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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整治超标配备公车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克拉玛依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克区群组发【2014】25号,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区深入开展政治坚强和“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克拉玛依区机关事务机关车队工作职责,现就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提出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时间:2014年07月9日至2014年08月15日。

二、对象范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情况。

(一)公务用车编制情况。根据克拉玛依市财政局、克拉玛依区财政局车辆管理办公室的车辆编制规定核实克拉玛依区一般公务用车数量;除新设立机构、人员编制增加等情形外,不得增加现有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情况;对司法、卫生监督、城市指挥、城市监督、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疾病控制、救护等设备的特种专业车辆,控制标准和标志喷涂情况进行核实。

(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情况。严格执行新购置车辆申报审核程序,做到小轿车不超过18万元和1.8升排气量、

旅行车配备价格不超过25万元情况;一般公务用车按规定报废更新情况等。

(三)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机制。公务用车配备更新需提前计划并由自治区车辆管理办公室审核及批复;

三、工作原则:分级负责、依纪依法。

四、责任分工:专项行动由克拉玛依区机关事务局牵头克拉玛依区机关事务局机关车队负责,对克拉玛依区直属机关各单位进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车队管理人员(队长、副队长、调度员、安全员、技术员、统计员)6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队长为主要负责人暨具体责任人。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4年7月)。成了专项治理小组并将本次治理工作告知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同时拓宽监督渠道,支持和鼓励群众监督。

(二)对照检查(2014年7月9日至21日)。认真组织开展对照检查工作。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立即改正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三)整改落实(2014年7月22日至8月1日)。针对对照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2014年8月15日要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认

真撰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小结,由局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送区纪委监察局。

六、工作要求:开展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环节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坚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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