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 紧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并应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5、应用手转动飞轮,机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并应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6、应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速度。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大2-5mm,传动速度应根据直径选用,直径大的宜选用慢速,经调合格,方可送料。
7、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整章隙。
8、当钢筋送入后,手与 轮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接近。 9、送料前,应将不直的钢筋端头切除。导向筒前应安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应先穿过钢筋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10、经过调直后的钢筋如仍有慢弯,可逐渐加大调直块的偏移量,直到调直为止。
11、切断3或4根钢筋后,应停机检查其长度,当超过允许偏差时,应调整限位开关或定尺板。
12、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揳紧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5、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6、启动后,应先空动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7、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8、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9、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10、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11、运转中,严禁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
12、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13、液压传动式切断机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液压油位及电动机旋转方向符合要求。启动后,应空载动转,松开放油阀,排净液缸体内的空气,方可进行切筋。
14、手动液压式切断机使用前,应将油阀按顺时针方向旋转紧,切割完毕后,应立即按逆时针方向旋松。作业中,手应持稳切断机,并戴好绝缘手套。
15、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16、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 紧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水平,作业前应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5、应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轻及和成型轴、挡铁轴。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6、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7、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坚固可靠,空载动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8、作业时,应将钢筋需弯一端插入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应检查机身固定销并确认已安放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9、作业中,严禁更换轴芯、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也不得进行清扫和加油。
10、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11、弯曲高强度工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12、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
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13、转盘换向时,应待停稳后进行。
14、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15、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销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
2、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或干燥木板。
3、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脚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4、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小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5、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2)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3)各传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4)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7、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后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拌动现象和异常噪音。
8、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9、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10、应检查集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4、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7、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5、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6、作业中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8、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器。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1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量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的机构。 2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24.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米处。
25.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后,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6.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7.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禁密遮盖。 28.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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