沉降;若立柱支撑在泥土地面时,须采取排水措施,并加设垫板。

10)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楼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或其他物料的重量,严防超

载。 11)施工单位现场临时建筑的基础型式和平面布局应按施工规范施工,施工现场临时

建筑与建筑材料的间距应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12)要求施工单位在围墙外侧设置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的警示标志。 13)施工现场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且组装后应验收签字。

14)雨季施工时,要求施工单位对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

9、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内容及要点 (表一) 序号 控制项目 控制内容 控 制 要 点 1.明确职责分工; 2.制定安全管理规定; 3.编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 项目监理机构 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 2 审查承包单位1.落实承包单位的安全岗位职责; 安全管理体系 2.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重要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 2.关键部位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3.特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审查施工审查安全技术4.危险性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组织措施措施 5.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和施工指 6.重要的和大型施工临时设施和交叉作业安全导文件 技术措施 1.审查文明施工文件; 审查工程管理2.审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文件 3.审查保证施工工艺水平的措施 检查安全 检查安全培训培训情况 情况 1.举办经常性的职工安全教育; 2.举办安全工作规程考试 1.对违章作业而危机人身安全时,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工程暂停令; 2.查领导:是够做到“五同时; 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帐表册卡建立情况; 查隐患:是否存在违章违纪情况; 查事故处理:是否做到“三不放过” 1.查工程管理(施工文件、规章制度); 2.查现场管理(总平面、交通、施工机械) 3.查现场5S活动情况(即整理、整顿、清扫、情洁、素养); 4.查施工环境保护情况 1.承包合同应规定预留安全保证金; 2.按现场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 安全检查 施工现场巡 检并进行 考核 文明施工管理检查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考核

4

(表二) 序号 控制项目 控制内容 检查承包单位资质 控 制 要 点 检查分承包单位资质证书和近三年安全施工措施记录和证明 对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架子工、机动驾驶工、机械操作工、易燃易爆有害放射操作人员必须有上岗证书 5 检查承包单位资质和人员上岗证书 检查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6 启动试运行安全文明检查 1.满足启动调试文件要求的启动条件; 2.进行反事故演习; 启动试运行前 3.消防设施验收合格; 4.制度齐全、完善,已经通过审查; 5.环保机构健全、可开展监测 试运中进行巡视 1.记录质量缺陷及时组织消缺; 2.调试环境符合要求,消除“七漏” 1.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2.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善后处理 7 参与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8 编制安全报表 1.事故处理情况; 编制安全报表 2.监理简报登录安全状况; 3.进行考核: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分表 对安全管理和施工工艺文明生产进行检查 9 达标验收 参加达标投产验评

第十六章 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等

一、重点难点分析

1、景观绿化设计应充分考虑本建筑使用功能特点,结合周边环境及建筑物的使用功能,配置相应的苗木,通过各种色彩植物、花卉的栽植与搭配,利用各种苗木的特殊功能,来达到清洁空气、吸尘降温隔音,造就美好学术环境。

2、苗木的选定,种植、养护过程的监控,是园林绿化工程监理重点;

3、细节决定成败,种植屋面在防水、抗裂、细部作业等方面的效果与质量,是整个项目成功的关键;

二、监控措施

1、深刻领会设计意图,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认真监督把好质量关,达到最好的环境艺术效果。

2、督促施工单位选择肥沃、疏松、排水良好的种植土壤。

3、严把材料验收关,对苗木质量进行源头控制,苗木入场前必须先得到业主与设计确认。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施工。

4、对屋面结构层、找坡层、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防水保护层、隔根层、疏(蓄)水层、隔土层、种植介质和植物层等各个层次以及给、蓄、疏、排水系统把关的施工过程监理。

5、屋面绿化排水要保证排水流畅,排水坡度正确,防止倒排或积水,铺装施工要保证基层的密实,面层接缝直顺,面层平整。

6、园林绿化工程建成后必须提供养护计划和相关的资金投入,只有进行不间断

的精心养护管理,才能确保各种苗木的成活率和良好长势,否则,就难以达到生态环境景观的特殊要求和效果。

第十七章 工程竣工验收

否 可行否 可

竣工验收监理流程图 承包单位自审、自查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 专项核验 (消防、 环保等)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技术资料和现场全面 检查,如有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及时整改 否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核验、 签署竣工报验单 可 合格否 监理单位编写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可 施工单位申报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等级 监理签发竣工证书、施工阶段监理结束 转入保修阶段 监理鉴定质量问题的责任按规定督促保修 否 施工单位编制保修责任计划 监理审查编制的保修责任计划 可 同意否 下达监理通知表 否 督促施工单位责任计划的实施 检查施工单位责任计划完成情况,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表 合格否 可 签发完工证书 编写工程最终完工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注: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

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八章 监理资料

建设项目监理工作资料,是监理单位驻地项目监理部在建设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护价值的各种原始记录和资料,驻地项目监理部内业人员应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建设项目驻地监理工作资料归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整理。

1、监理日志和报告工作制度。驻地监理人员逐日将工程情况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质量动态,有关决议和领导巡视指示,应详细记录。驻地监理工程师向总监,总监向监理公司和业主报告工程情况,按月写出文字报告。工程发生重要情况应随时逐级报告,以利于及时解决。

2、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制度。工程全面完工施工单位全面检查预验,认为工程质量和技术档案资料符合验收条件后报项目监理部申请质量验收。项目总监组织工程初验和资料核查,认为达标后报公司和业主进行竣工质量验收。

3、监理工作总结制度。工程监理工作结束,项目监理部进行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内容有:工程建设简况;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监理目标完成情况;施工技术管理经验;监理工作经验。监理工作总结由总监主持编写,打印成册后分送建设单位一份。

4、监理资料归档工作制度。监理资料由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积累整理。在工程竣工交接验收后半个月内将资料收集整理齐全,经项目总监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办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经总工程师签字送交办公室存档。

5、本工程交付建设单位的监理资料有:

(1)交付监理过程服务产品: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及有关过程记录。 (2)交付监理服务最终成果: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竣工核定证明书、工程质量使用说明书、竣工移交证书、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以及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3(J)/T145-2012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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