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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加气站安全检查表及预先危险性分析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外部安全条件单元

外部安全条件安全检查表 表4—1

序号 检查内容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根据加气汽车数量、每辆汽车加气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城市建成区内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1 定: 1 管道供气的加气站固定储气瓶(井)不应超过不应超过18m3。 2 3 4 5 加气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储气瓶组、脱水装置、放散管管口、储气井组、加气机、压缩机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以下距离要求均为不小于规定数值)。 储气瓶组、脱水装置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30m。 储气瓶组、脱水装置与受保护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一类30m;二类20m;三类18m。 4。0。1 4。0。7 4.0。7 4。0。7 新建项目,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站址周边无重要公共建筑物 规定距离内无明火 储气瓶组在地下150 m与犬医院三类建筑物符合要求 站址周边规定距离4。0。7 内无甲、乙类建筑及储罐 4。0。7 4.0。7 4.0.7 4。0。7 周边无上述建筑物及储罐 附近无变配电站 规定距离无铁路 脱水装置距哈平路23m 东侧一般架空通信4。0。7 线不跨越加气站,但距脱水装置不满1倍杆高 4。0。7 4。0.7 4.0。7 规定距离内无架空电力线路 规定距离内无明火 距犬医院三类建筑物15。74m 站址周边规定距离4。0.7 内无甲、乙类建筑及储罐 4。0.7 4。0。7 4。0。7 周边无上述建筑物及储罐 附近无变配电站 规定距离无铁路 18m3; 2 加气子站的站内固定储气瓶(井)不应超过8m3,车载储气瓶的总容积GB50156—2002 (2006版) 3。0.5 管道供气12 m3 编制 依据 检查结果 6 储气瓶组、脱水装置与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25m. 储气瓶组、脱水装置与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18m. 储气瓶组、脱水装置与室外变配电站的距离25m。 储气瓶组、脱水装置与铁路的距离30m。 储气瓶组、脱水装置与城市道路的距离:快速路、主干路12m;次干路、支路10m。 架空通信线不应跨越加气站,且储气瓶组、脱水装置、放散管管口与架空7 8 9 10 11 通信线的距离:国家一、二级不应小于1。5倍杆高;一般不应小于1倍杆高。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加气站,且与储气瓶组、脱水装置、的距离不应小于1.5倍杆高. 放散管管口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25m。 放散管管口与受保护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一类25m;二类20m;三类15m。 放散管管口与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25m. 放散管管口与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18m. 放散管管口与室外变配电站的距离25m. 放散管管口与铁路的距离30m. 12 13 14 15 16 17 18 序号 19 20 21 22 检查内容 放散管管口与城市道路的距离:快速路、主干路10m;次干路、支路8m. 放散管管口与电压>380v的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小于1。5倍杆高;与电压≤380v的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小于1倍杆高. 储气井组、加气机、压缩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20m. 储气井组、加气机、压缩机与受保护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一类20m;二类14m;三类12m。 储气井组、加气机、压缩机与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18m。 储气井组、加气机、压缩机与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13m. 储气井组、加气机、压缩机与室外变配电站的距离18m。 储气井组、加气机、压缩机与铁路的距离22m。 储气井组、加气机、压缩机与城市道路的距离:快速路、主干路6m;次干路、支路5m. 编制 依据 4。0。7 4.0。7 4.0。7 4。0.7 检查结果 距哈平路33m 规定距离内无架空电力线路 规定距离内无明火 加气机、压缩机与犬医院三类建筑物均大于12m 23 24 25 26 27 4。0。7 4。0.7 4。0。7 4。0.7 4。0。7 站址周边无甲、乙类建筑及储罐 周边无上述建筑物及储罐 附近无变配电站 规定距离无铁路 加气机、压缩机距哈平路均大于25m 评价结果分析:

本检查表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编制,可研中加气站周边安全距离基本符合要求,存在一项问题在现场东侧目前有一架空通信线,其不跨越加气站,但距脱水装置不满1倍杆高,建议企业将其埋地敷设,确保满足安全距离符合要求。评价组建议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检查表中所列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以确保本项目竣工后安全运行.

4.2总平面布置单元

总平面布置安全检查表 表4—2

序号 检查内容 一、总平面布置 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编制 依据 GB50156—2002 (2006版) 5.0。1 5。0.1 5。0。2 检查结果 可研中拟设2。2m非燃烧实体围墙 1 于或等于表4.0。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2 3 •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可研中拟开敞 拟分开设置 序号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检查内容 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 •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加气岛及汽车加气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构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加气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加气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 •加气岛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加气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储气井)之间的距离1。5(1)m。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储气井)与天然气压缩机间的的距离3m。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储气井)与天然气调压器间的的距离3m。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储气井)与天然气脱水装置的的距离5m。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储气井)与加气机的的距离6m.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储气井)与站房的的距离5m.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储气井)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10m。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储气井)与燃气厨房的距离14m.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储气井)与变配电间的距离6m。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储气井)与道路的距离4m。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储气井)与站区围墙的距离3m。 •压缩天然气放散管管口与加气机的的距离6m。 •压缩天然气放散管管口与站房的的距离5m。 •压缩天然气放散管管口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10m。 •压缩天然气放散管管口与燃气厨房的距离14m. •压缩天然气放散管管口与变配电间的距离6m. •压缩天然气放散管管口与道路的距离4m。 •压缩天然气放散管管口与站区围墙的距离3m。 •天然气压缩机间与天然气调压器间的的距离4m。 •天然气压缩机间与加气机的的距离4 m. •天然气压缩机间与站房的的距离5m. •天然气压缩机间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10m. •天然气压缩机间与燃气厨房的距离12m. •天然气压缩机间与变配电间的距离6m. •天然气压缩机间与道路的距离2m。 •天然气压缩机间与站区围墙的距离2m。 •天然气调压器间与天然气脱水装置的的距离5m. •天然气调压器间与加气机的的距离6 m. •天然气调压器间与站房的的距离5m。 •天然气调压器间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10m。 •天然气调压器间与燃气厨房的距离12m。 编制 依据 5。0。3 5。0。3 5。0。4 5。0。5 5.0。5 5。0。5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检查结果 可研中未提出,初设应按本条款设计 水泥混凝土路面 可研中拟采用钢网架结构罩棚 可研中未提出,初设应按本条款要求设计加气岛 可研中未提出,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储气井)与站内各设施的具体间距,初步设计应按本条款详细设计间距的问题 可研中未提出,压缩天然气放散管管口与站内各设施的具体间距,初步设计应按本条款详细设计间距的问题 可研中未提出,天然气压缩机间与站内各设施的具体间距,初步设计应按本条款详细设计间距的问题 可研中未提出,天然气调压器间与站内各设施的具体间距,初步设计应按本条款详细设计间距的序号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检查内容 •天然气调压器间与变配电间的距离6m。 •天然气调压器间与道路的距离2m. •天然气调压器间与站区围墙的距离2m。 •天然气脱水装置与加气机的的距离5 m。 •天然气脱水装置与站房的的距离5m。 •天然气脱水装置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10m。 •天然气脱水装置与燃气厨房的距离12m。 •天然气脱水装置与变配电间的距离6m. •天然气脱水装置与道路的距离2m. •天然气脱水装置与站区围墙的距离3m. •加气机与站房的的距离5m。 •加气机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8m。 •加气机与燃气厨房的距离12m。 •加气机与变配电间的距离6m。 •站房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6m。 •其他建、构筑物与燃气厨房的距离5m. •燃气厨房与变配电间的距离5m。 编制 依据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5.0.8 11。2。1 检查结果 问题 可研中未提出,天然气脱水装置与站内各设施的具体间距,初步设计应按本条款详细设计间距的问题 可研中未提出,加气机、站房、变配电间、其他建、构筑物的具体间距,初步设计应按本条款详细设计其间距 可研中耐火等级二级 可研中未提出,初步二、建筑物 加气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顶棚其它部分不得采用燃烧体建造。 加气站内建筑物的门、窗应向外开。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采取泄压措施. 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储气瓶(储气井)间宜采用开敞式或半开敞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屋面应采用非燃烧轻质材料制作。 59 60 61 11。2。2 11。2。4 11。2。5 设计对建筑物的门、窗应向外开。 水泥砂浆地面 可研中未提及,初步设计应考虑储气井间开敞式 可研中未提及,初62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压缩机房宜采用单层开敞式或半开敞式建筑,净高不宜低于4m;屋面应为非燃烧材料的轻型结构。 当压缩机房与值班室、仪表间相邻时,应设具有隔声性能的隔墙,隔墙上应设隔声观察窗. 站房可由办公室、值班室、营业室、控制室和小商品(限于食品、饮料、润滑油、汽车配件等)便利店等组成。 加气站内不得建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和娱乐等设施。 加气站内不应建地下和半地下室. 11.2.7 步设计应考虑压缩机间开敞式 63 64 65 66 11。2.8 11。2。9 11。2。10 11.2。12 可研中未相邻布置 可研中未提及,项目建成后企业需考虑 可研中未提及,初步设计不应有地下、半地下室 67 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井、排水井应采取防渗漏和防火花发生的措施。 可研中未提及,初步11.2。13 设计应按本条款考虑 序号 68 检查内容 加气站内可种植草坪、设置花坛,但不得种植油性植物。 编制 依据 11。3。1 检查结果 可研中未种植 评价结果分析:

本检查表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编制,针对加气站总平面布置情况进行评价,本项目拟设2.2m高非燃烧实体围墙、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为开敞式的。可研中对加气站内的设备设施防火间距没有详细的介绍,对加气岛、储气井、压缩机间、站房、建筑物的门、窗等没有详细要求,评价组建议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检查表中所列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以确保本项目竣工后安全运行。

4。3工艺设施单元

工艺设施安全检查表 表4—3

序号 检查内容 一、天然气的调压、计量、脱水 当进站天然气需脱水处理时,脱水可在天然气增压前、增压中或增压后进行.脱水装置应设双塔。 编制 依据 GB50156—2002 (2006版) 8.1。1 检查结果 可研中拟设脱水装置,但未提及设双塔 1 2 天然气进站管道上宜设置调压装置。 天然气进站管道上应设计量装置,计量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然气流量采用标准孔板计量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天然气流量的8.1。2 可研中拟设调压装置 3 标准孔板计量方法》SY/T 6143中的有关规定,其流量计量系统不确定度,不应低于1。5级。 2 体积流量计量的基准状态为:压力101。325kPa;温度20℃。 加气站内的设备及管道,凡经增压、输送、储存需显示压力的地方,均应8.1。3 可研中拟设计量装置 4 设压力测点,并应设供压力表拆卸时高压气体泄压的安全泄气孔。压力表量程范围应为2倍工作压力,压力表的准确度不应低于1.5级。 8.1。4 可研中未提及,需显示压力的地方应设压力测点,安全泄气孔 可研中拟设缓冲罐 压缩机系统采用橇装式结构 可研中未提及,初步设计考虑单排布置 5 6 7 二、天然气的增压、储存 压缩机前应设缓冲罐. 设置压缩机组的吸气、排气和泄气管道时,应避免管道的振动对建、构筑物造成有害影响。 天然气压缩机宜单排布置,压缩机房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宜小于2m。 8。2。3 8。2。4 8。2。5 序号 8 检查内容 编制 依据 8。2。6 检查结果 压缩机 建议采用计算机集中控制 压缩机组的运行管理宜采用计算机集中控制. 压缩机组运行的安全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缩机出口与第一个截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安全阀的泄放能力不应小于压缩机的安全泄放量。 2。 压缩机进、出口应设高、低压报警和高压越限停机装置。 3。 压缩机组的冷却系统应设温度报警及停车装置。 4。 压缩机组的润滑油系统应设低压报警及停机装置. 压缩机的卸载排气不得对外放散。回收购天然气可输至压缩机进口缓冲罐。 压缩机排出的冷凝液应集中处理. 加气站内压缩天然气的储气设施宜选用储气瓶或储气井。 储气设施的工作压力应为25MPa,其设计温度应满足环境温度要求. 加气站内的储气瓶宜按运行压力分高、中、低三级设置,各级瓶组应自成系统。 小容积储气瓶应固定在独立支架上,且宜卧式存放。卧式瓶组限宽为1个9 8。2。7 可研中未提及,初步设计应考虑压缩机设安全阀、报警及停机装置、 10 11 12 13 14 8.2.8 8.2.9 8。3.1 8。3.2 8。3.5 拟设气体回收系统 拟集中处理 拟选用储气井 工作压力为25MPa 拟分高、中、低三级设置 可研中未提及,企业应对储气瓶按本条款布置 初步设计应符合《高压气地下储气井》 可研中未提及,初步设计应设安全防撞拦 拟设室外 15 储气瓶的长度,限高1。6m,限长5.5m。同组储气瓶之间净距不应小于0。03m,储气瓶组间距不应小于1。5m。 8。3。6 16 储气井的设计、建造和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气地下储气井》SY/T 6535的有关规定。 储气瓶组或储气井与站内汽车通道相邻一侧,应设安全防撞拦或采取其它防撞措施。 8。3。7 17 18 8.3。8 8。4.1 三、加气机及加气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 加气机不得设在室内。 加气机应具有充装与计量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气机额定工作压力应为20MPa。 2 加气机加气流量不应大于0。25m3/min(工作状态). 3 加气机应设安全限压装置。 4 加气机计量准确度不应低于1。0级. 5 加气量计量应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最小分度值应为0。1m3。 6 加气量计量应进行压力、温度校正,并换算成基准状态(压力101。325kPa,温度20℃)下的数值. 7 在寒冷地区应选用适合当地环境温度条件的加气机。 8 加气机的进气管道上宜设置防撞事故自动切断阀。 19 8。4。3 可研中对加气机具有充装与计量功能,但没有详细的要求,企业选型时应考虑. 20 加气机的加气软管上应设拉断阀。 加气软管上的拉断阀、加气软管及软管接头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8。4.4 企业选型时应考虑设拉断阀 可研中未提及,拉断阀、加气软管及软管接头应按本条款设计 可研中未提及,加气机附近应设防撞栏 21 1. 拉断阀在外力作用下分开后,两端应自行密封.当加气软管内的天然气工作压力为20MPa时,拉断阀的分离拉力范围宜为400~600N。 2. 加气软管及软管接头应选用具有抗腐蚀性能的材料。 8。4。5 22 加气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 8。4。6 序号 23 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 检查内容 天然气进站管道上应设紧急截断阀。手动紧急截断阀的位置应便于发生事编制 依据 8。5.1 检查结果 可研中未提及,初设应设紧急截断阀 储气瓶组(储气井)进气总管上应设安全阀及紧急放散管、压力表及超压24 报警器.每个储气瓶(井)出口应设截止阀。车载储气瓶组应有与站内工艺安全设施相匹配的安全保障措施,但可不设超压报警器。 25 储气瓶组(储气井)与加气枪之间应设储气瓶组(储气井)截断阀、主截断阀、紧总截断阀和加气截断阀 加气站内缓冲罐、压缩机出口、储气瓶组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的设置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阀的定压P0除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26 1 当P≤1。8MPa时,P0=P+0.18MPa. 2 当1.8MPa<P≤4。0MPa时,P0=1.1P 3 当4.0MPa<P≤8。0MPa时,P0=P+0。4MPa 4 当8。0MPa<P≤25。0MPa时,P0=1.05P。 注:P——设备最高操作压力。 加气站内的天然气管道和储气瓶组应设置泄压保护装置,泄压保护装置应采取防塞和防冻措施。泄放气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27 1 一次泄放量大于500m3(基准状态)的高压气体应通过放散管迅速排放。 2 一次泄放量大于2m3(基准状态),泄放次数平均每小时2~3次以上的操作排放,应设置专用回收罐。 3 一次泄放量小于2m3(基准状态)的气体可排入大气。 加气站的天然气放散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8 1 不同压力级别系统的放散管宜分别设置. 2 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设备平台2m及以上,且应高出所在地面5m及以上。 8。5.6 可研中未提及,初设应考虑放散管的分别设置及高度。 初设应考虑按标准选择增压前、后的天然气管道 初设应考虑设计压力高出 初设应考虑相适应问题 拟埋地敷设 拟埋地敷设 初设应考虑管道防腐绝缘采用最高级别 8.5。5 可研中未提及,初设应按本条款设置泄压保护装置,且泄压保护装置应符合本条款规定 8。5。4 可研中未提及,初设应按本条款设置安全阀,且安全阀应符合本条款规定 8。5.3 8。5。2 可研中未提及,初设应按本条款内容设计 四、压缩天然气管道系统 增压前的天然气管道应选用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 8163的有关规定.增压后的天然气管道应选用高压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 5310或《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的有关规定。 29 8。6.1 30 31 32 33 加气站内的所有设备和管道组成件的设计压力应比最大工作压力高10%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低于安全阀的定压。 加气站内与压缩天然气接触的所有设备和管道组成件的材质应与天然气介质相适应. 增压前的天然气管道宜埋地敷设,其管顶距地面不应小于0。5m.冰冻地区宜敷设在冰冻线以下. 加气站内室外高压管道宜埋地敷设.室内管道宜采用管沟敷设,管沟应用干沙填充,并设活门及通风孔。 埋地管道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最高级别防腐绝缘保护层. 8。6。2 8。6。3 8.6。4 8。6.5 34 8.6。6 评价结果分析:

本检查表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

年版)编制,主要针对加气站工艺设施:天然气的调压、计量、脱水、增压、储存、加气机及加气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压缩天然气管道系统方面进行检查,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详细说明的项目,如应设压力测点、压缩机设安全阀、报警及停机装置、加气机附近应设防撞栏、设紧急截断阀等情况。评价组建议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检查表中所列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以确保本项目竣工后安全运行。

4。5公用工程单元

公用工程安全检查表表4—7

序号 1 检查内容 一、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编制 依据 检查结果 GB50156-2002 4只8kg手提式干粉每2台加气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2只4kg手提式灭火器 (2006版)9。2只60kg推车式干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0。10 粉灭火器 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 其余建筑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 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当雨水有明沟排到站外时,在排出围墙之前,应设置水封装置。 排出站外的污水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污水排放标准。 9.0。10 10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变电室及站房配备8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雨水、污水分流制 拟设三级 初设应考虑设独立的计量装置 初设应考虑设事故照明 拟设在站房内 初设应考虑电缆直埋敷设 初设应考虑不能敷设在一起 初设应考虑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初设应考虑选用防护等级IP44级的灯具 2 3 9。0。10 4 5 6 7 8 9 10 9。0。12 二、供配电 加气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加气站的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供电电源宜采用电压为6/10kV的外接电源.加气站的供电系统应设独立的计量装置。 加气站的罩棚、营业室、压缩机间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 低压配电装置可设在加气站的站房内。 加气站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部分。应穿钢管保护. 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 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站房、罩棚等建筑物内的照明灯具,可选用 10。1。1 10.1。2 10.1.3 10.1.5 10。1。6 10。1.7 11 10。1。8 12 非防爆型,但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节能型照明灯具。 10。1。9 序号 检查内容 三、防雷、防静电及报警系统 编制 依据 10。2。1 检查结果 初设应考虑防雷接地 13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加气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4 当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保护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天然气管道始、末端和分支处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15 16 当加气站内的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加气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地上或管沟敷设的天然气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天然气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10.2.2 初设应考虑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0。2.5 10.2.6 初设应考虑采用避雷带 初设应考虑采用铠装电缆 初设应考虑联合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初设应考虑管道连接处用金属线跨接 初设应考虑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拟设置 拟设置 企业选设备时应考虑本条款内容 初设应考虑集中设置 企业应按《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规定选用 拟利用城市集中供热 17 10.3。1 18 10.3。3 19 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20 加气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21 22 加气站内的压缩天然气储气瓶间(棚)、天然气泵和压缩机房(棚)等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 可燃气体检测器报警(高限)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V%)值的25%。 10.3.4 10。4。1 10。4.2 10.4。3 10.4.4 23 报警器宜集中设置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24 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63的有关规定。 四、采暖、通风 加油加气站的采暖应首先利用城市、小区或邻近单位的热源。当无上述条件,加油加气站内可设置锅炉房。 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应采取通风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强制通风时,通风设备的通风能力在工艺设备工作期间应按每小10。4。5 25 11。1。2 26 时换气15次计算,在工艺设备非工作期间应按每小时换气5次计算. 2.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口总面积不应小于300cm2/m2(地面),通风口不应少于2个,且应靠近可燃气体积聚的部位设置. 27 加气站室内外采暖管道宜直埋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应充沙填实,进出建筑物处应采取隔断措施。 11。1。4 拟设计无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采用自然通风 11。1。5 初设应考虑管沟充沙填实 评价结果分析:

本检查表依据《汽车加气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

年版)编制,主要对加气站消防设施、给排水、供配电线路及防雷、防静电措施、报警系统、采暖、通风方面进行评价,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说明的项目,如供配电线路敷设情况、事故照明、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评价组建议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检查表中所列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以确保本项目竣工后安全运行。

4.6安全管理单元

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表 表4—10

序号 1 2 3 4 5 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 第十七条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七条 检查结果 可研中已提出,但不完善,竣工后开业前应建立、完善 安全技术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6 第三十三条 7 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建立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制度。 建立安全技术规程 第四十四条 竣工后开业前应建立、完善以上条款的相应制度、安全措施 8 9 10 11 12 13 第五十条 GB12801—91 第6.2。1条 第7。3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竣工后开业前应建立、完善 安全生产教育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生产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 序号 14 15 16 17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 编制依据 GB12801-91第7。3条 国经薄字244号 第四条 检查结果 每年要按规定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竣工后开业前应建立、完善 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GB12801—91 第7。3条 18 19 20 生产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法》 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第七十条 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事故发生以后,企业领导人应该立即负责组织职工进行调查和分析,认真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国经薄字244号 确定改进措施,并且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第五条 对于违反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或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应该根据情节的轻重和损失的大小,给以不同的处分,直至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竣工后开业前应建立、完善 评价结果分析:

加气站为新建项目,拟配备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加压区预先危险性分析

序危险源故障 号 位置 类型 触发原因 1压缩机系统高压运行易发生超压,加压设备不能满足基本的技术要求。 2润滑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润滑油中断或供应量不足,引起超温。 3冷风供应中断或供应量不足引起的火灾爆炸。 4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没有1 压缩机 火灾、爆炸 安装、失效或指读不准. 5压缩机进、出口未设高、低压报警和高压越限停机装置; 6压缩机组的冷却系统未设温度报警及停车装置; 7压缩机的润滑油系统未设低压报警及停机装置。 8爆炸危险区域使用移动式和便携式电器,私拉乱接,违章用电。 9旋转部分无防护罩或防护罩损坏、防护罩尺寸不符合要求. 人员伤亡, 设备损坏 Ⅲ 1。选用符合标准的压缩机。 2。严格按运行管理制度操作. 3。 压缩机进、出口未设高、低压报警和高压越限停机装置. 4。 压缩机组的冷却系统未设温度报警及停车装置。 5。 压缩机的润滑油系统未设低压报警及停机装置。 6。严格控制修理用火,严禁烟火和明火,防止摩擦撞击打火,作业时不得使用电气焊、割。 7。加设防护罩且定期检验。 8.加强检查维修工作,及时排除压缩机组火灾隐患。 事故 危险 后果 等级 对策措施 序危险源故障 号 位置 类型 触发原因 1。高压、腐蚀介质复杂而引起的穿孔泄漏; 2。管道的强度不够,选材不合理,焊接耗材质量差; 3.焊接质量没有保证; 事故 危险 后果 等级 对策措施 1。加强输送气体的质量检验与监测; 2。在管道施工过程中,采取管道外防腐技术; 3。对管道系统实行阴极保护; 人员伤亡, 设备损坏 Ⅲ 4.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管材及焊接耗材; 5.焊接人员应持证上岗,认真检验、试压; 6。加强安全管理,注意职工素质教育. 7.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管材,在设计计算方面严格把关,考虑道最大工况要求; 8。严格控制输气压力。具体压力参数应上墙、并在输出压力表盘上做标迹; 9。管道在设计时应考虑当量应力的大小. 腐2 输气管道 蚀、泄漏、 破裂 4。人为破坏。 5.管道壁薄、强度低; 6。管材有缺陷或选材不合理,使用了铸铁件或使用了材质差别较大管材; 7。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将影响钢管曲率半径的凹痕除去; 8。输气压力超过设计压力; 9。在输送介质温差较大时,管道的压应力增高。 1.储气瓶组漏气,导致天然气泄漏和积聚; 2。遇火源,如明火、摩擦和撞击、电火花、静电放电、化学能聚集的日光、雷电。 3储气瓶选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产品,不能满足基本的技术要求。 4储气井的建造由未具备天然气钻井资质的单位进行的。 5储气瓶组(储气井)与压缩机、调压器间、变配电间,未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6储气瓶组(储气井)进气总管上未设安全阀及紧急放散管、压力表及超压报警器. 7每个储气瓶(井)出口处未设截止阀或失灵. 8储气瓶组或储气井与站内汽车通道相邻一侧,未设安全防撞拦. 9泄压保护装置未采取防塞和防冻措施而失效。 1.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储气瓶。 2.储气井的建造应由具有天然气钻井资质的单位进行。 3.建造和检验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高压气地下储气井》SY/T6535的有关规定。 4。储气瓶组(储气井)与压缩机、调压器间、变配电间,应满足相应防火间距要求. 5.储气瓶组(储气井)进气总管上应设安全人员伤亡, 设备损坏 Ⅲ 阀及紧急放散管、压力表及超压报警器. 6.有泄漏危险的装置应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加装必要的机械通风设备。 7.。设备在投入生产前和定期检修时,应检查其密闭性和耐压程。 8。井内需动火时,应严格防止空气进入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引起井内爆炸. 9。应注意带压生产设备、管道的密闭性。 10。消除着火源,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 11.在储气井与站内汽车通道相邻一侧,设安全防撞拦. 12。加气站内的天然气管道和储气瓶组应设置泄压保护装置,且保证有效。 储气瓶3 组(储气井) 火灾、爆炸 评价结果分析:

通过使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加压区的危险性进行评价,经过比较可知天然气压缩机的危险等级为Ⅲ级,输气管道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储气瓶组(储气井)的危险等级为Ⅲ级,易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能及时检

查、维修压缩机、储气井及输气管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危险等级可以控制到Ⅱ级.因此必须严格定期对压缩机、储气井及输气管道进行检查、及时维护,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做到不违章操作。采取的安全技术设施及防范措施全面、有效。

加注区预先危险性分析

序危险源 故障 号 位置 类型 触发原因 1。加气机未设安全限压装置。 2。加气机的进气管道上未设置防撞事故自动切断阀; 3.加气机的加气软管上未设拉断阀. 天然1 加气机 气泄漏火灾、爆炸 4.加气机附近未设防撞柱(栏)。 5。加气机未及时进行检查维修。 6.加气工操作失误. 7.加气工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中使用工具不当或因不慎造成的摩擦,撞击火花。 8。操作人员未经过必要的培训就上岗操作。 9。遇明火; 10。产生静电火源,静电起火。 1.电缆负荷过载,引起电缆过热。 2。电缆隔热散热不良. 3。电缆受损、绝缘老化,接触不良。 4。电源线接头外露。 2 电缆 火灾 5。防爆接线盒密封不严。 6。电缆与输气管道敷设在一起; 7。加气机底座没有防火封堵。 8。明火作业违反操作规程。 9。未在停电状态下进行明火作业。 人身伤亡; 设备损坏。 Ⅱ~Ⅲ 人身伤亡; 设备损坏. Ⅲ 事故 危险 后果 等级 对策措施 1.加气机应设安全限压装置。 2.加气机的进气管道上宜设置防撞事故自动切断阀. 3。加气机的加气软管上应设拉断阀。 4加气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防止进站汽车失控撞上加气机。 5。定期进行加气机预防性检查维修,防止天然气泄漏; 6。按照国家现行标准,采用正确的防静电措施; 7.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合理配备消防器材; 8。制定完善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 9。操作人员必须经上岗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1。按照国家现行标准GB50156—2002(2006年版),进行设计和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 2。按照国家现行标准GB50058,选用合格的电缆产品; 3。运行操作过程中,应严禁电缆超负荷过载. 4。电缆应进行防火封堵设计。 5。加强检查维修工作,及时排除电气火灾隐患。 6。制定完善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价结果分析:

通过使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加注区的危险性进行评价,经过比较可知加气机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加注区电缆的危险等级为Ⅱ—Ⅲ级,易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能及时检查、维修加气机及电气配件,严格按照

操作规程执行,危险等级可以控制到Ⅱ级。因此必须严格定期对加气机及电气配件进行检查、及时维护,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做到不违章操作.采取的安全技术设施及防范措施全面、有效。

配电及接地系统预先危险性分析

序危险源 故障 号 位置 类型 触发原因 事故 危险 后果 等级 对策措施 1.配电室的防御设施要完好,门、窗、电1。线路绝缘不好(老化、受潮、机械损伤)、没有安装漏电保护1 配电间 触电 火灾 器; 2。 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3。 建筑结构未做到“五防一通”(即防火、防水、防漏、防雨雪、防小动物和通风良好); 人身伤亡; 设备损坏. Ⅱ~Ⅲ 缆沟、穿墙洞等处应有防小动物措施且应保持严密,防止油气窜入; 2.通风设施应运转良好; 3。消防器材应完备、好用. 4。电工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5.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子工业部文件[87]电生字8号)及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各类安全规章制度; 1。做好接地装置热稳定容量校核,进行完善的接地网设计,认真施工,隐蔽工程按程序验收; Ⅱ 2.保证接地装置的质量,试验连接可靠; 3。做好接地装置引下线的导通检测工作; 4。扩建接地网与原接地网应多点连接; 5。严格测试设备与接地网的连接情况。 防雷、防静2 电接地系统 接地网事故 1、接地电阻不合格; 2.接地引下线腐蚀断裂; 3。接地引下线动热稳定不满足要求; 4。雷击。 人身伤亡; 保护失灵; 设备损坏。 评价结果分析:

本评价对配电间、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进行了预先危险性分析,配电间发生触电、火灾的危险等级为Ⅱ~Ⅲ级,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发生接地网事故危险等级为Ⅱ级.易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要加强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定期对主要部件、电气线路情况及各类附件进行检验、检查,制定并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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