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及处理工程
及铜仁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批准:
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铜仁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及处理工
程及铜仁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监理部
二○一七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 编制总说明4
第一节 编制说明4
第二节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4
第二章 工程概况5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措施9
第一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内容9
第二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准备阶段监理9
第四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目标和原则22
第五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制及监理工作要点22
第六节 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25
第七节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工作29
第八节 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的监理重点30
第十一节 职业健康监护措施46
第十二节 环境保护监理控制措施47
第十三节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监理控制措施49
第十四节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监理控制措施50
第十五节 保护宗教设施及保护文物管理监理控制措施50
第十六节 对传染性疾病监理控制措施50
第十七节 安全控制程序框图51
第五章 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监理措施52
第一节 施工准备监理工作重点52
第二节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重点及措施52
第六章 合理化要求52
第一章 编制总说明
第一节 编制说明
受铜仁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铜仁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及处理工程及铜仁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合同及业主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结构形式和特点、编写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节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一、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和监理机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种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 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设计文件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四、本项目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五、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相关的合同文件
1、 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 业主与其它相关单位签订的工程委托地勘、工程委托设计合同。
第二章 工程概况
1.1工程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铜仁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及处理工程及铜仁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1.1.2项目地址: 铜仁市万山区小龙山
1.1.3工程建设规模:1、该工程在原垃圾处理厂区范围新建餐厨、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处理规模:100吨/日(污泥+餐厨),处理工艺: 水热处理(也称热水解或湿热处理)+中温厌氧。
1.1.4、总建筑面积3043.48㎡。 1.2参建单位
1.2.1建设单位:铜仁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1.2.2地勘单位:贵州省地质矿产局103队工程勘察公司 1.2.3设计单位:贵阳市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2.4监理单位: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2.5施工单位: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1.4工程造价
1.4.1、施工合同签约总价(¥71202868.59元),其中:建筑部分:¥4394970.69元;工艺管道:¥234495.00元;设备采购安装:¥52073402.90元;暂列金:¥14500000.00元。
1.5、要求工期
开工日期:2017年 2 月3 日,竣工日期:2018年9 月10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4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部分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1.7.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铜发改环资【2014】36号文件、铜发改环资【2014】474号
文件。
1.8.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1.9工程项目特点
1.9.1、经济技术指标:(1)、用地面积:33844.90㎡;(2)、总建筑面积:3043.48㎡,其中锅炉房建筑面积:256㎡,配电室建筑面积:75.46㎡,
地磅房建筑面积:30㎡;水热单元建筑面积:707.64㎡;脱水车间建筑面积:660㎡,污泥餐厨卸料车间建筑面积:707.64㎡,沼气发电车间建筑面积:448㎡;综合池建筑面积:158.74㎡;(3)、建筑占地面积1781.84㎡;(4)、容积率:0.09;(5)、建筑密度:5.3%;(6)、绿化率:35%。
1.9.2工程主要结构形式与内容:基础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基、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主体结构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备、排污管道、工艺管道、水电安装等。
1.10.主要工程设计技术指标 1.10.1.使用功能:锅炉房
1.10.1.1.设计标准:本锅炉房设计使用一台燃油燃气两用锅炉,定额2t/h,200’C,1.57MPQ,油、气两用燃烧器。
1.10.1.2.设计使用年限:50年(按结构耐久年限确定) 1.10.1.3.耐火等级:二级
1.10.1.4.防水等级:屋面为二级,使用年限15年 1.10.1.5抗震设防裂度:无 1.10.1.6.厂房生产类别:丁类
1.10.1.7.结构形式:钢结构,基础为钢筋混泥土独立基础 1.10.1.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256 256 建筑总高度(M) 建筑层数 7.15 1 1.10.2.使用功能:沼气发电车间(预留) 1.10.2.1.设计标准:
1.10.2.2.设计使用年限:50年(按结构耐久年限确定) 1.10.2.3.耐火等级:二级
1.10.2.4.防水等级:屋面为二级,使用年限15年 1.10.2.5.抗震设防裂度:无 1.10.2.6.厂房生产类别:丁类
1.10.2.7.结构形式:钢结构,基础为钢筋混泥土独立基础 1.10.2.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224 224 建筑总高度(M) 建筑层数 9.15 1 1.10.3.使用功能:污泥餐厨卸料车间(水热单元) 1.10.3.1.设计标准:
1.10.3.2.设计使用年限:50年(按结构耐久年限确定) 1.10.3.3.耐火等级:二级
1.10.3.4.防水等级:屋面为二级,使用年限15年 1.10.3.5.抗震设防裂度:无 1.10.3.6.厂房生产类别:丁类
1.10.3.7.结构形式:钢结构,基础为钢筋混泥土独立基础 1.10.3.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353.82 353.82 建筑总高度(M) 建筑层数 11.70 1 1.10.4.使用功能:污泥餐厨卸料车间
1.10.4.1.设计标准:设计使用年限:50年(按结构耐久年限确定) 1.10.4.2.耐火等级:二级
1.10.4.3.防水等级:屋面为二级,使用年限15年 1.10.4.4.抗震设防裂度:无 1.10.4.5.厂房生成类别:丁类
1.10.4.6.结构形式:钢结构,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1.10.4.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353.82 353.82 建筑总高度(M) 建筑层数 11.70 1 1.10.5.使用功能:污泥餐厨卸料车间(脱水车间) 1.10.5.1.设计标准:
1.10.5.2.设计使用年限:50年(按结构耐久年限确认) 1.10.5.3.耐火等级:二级
1.10.5.4.防水等级:屋面为二级,使用年限15年 1.10.5.5.抗震设防裂度:无 1.10.5.6.厂房生产类别:丁类
1.10.5.7.结构形式:钢结构,基础为钢筋混凝图独立基础 1.10.5.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330 330 建筑总高度(M) 建筑层数 12.20 1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措施
第一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内容
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强制性标准。
二.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方针。
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的责任制,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
四.按照国家、贵州省、铜仁市的具体要求审查施工单位方案中,安全、文明技术措施。
五.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工作的执行情况。
六.建立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检查小组。
第二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一、审查施工单位各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预案以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的保证。
1.1工程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案一并提供监理人员审查。
1.2施工单位对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立即组织实施。做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的准备,做到准时、准确到位。对需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再报监理人员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
1.3对于修改、变更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所增加的费用,监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提请业主给予充分考虑和解决。
二、签发工程开工令
2.1为了能使工程准时开工,并能在开工后继续顺利地施工,充分保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利益,减少风险损失,当现场开工所需的用地及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已完成,安全措施到位,符合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2.2施工单位接到工程开工令或后,应在投标书文件中约定的开工期限内开工,然后迅速而毫不延误地继续施工,直至按规定工期完成工程。
三、审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
3.1为防止工程进度失控、加班加点和超负荷运转而引发人身伤害事故,施工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后,在合同条文规定的时间内应向监理人员提交一份符合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
3.2监理人员审批施工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时应注意的事项:调查施工单位实现总进度计划的能力和不利因素;落实业主对实现工程进度计划的不利因素。如果认为施工单位在工程进度计划与他自己实际的技术装备能力不相适应,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进度计划作必要的修改。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
4.1工程开工前应尽早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成立施工单位的安全自检系统,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施工的每一道工序必须由施工单位按监理人员规定的程序提供自检报告和报表。
4.2 监理人员必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抽验,掌握安全情况,检查自检人员的工作质量。
五、检查施工单位进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和施工机械
5.1施工单位应提供当地或外购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监理人员审查。必要时监理人员可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以便监理人员审查后确定该安全设施采用与否。
5.2监理人员应对进场机械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等认真检查和记录,以确定是否满足施工和安全要求。
第三节 施工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一、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内部管理要求 1.1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1.1建立、健全企业和施工现场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结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1.2 落实工程项目各项经济承包责任制中的安全指标和奖罚办法及安全保证措
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可行性,责任要落实到人,并认真执行。
1.1.3 工程项目总分包之间必须签定具有双方同等权利义务、责任和措施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1.2进行安全教育
1.2.1新进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教育。 1.2.2 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时,要进行对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1.2.3 加强对施工人员节前节后的安全教育,进行定期的安全技术教育。 1.3编制确保安全施工和防止环境污染的技术措施
1.3.1 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1.3.2 危险性大、高空作业多的建设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对于一般建设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1.3.3 对于窨井、地下坑基等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可能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编制防毒专项安全措施。
1.3.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容量较大的工地应按规范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3.5 施工组织设计要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批准,企业技术主管部门盖章有效。 1.4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4.1 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具有安全技术交底。
1.4.2 对施工场所、作业环境,如高压线、地下管线、施工用电、现场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等做明确交底。对多工种交叉作业时的安全技术及防范措施应做交底。
1.5建立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1.5.1 施工现场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登记入册,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人货两用电梯操作工、塔吊司机、起重机械司机、设备提升司机、搭拆工、起重挂钩指挥工、司炉工等,并将复印件附入后面,作安全检查资料附件。
1.5.2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 1.6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6.1 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做到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检查的部位及危险岗位。
1.6.2 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应开出整改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
定时间、定措施。
1.7进行施工现场专项“四验收”、“五检查”
1.7.1 “四验收”为:脚手架搭设验收、龙门架与井架搭设验收、塔吊验收、人货两用电梯安装验收。
1.7.2 “五检查”为:脚手架检查记录、龙门架与井架检查记录、施工用电检查验收记录、塔吊检查记录、“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检查记录、中小型机械检查记录、防火安全检查记录。
1.8悬挂现场安全标志图及“五牌二图”
1.8.1 五牌: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日计数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号码牌。
1.8.2 二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工程计划进度网络图。 1.9对施工现场“五小”设施卫生要求
1.9.1 食堂:位置与厕所、污水沟距离应大于30m;内外环境整洁,工作台和地上无油腻;工地食堂必须要有有关部门发放的临时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证和培训上岗;有消毒、防尘、灭蝇、除鼠措施;必备冰箱,有专人管理,定期清洗;要有留样菜,有进货验收记录,变质食品有处理和记录。
1.9.2 厕所:应有贮粪池或集粪坑,要及时清运;必须有水源供冲洗用,不能直接把粪便排人雨水管道;有专人管理,每日清洗,定期下药。
1.9.3 宿舍、更衣室: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无蛛网、积灰;室内通风、明亮、无异味;工具和工作服等应定点集中堆放整齐;有卫生值日制。
1.9.4 浴室:专人管理、清扫、保持整洁;室内排水畅通。
1.9.5 医务室:医务人员定期巡视工地,做好季节性防病卫生宣传工作;医务人员要抓好防病和食堂卫生工作,高温季节要到食堂验收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1.10对施工现场场容场貌要求
1.10.1 必须根据施工场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场内用地。设施设备按规定设置堆放,并随施工结构、阶段不同要求对场地布置进行调整。
1.10.2 要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处理。
1.10.3 各施工班组应做到随做随清,工完料尽。在施工作业时,应有防止尘土飞、泥浆洒漏、污水外流,车辆沾带泥土运行等措施。
1.10.4 大堆材料、砂石应分类集中堆放成垛,边用边清理;砌体料归类成垛,堆
放整齐;灰池砌筑符合标准,灰浆不外溢。
1.10.5 施工设施、设备、大模、砖夹等周转设施应集中堆放整齐;钢模板、钢管和零配件应分类分规格集中存放。
1.10.6 混凝土构件分类、分型、分规格,堆放整齐;各类钢材、成型钢筋应分类集中堆放。各类木材和制品必须有防雨、防火措施,并成行整齐堆放,不得超高。
1.10.7 现场各种施工车辆停放合理和整齐。 二、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 2.1土方工程安全监理
2.1.1土方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情况,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
2.1.2 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处理。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近距离堆于基坑外侧。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梯。
2.1.3 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2.1.4 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了漏电开关保护,按一机一开关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2.2模板工程安全监理
2.2.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使用的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
2.2.2 安装与拆除5m以上的模板时,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2.2.3 两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传递模板时应使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有专人指挥。
2.2.4 在组合钢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电动工具,应用36V低压电源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
2.2.5 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时,上、下应搭设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站在大梁底模上行走。
2.2.6 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模,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2.3钢筋工程安全监理
2.3.1 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2.3.2 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2.3.3 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
2.3.4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2.3.5 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2.4混凝土工程安全监理
2.4.1 搭设车道板时,车道板两头需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车道板下面需加横楞、顶撑并装有防护栏杆。车道板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滑跌。
2.4.2 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造成坠落。
2.4.3 离地面2m以上浇捣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2.4.4 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人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2.4.5 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漏电保护器的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应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或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2.5地面工程安全监理
2.5.1 施工人员操作时必须穿胶鞋、带口罩、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
2.5.2 清理地面时,清理出的垃圾杂物等不得由窗口、阳台、井道随意向下抛掷。 2.5.3 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电源线须接漏电保护器并采用橡胶软线,不准有接头。磨石机上方不准站人或堆物。
2.5.4 擦草酸时施工人员要戴橡胶手套。
2.6砌筑工程安全监理
2.6.1 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运料不得碰撞支撑。
2.6.2 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后方可砌筑。
2.6.3 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不得超过3个砖侧的高度,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2.6.4 施工人员砍砖时应面向内打,防止碎砖跳出伤人。
2.6.5 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2.6.6 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7钢木门窗安装工程安全监理
2.7.1 搬运钢门窗时应轻放,不得使用木料穿入框内吊运至操作位置。钢门窗不得平放,应该竖立,其倾斜不得超过20°,并不准人字形堆放。
2.7.2 安装窗扇时,不准脚踩窗框,或在窗框放置脚手板和悬吊重物。 2.8钢管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
2.8.1 搭设脚手架之前应严格进行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2.8.2 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高层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高层建筑金属脚手架的拉杆,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
2.8.3 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2.8.4 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2.8.5 脚手架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有专人指挥。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拆除工艺要求和遵守安全纪律。
2.8.6 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2.8.7 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2.8.8 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
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2.8.9 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2.9抹灰工程安全监理
2.9.1 刷(喷)浆时,操作人员要戴口罩、手套、保护镜,穿上工作服。 2.9.2 喷浆设备使用前应检查,使用后应洗净。喷浆时要注意风向,尽量少让浆液飘到别处和他人身上。
2.9.3 室内抹灰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靠,并不得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准站在梯子上移位,梯子脚下要绑胶布防滑。
2.9.4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高度不大于2m。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等要放稳。
2.9.5 在室内推运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车把,谨防挤手。在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2.10油漆、防腐工程安全监理
2.10.1 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人员需戴上防护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闭式眼镜进行保护。
2.10.2 在喷涂硝基漆或其他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时不准使用明火。 2.10.3 油漆仓库内不得有明火,须配备灭火机。不准安装碘钨灯。
2.10.4 施工过程中不慎与腐蚀或刺激性物质接触后,要立即用水或乙醇擦洗。 2.10.5 在配制使用乙醇、苯丙酮等易燃材料施工现场,应严禁烟火并应备置消防器材,还要有适当的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2.11起重机械安全监理
2.11.1起重机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开始工作前,应先检查起重机械是否正常,检查距尾部的回转范围50cm内是否有障碍物。
2.11.2 起重机吊起满载荷重物时,应先吊起离地面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钢丝绳扎绑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
2.11.3 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严格注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得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
2.12电气工程安全监理
2.12.1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
以防电线被车辗物压。
2.12.2 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2.12.3 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应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2.12.4 各类电动机械应勤加保养,及时清洗、注油。在使用时如遇中途停电或人员暂时离开,必须关闭电源开关或拔出插头。
2.13、钢结构工程安全监理
2.13.1钢结构安装的起吊过程,以及吊装的安装顺序。
2.13.1.1检查起重机械(一般是汽车吊)、钢丝绳、吊钩、锁紧装置是否有检测合格证,保证起重吊装安全。
2.13.1.2审核吊装方案,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吊装行进路线示意图。
(2)、施工工艺流程图。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性能,包括汽车吊、电焊机、栓钉机、手动葫芦、水准仪、经纬仪、扭矩测力扳手等。 (4)、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图。
(5)、安全、消防保证措施,主要审核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安全网、生命线、风缆绳、灭火器等材料物资的配备情况。
2.13.1.3、钢结构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吊装前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核实基础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吊装要求(一般图纸上都有具体数据),吊装方案是否经过审批,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与施工机械是否与报验一致,吊装路线是否与吊装方案一致,能否保证施工安全。
(2)、特别检查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处于有效期,人证是否相符。
(3)、监理人员要随时随地检查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情况以及是否违章操作。
(4)、安装过程中,在结构尚未形成稳定体系前,应采取临时支撑措施,以确保安全。一般是临时支撑未起作用前,吊车不能松钩,工程还未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前,临时支撑系统不能撤。临时支撑采用的风揽绳、地锚等应符合要求。
(5)、检查起重机械、钢丝绳、吊钩、锁紧装置、地锚、吊点、司机、指挥、地耐力、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作业平台、构件堆放等是否满足安全检查标准及相关人员是否到场,安全警戒线有无设置。
(6)、高空行走人员应始终有挂安全带位置(如设钢丝绳),作业下方应设置水平兜网,兜网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7)、每日钢结构形成刚度单元后应及时调校、固定。 (8)、雨、雾、雪、大风天气必须禁止吊装作业。
(9)、在现场焊接钢结构时要注意检查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及配电箱的配置情况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10)、高空作业
A、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
B、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防护措施的设置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
C、对于室内高空作业可使用活动脚手架或升降机,活动脚手架的使用应符合活动脚手架使用规定。
(11)、钢结构安装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通过采取旁站、巡视、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下达安全隐患通知单或停工令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保证施工安全。
2.14幕墙工程安全监理
2.14.1、单轨道安装、使用及拆除
(1)安装前,检查安全交底教育记录,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持有动火证、操作证、重大危险源作业申请表,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和生命绳。 (3)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应高空作业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施工前督促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时须将各类工具、零部件用绳链系挂在身上,且要思想集中。
(5)安装单轨道时首先应有针对性及切实有效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措施,拆除下方
设安全警戒线并派人员看护疏导其他人员。
(6)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单轨道操作。
(7)施工用电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保护措施。 2.14.2、钢平台安装、提升
(1)安装、提升钢平台时,检查施工单位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交底卡,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2)安装、提升钢平台时,楼面与地面应设警戒区,并有安全监护、指挥与塔吊司机密切配合。
(3)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禁止使用。
(4)楼层防护栏杆和钢平台之间不得留有空隙。
(5)安装、提升时施工人员须系好安全带,安装、提升完成后验收挂牌使用。 2.14.3、单元板安装
(1)安装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交底教育记录,重大危险源作业申请表。
(2)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3)起重吊装人员遵守“十不吊”规定,通讯联络畅通。
(4)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用。
(5)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6)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所有手持工具应穿上绳子系在手腕上,防止失落伤及他人。
(7)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带病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生命绳、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禁止酒后作业,高温天气、冬季必须落实防暑降温或保暖措施。
(8)单元板吊装时应加设风速仪,风力超过6级或雷雨时禁止吊装,夜间吊装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构件不得悬空过夜。
(9)氧气、乙炔瓶应妥善保管,使用时,间距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焊接时做好防火措施,防止火花飞溅。
(10)单元板吊装作业时下方应设警戒区域专人监护。
(11)单元板吊装时仔细检查防坠落措施,确保单元板吊装安全可行,防止坠落伤人,落实单元板块防坠落措施。
三、周边环境保护措施
3.1地下管线的安全保护
3.1.1 在详细阅读、熟悉掌握设计、业主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的基础上,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样洞。核对、弄清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包括标高、埋深、走向、规格、用途、性质、完好程度等,做好记录,并由业主见证。
3.1.2 工程实施前,把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的管线保护措施向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工地班组长作层层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对于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应设置若干数量的沉降测点。
3.1.3 工程实施时,严格按照监理、业主审定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地下管线保护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量,及时向业主和有关管线管理单位提供观测点布置图与沉降观测资料。
3.1.4 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与交底内容、资料不符或出现直接危及管线安全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业主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
3.1.5 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地下管线,事先制订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管线损坏事故,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和业主,特殊管线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有关管单位要求抢修,积极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工作。
3.2邻近建(构)筑物的安全保护
3.2.1 为防止基坑开挖对周围建筑产生不良影响,在施工时制定适当的开挖、支撑施工程序,严格控制边坡变形,必要时对土体采用加固处理。同时,严格控制降水对地面沉降的影响。
3.2.2 在施工期间加强观测,以控制建筑物的沉降和倾斜。 3.3施工围挡及交通导改安全保护
3.3.1 施工作业场地按有关规定和建设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围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3.3.2 交通导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编制施工导改方案报业主、监理及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并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3.3 在施工作业场地进出口设置安全交通警示标志、车辆慢行标志、道路改移标志等,并安排专业安全人员配合交警同志进行施工作业区段的交通指挥,以保证施工作业场地影响范围内的交通畅通。
3.3.4 经常组织机动车驾驶人员学习,以提高司驾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出入工地施工车辆不违章驾驶,不阻塞交通。
3.4预防对周边环境污染的措施 3.4.1 预防噪音措施
为防止噪音扰民,围蔽适当加高,并增设隔音墙,作业场地采取封闭作业。采取空压机房、发电机房外墙加铺吸音材料,邻近空压机房处围档设立隔音墙,控制施工噪音,同时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
3.4.2 预防扬尘及大气污染措施
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硬化,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土、石、砂、水泥等材料运输和堆放进行遮盖,减少污染;场地出口设洗车槽,并设专人对所有出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严防落土掉碴污染道路,影响环境;优先选用电动机械,尽量减少内燃机械对空气的污染。
3.4.3 预防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措施
施工废水不能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在场地内设置沉淀池,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泥浆进行沉淀过滤后排入市政管网。应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堵塞、水质达标排放。
3.4.4 预防弃碴和撒落建筑垃圾措施
安排人员应及时回收、清退施工剩余料具和包装,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应及时清除撒落在施工现场运输道路上的混凝土、砂浆。同时,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按规定分开集中收集,生活垃圾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3.4.5 预防破坏城市生态环境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生产、办公设施布置在征地红线以内,尽量不破坏原有的植被,保护自然环境。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公共设施,制定可靠的防止损坏和移位的实施措施。施工场地位于繁华的市区,施工中尽量不破坏原有设施和影响行车。工程竣工后搞好地面恢复,恢复原有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3.4.6 预防破坏文物的措施
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文物保护法,确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施工前应制定可行的施工文物保护措施,上报业主和监理,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防止其被移动或损坏,确保文物,安然无恙。
第四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目标和原则
一、安全文明生产监理的目的
安全文明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利因素及施工区域内的环境保护,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二.安全文明监理的目标
2.1 积极预防职业病及职业伤害的发生;
2.2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杜绝火灾、爆炸事故,年工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
2.3 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4 监督施工现场对噪声、污水、废弃物应达标排放,做好防尘工作; 2.5 杜绝火灾、爆炸事故而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监理的原则
3.1.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2.坚持遵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3.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3.4.对环境保护必须与各工种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交付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第五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制及监理工作要点
一.安全文明监理工作制度
1.1.首次安全监理交底会议制度(可与第一次工地例会一起进行) 1.2.安全监理施工例会制度(可与工程项目例会合并进行) 1.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4.危险源环境因素交底监控制度 1.5.安全文明监理巡视制度
1.6.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检查制度
1.7.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 1.8.安全文明监理报告制度 二.安全文明监理工作要点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要点图(见下页)
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施 阶 安全段工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统筹配置安全监理人员) 熟悉项目特征资料、项目建设条件、有关施工承包单位资料 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监理的法规、规范分析识别、评价项目施工危险源、环境因素 编制项目安全文明监理规划 编制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按规定单独编制) 配备安全监理的检测工具和有关安全管理资料文本 项目安全监理的准备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督促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文明 监理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和特种人员资格 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危险源施工的现场巡查监督 施工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理 施工过程安全监理 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的核查 安全资料管理 组织参加现场安全文明检查或安全文明会议 配合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安全事故原因
第六节 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安全建立组织结构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安全环境监理成员:Ⅰ 安全环境监理成员:Ⅱ
二.总监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职责内容 考核要求 标准 明确职责、开展工作,合理配置人员数量 完成时间 与监理规划同步 1.确定监理机构安全环保监理人员的分工和相应工作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环保监理责任的履行 2.组织分析识别和评价项目的危险应符合监理规范、监理合同,源、环境因素,策划组织编制项目安全应具有可操作性 环保监理规划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 提出审查意见 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专业、专项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署意见 5.审批安全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提出审查意见 与监理规划同步 基 本 职 责 与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同步 专业专项方案开工前 监理规划批准一个月内(个别项目开工前审查) 月末检查 与有关事项同步 与有关事项同步 及时组织、定期组织 开工前 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6.主持安全文明监理会议 7.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安全事项,参与调查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8.审核签发安全监理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和各类安全监理核验表,组织编制签发上报安全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9.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环境监理政策文件和技术业务 10.审查施工企业对安全、环境突发事故编制的应急预案 及时、务实、有效 及时、意见正确 及时、准确 及时、有效 提出审查意见
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岗位职责
职责内容 考核要求 标准 1.编写安全环保监理细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2.协助建设方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监督实施 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意见;审查特种施工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件 基 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和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建立、本 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职 任制 责 5.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业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向总监提出报告,并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6.核查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的验收工作,签署核查意见 7.定期评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 8.指导监理员实施现场安全环保巡检检查等日常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9.负责安全文明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四.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岗位职责 基职责内容 考核要求 完整、准确、真实 及时、有效、工作 认真、准确 及时、认真、真实 设施及机械使用前 每周 专项开工前或定期布置 月末 及时、如实、准确 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监理工作有序 及时、准确 完成时间 监理规划批准后一个月内 与施工准备工作同步 各专项开工前 及时、如实、准确 各专项开工前 如实、准确 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审批前 本 职2.监理施工承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标准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有序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及时、真实、有文字依据 按安全检验评定标准发出整改通知,并追踪回复使安全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完成时间 每周检查 与施工单位自检同步 每日与其他监理工作同步进行 安全管理的自检工作 责 3.做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环保巡检检查;对易发事故的高处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强制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通知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当严重险情制止无效时,应按规定迅速报告 4.检查进场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按安全产品质量检检验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验标准发出整改通知 5.参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保检查 按承包单位措施及每批用品进场后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每周、每月 6.做好有关现场安全生产环保检查记录和安全监理日志 准确、及时、真实 每周、每月检查 五.监理员安全环保监理岗位职责
基本职责 职责内容 考核要求 标准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2.监理施工承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施监理工作有序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及时、真实、有文与施工单完成时间 每周检查 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自检工作 字依据 位自检同步 3.做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环保巡检检查;对易发事故的高处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强制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通知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当严重险情制止无效时,应按规定迅速报告 4.检查进场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检验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按安全检验评定标准发出整改通知,并追踪回复使安全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每日与其他监理工作同步进行 按安全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发出整改通知 每批用品进场后 每周、每月 每周、每月检查 5.参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保检查 按承包单位措施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做好有关现场安全生产环保检查记录和安全监理日志 准确、及时、真实 第七节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工作
一.督促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督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二.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准确地提供施工现场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相关资料,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三.审查总、分包单位的安全许可证和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资质。
四.督促总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保护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五.督促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提出明确的管理措施,并认真实施监督检查。
六.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核应包括如下内容:
6.1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合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6.2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电气设备及其他特种设备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具备相应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鉴定结果。
6.3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支撑、起重吊装及安拆、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是否按规定进行论证和办理批准手续。
6.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6.6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制定安全措施的情况。 七.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对评价为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的要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八.督促工程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九.核查承包单位的起重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和安全设施等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十.审查总包单位对突发安全及环境事故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节 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的监理重点
一、安全监理要点
安全生产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安全监理是对施工安全生产的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控制,应以预防为主。
1.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安全监理,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
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3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全管理工作。
1.4监督施工单位对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及机械伤害的安全防护工作。
1.5督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施工安全自查工作。
1.6对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作为安全监控重点,可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加强检查监控力度。
1.7核查承包单位起重器械、临时用电、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和安全设施等验收手续,有无违规情况。
1.8督促施工单位有效控制施工现场废水、扬尘、噪声、建渣,建立文明良好的工作环境。
1.9督促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1.10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必备合格的防护用品。
1.11结合季节特点,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
1.12监督施工现场防火管理,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1.13在定期召开工地例会上,把安全、文明施工作为工地例会的主要内容之一,评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现状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使预防落实到实处。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2.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拆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方案,并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3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2.4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2.5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6专项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7项目监理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马上通知施工单位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三、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3.1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临时用电安全。
3.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有针对性的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负荷计算,导线截面的选择,配电线路的走向及设备电箱平面体置图等。专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的电气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项目总监审批后实施。
3.3施工临时用电应采用TN-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保护系统。按三相五线设置用电线路,实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
3.4总(分)配电箱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的配置。
3.5 TN系统中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的,还应在配电系统中间处及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所有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应>10Ω。
3.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7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处,不得安设在潮湿及有介质腐蚀的场所;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电箱内的保护零线端子连接。
3.8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和系统接线图,箱体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门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3.9分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符合相对集中的区域,分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控制的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3.10所有用电线路都必须埋地或架空敷设,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不低于4m,埋
地线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埋地深度不小于0.7m,然后使用硬质保护层,并应避免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和防火。
3.11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引入,严禁缠绕在脚手架、钢筋和其他金属物件上。
3.12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输电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3.13在建工程、起重机以及防护设施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程执行,并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
3.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网必须采取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其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30mA.S;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应<0.1S。
3.15潮湿场所、地下室及非施工照明必须采用36V以下低压供电系统。 3.16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过载保护。 3.17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及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除应连接保护零线外,还应做重复接地。
3.18电工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人员乱动电器设备及乱接乱拉电线;安装、检修用电设备和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专人监护。
四、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监理措施
4.1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前是否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措施逐级对作业班组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未经落实不得施工。
4.2高处搭设或拆除安全设施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登高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胶鞋。
4.3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的基坑边、阳台边、卸料平台边、楼梯和梯步边、楼层周边 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加挂密目网或挡脚板。
4.4龙门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搭设的通道两侧边,应设防护栏杆、栏杆要牢固,龙门架、施工电梯进出卸料口还应安装安全门。
4.5板与墙的洞口以及人和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竖向孔洞,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4.6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每隔10米
设一道安全网。
4.7钢管桩、人工挖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充的基槽,天窗以及建筑沉降缝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要求设置稳固的盖件。
4.8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后灯示警。
4.9各类脚手架外侧均应满挂密目网;施工层架体外侧还应设置一道防护栏杆;施工层以及施工层以下每10m设置兜网并将与建筑之间进行封闭。
4.10整体提升架及悬挑脚手架主框架底部应满敷脚手板,并设18cm高的挡脚板。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封闭应严密。
4.11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4.12施工人员在上架时应检查脚手板有无探头板,确认无误才工作;安全防护设置未经施工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自行拆除。
4.13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支模拆模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五、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监理措施 5.1土方工程
5.1.1基坑(槽)、边坡、人工挖孔桩、护壁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专项方案,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方案还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5.1.2督促施工单位按咨询论证通过的文件及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对关键施工部位进行旁站监理,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及隐蔽验收等。
5.1.3土方开挖前督促施工单位对确认的地下管线的位置、预置深度加以确认,制定防护措施。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并提请建设单位委托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的第三方对深基坑及周边环境进行变形检测。
5.1.4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护壁、边坡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组织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基坑边沿设排水沟、挡水堤,避免地表水流入基坑。
5.1.5施工单位在编制深基坑工程方案时,应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基坑周围环境、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1.6基坑(槽)、边坡和基坑边沿堆置各类建筑材料或各类施工机械时,应按规定距离堆放或设置。
5.1.7在深基坑(槽)作业中应设置攀登设施或专用马道,严禁踩踏支撑体系、脚手架等临时设施上下人员。坑边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
5.1.8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在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检底找坡作业。
5.1.9人工挖孔桩、基坑(槽)及地下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制定专人指挥、监护。若发现土方开裂、位移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撤离作业人员,待险情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5.1.10人工挖孔桩作业时,井上应有监护人;井下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并设有应急软梯,井下照明必须使用24V以下安全电压;人工挖孔桩挖掘超高5m的应有通风设备。
井内所浇筑的钢筋混凝土护圈强度应达到拆模强度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挖掘作业,井口应浇筑不低于10公分的防护圈,以防地表水浸入和落物伤人。
5.2、脚手架工程
5.2.1脚手架工程在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写专项方案,不需专家论证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后才可实施。
5.2.2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材料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材料证明书,使用前应按规定对其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严禁投入使用。
5.2.3脚手架工程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扣件或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实施搭设或拆除。
5.2.4脚手架基础应坚实,有排水措施。架体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和垫板,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公分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5.2.5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和立杆的垂直度。 5.2.6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5.2.7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2.8立杆接长除顶层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
对接应交错布置,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两个相隔接头的高差应>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5.2.9大横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大横杆宜采用对接,也可采用搭接;两根大横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大横杆作为小横杆的支座,用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5.2.10 必须在主节点处设置一根小横杆,用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双排脚手架小横杆的靠墙一端至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公分。大小横杆端头与搭接点应保留不少于10公分。
5.2.11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采用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公分处的立杆上。
5.2.12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距离不应大于30公分;单、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接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2.13 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水平间距不大于3跨立杆间距。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连接件应采用菱形、方形、矩形布置。
5.2.14 扣件螺栓应用扭力扳手拧紧,其扭力矩应在40N.m~65N.m之间。 5.2.15 剪刀撑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外侧立面两端应设置一道剪刀撑,中间各道的间距不得>15m;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每道宽度不小于4跨,且不得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剪刀撑搭接长度应>1m,不小于2个扣件固定。
5.2.16 不得将模板支撑、龙门吊附着架、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体上。
5.2.17 脚手板在作业层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120mm~150mm,不得有探头板。 5.2.18 脚手架拆除作业应先增强连墙件,应由上至下逐层进行,严禁先将连墙件拆除再拆除脚手架,拆除中严禁将各构配件抛掷至地面。
5.2.1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应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架体结构,有安全可靠能够适应工程结构的附着支撑系统,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装置,有具有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视荷载的控制措施以及安全防护措施。
5.2.20 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整体提升架还应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3 模板支撑工程
5.3.1模板支撑工程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实施,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写专项方案,并经审核;属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支撑体系应经专家论证后才可实施。项目监理部应监督执行。
5.3.2支撑架基础应坚实,每根钢管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顶部应设可调U型支柱,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200mm,支柱与横梁必须契紧。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立柱接长严禁搭接。
5.3.3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设计方案,固定应可靠。
5.3.4 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搭设在水平拉杆上。 5.3.5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杆在外侧周围应设由上到下的竖向连续剪刀撑;中间纵横向每隔10m左右设置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剪刀撑。其宽度为4~6m,并在沿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当建筑层高在6~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跨;当建筑层高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
5.3.6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围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5.3.7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5.3.8模板支撑架在搭设中和完毕后应及时搭设安全平网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要求。
5.4 施工机具
5.4.1塔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应按相关规定先编制安拆施工方案,安装前分包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共同对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安装完毕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使用。
5.4.2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按规定制定方案,架体必须牢固,不得与脚手架、模板支撑连接,经验收后使用。
5.4.3 吊篮由产权单位编制方案,搭设完毕与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后使用,作业时人员必须佩戴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且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
5.4.4各类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才能进行操作和安拆、维修、保养,并定期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5.4.5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或超过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时应停止作业。
六、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监理措施
6.1监督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戴好安全帽。
6.2检查建筑物设置的安全通道、塔基作业范围下方设置的临时施工用房及临近的居民住房是否搭设预防砸的双层防护棚。
6.3监督施工单位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传递物件禁止抛掷,高处作业人员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卸下的物件不得乱置或向下丢弃。
6.4搭拆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人,所拆钢管扣件不得向下抛掷,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并专人看守。
6.5脚手架上及高处施工应交叉站人,严禁上下同一垂直作业。
6.6建筑物临边、基坑边设置防护栏,防护栏底部还应加设不低于18cm的挡板。 6.7建筑物脚手架外侧应满敷密目网,邻街脚手架还应增设钢网。
6.8起重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
七、预防机械伤害的安全监理措施 7.1、建筑起重机械
7.1.1核查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7.1.2核查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7.1.3审核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
7.1.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案施工方案的情况;安装后必须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发给的《检测报告书》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建筑起重设备备案牌》。
7.1.5监督检测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7.1.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或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7.1.7严禁起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
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要求。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7.1.8塔式起重机的基础混泥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基础经验收后才能安装;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允许偏差应≤4/1000;塔身需附着于建筑物时,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及附着方式、附着距离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及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
7.1.9施工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门,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底部位置并上锁。
7.1.10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和龙门吊除应连接PE线外,还应做重复接地。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安设红色信号灯;夜间施工应设置正对施工工作面的投光灯。
7.1.11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7.2、建筑机械
对下述操作人员及机械实施监督、检查:
7.2.1操作人员应满18周岁,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7.2.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或操作室内。
7.2.3现场施工单位应为机械作业提供相应的必备安全环境,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7.2.4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应必须系安全带。
7.2.5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7.2.6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7.2.7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经检查确认机械完好方可进行接班后的工作。
7.2.8机械不得带病运转,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7.2.9机械使用的场所应配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并不得在机械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2.10电气设备必须配置专用开关箱,箱内设置一闸一漏;箱内不得存放任何其
他物件并保持清洁。每班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7.2.11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接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
7.2.12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管道等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7.2.13配合土石方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
7.2.14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应>5m,二次电源线不应>30m;其电源线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电源线应采用橡胶铜芯电缆。交流焊机应配装二次测漏电保护器。
7.2.15焊机应设置在防雨、干燥的地方,严禁露出冒雨作业,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八、机械设备安全监理措施
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机械,按施工进度分期组织进场。 2. 机械设备进场后由技术、生产、机械及有关部门组织正确安装调试及验收,要经
常性保养,保持施工机械完好状态。
3. 对机械设备使用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每台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使用,严格执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制度)制度。
4.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所操作机械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
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5. 对大型机械特别是吊车、垂直提升机械等设备各种限位装置必须灵敏、齐全可靠。 6. 每台吊车至少要有一名持证上岗的信号指挥员,非信号不得指挥塔吊。信号应清
晰准确,各工种应配合一致,协调工作。严禁超负荷起吊,斜吊或斜拉挂钩,五级以上大风或下大雨严禁作业,超吊重物大臂下和物料超吊运行方向下方,尽量减少人员作业和活动。
7. 特种设备、机械按照安全规定必须提供出厂安全检验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证、
安全年检证明。
8. 特种设备、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作业资格证。
九、工程安全重点危险源控制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能影响车辆段施工和使用,提供的平台为上盖物业工程施工面。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实施危险源管理制度,对工程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管理。其控制流程如下:
识别危险源 分析危险源 评价危险源 制定控制措施 实施控制措施 并监督检查 安全危险源将遵循如下管理控制原则:
1、合理应用风险转移:要求承包方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对从事高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投保工伤保险。
2、在高安全风险场所设置防护棚、安全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 3、通过技术手段,选用合理先进的施工方法、技术装备等降低或消除安全风险。 4、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重大危险源表
危序险号 源 脚手架承载超重,或内部构造变形造成局部失稳而引起脚手架坍坍1 塌 械设备、大和临时设施安拆和使保养维护不到位、临时设施型临时设施 用过程中 超载或内部构造变形而局部失稳 监理人员 塌、大型机脚手架搭拆及使用过坍塌事故。 程中、大型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超载或违规使用及员、管理人员、A 现场施工人具体分类 发生场所及部位 发生原因 可能受害对象 后果 高脚手架作空2 坠业 落 物体3 打料、临边落垂直交叉作业区 违章作业、指挥人员违章指监理人员 击 物 挥 漏电、线路架设不规范、开现场施工人触4 电 低压触电 现场 保护装置失效、非电工进行其他人员 操作 安全网、模脚手架的架底及侧火5 灾 场、工地宿设施 舍着火 机械6 伤害 机械伤害 机械作业区 员违章进入作业区、无证操其他人员 作 按伤害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序分为1、后果分为(A、B、C类);2、危险级别分为(1、2、3、4、5类) 1、后果:特别严重(A类)由此危害可能引起的后果是死亡、群伤、直备注 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事故。 严重(B类)由此危害可能引起的后果是重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2万元范围之内。 一般(C类)由此危害可能引起的后果是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下。 员工代表: 安全员: 环境保护员: 匪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12 机械操作区域、 设置状态差、安全装置不全、现场施工人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其他人员、管理人员、A 范或超载使用 生活区人员 板、材料堆面、材料场、住宿区形成的明火、临时用电不规员、管理人员、A 作业层电气焊的火花、人为现场施工人生活区及施工用电关等电源失效、违章作业、员、维修人员、A 外架搭设拆除、塔吊吊施工作业区、 防护不当、操作人员责任心现场施工人不强、交叉作业未戴安全帽、员、管理人员、A 井道) 作失误、个人防护用品不足 监理人员 业、临边作业面(含垂直洞口、使用安全防护设施、人员操员、管理人员、A 脚手架作业、临边作防护措施有缺陷、没有正确现场施工人轻微(D类)由此危害可能引起的后果未构成轻伤的伤害事故、损失甚微。 2、危险级别 可忽略风险:不需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记录。 可容许风险:不需另外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措施得到落实。 中度风险:降低风险,但要符合成本原则。 重大风险:紧急行动,除低风险,并立即采取措施。 不可容忍风险: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为解除风险不限成本。
十、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主要监理措施
1、建立安全文明监理组织,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我公司根据本工程的情况,建立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的三级安全监理组织体系如下: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本项目安全文明监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每天须进行安全文明巡视,监督检查承包方安全人员在岗情况,及时制止现场存在的违规、违章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奖惩结合”的原则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先教育,屡次不改视情节予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检查监督承包方建立完善的项目安全保证体系,配备充足的胜任项目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人员。要求承包方认真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出入口设置保安岗亭。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平安卡”,并凭此卡出入施工现场。
安全工程师每月组织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并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下发承包方,限期进行整改。并根据检查的情况,编制《安全月报》上报业主和安监站。
2、检查落实日常安全文明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审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大型施工设备、设施安装方案、施工应急方案等技术文件;
2)审查承包方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及管理人员资质;
3)督促并定期检查承建商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4)督促承包方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职工教育会,做到警钟长鸣; 5)监督检查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检查并督促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施工作业; 7)检查并督促现场人员按规定穿戴或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8)监督承包方在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作好消防防范工作; 9)检查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10)督促承包方定期检查大型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状态; 11)检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
12)检查并督促承包方作到“工完场清”,保持良好施工作业环境; 13)检查并督促承包方保持食堂清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14)检查并督促承包方保持工地宿舍整洁卫生;
对日常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或不文明施工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对违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责令承包方进行整改。对高安全风险隐患或屡次不改的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责令承包方立即整改并督促执行。当不执行或无明显改观效果,且高安全风险隐患仍存在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下发《工程暂停令》,暂停现场施工作业直至安全隐患排除,并向业主、安监单位报告。
要求承包方在工地出入口、施工通道、高安全风险作业处以及工地醒目位置挂设安全标牌、标语,警示或提示进入现场人员注意安全。 3、旁站监理高安全风险施工作业
本工程存在高风险安全施工作业的工程有:外脚手架搭拆、大型施工机械安拆、垂直运输、高支模、临时用电等。对上述工程强化施工前检查、旁站施工作业全过程。主要监理控制措施如下:
1)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符合施工作业特点、可操作性强;
2)检查主要材料的质量如钢管,检查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等技术性能和设备能力保持状态等;
3)检查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未交底或交底不清楚不允开工; 4)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措施到位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允施工作业; 5)检查作业人员证上岗情况,无上岗操作证的严禁上岗作业; 6)旁站监理施工作业全过程,主要监督检查包括:
施工作业管理人员在岗情况,严禁主要管理人员脱岗;执行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严格要求按方案组织施工;作业人员操作行为,严禁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围护措施应到位,并有专人负责盯守;各种物体的存放位置合适,安全状态良好;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应立即处理,当隐患消除后再组织施工; 7)认真填写各项检查、旁站安全记录。 4、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要求承包方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自查,并将自检结果报监理方。监理安全工程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复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承包方限期整改。 每月监理安全工程师组织安全监理员对承包方进行安全文明大检查,主要检查项目和评价方法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深圳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存在的问题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下发承包方,限期进行整改。并根据检查的情况,编制《安全月报》上报业主和安监站。 5、配合安监站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按安监站安全监督检查的要求,提供相关安全管理文件和安全记录,接受检查人员的询问。并配合检查人员实施现场安全检查。
第十一节 职业健康监护措施
一.在监理过程中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二.监督施工单位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对职业健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监督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四 严禁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本人、胎儿和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严禁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五 督促施工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止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六.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管理制度。
七.施工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还应通过劳动合同、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之劳动者。
八督促施工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和教育。 九督促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十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施工中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十一 要求在人工挖孔桩、暗埋工程作业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检测有害气体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十二 .焊接金属时,施焊地点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穿好防护服,戴上防护面罩及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十三要求允许在施工现场可以搅拌砼、砂浆的的地区,其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喷洒雨雾的降尘措施,作业人员穿戴防护服及防尘口罩。
十四.督促施工单位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霉气中毒、防火灾、防疫等工作。
十五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职业病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二节 环境保护监理控制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因此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施工过程中对环境污染是监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一、施工现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1.1清理施工垃圾,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污染。施工垃圾要随时清运,清运时,随时洒水减少扬尘。
1.2.在施工准备工作中做好施工建筑堆场的规划和设置,并进行硬化处理。可利用设计中的永久性道路,也可设置临时施工道路,基层要坚实,面层要硬化,以减少扬尘。使用中要随时洒水,损坏的面层要随时修复,保持完好,以防止浮土产生。
1.3.在规划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旅游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时,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并专人负责洒水和清理浮土,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道路和场地应洒水降尘。
1.4.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1.5.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若露天存放要防潮和严密遮盖,运输和装卸时要防止遗撒飞扬,以减少扬尘。
1.6.旧建筑物等拆除作业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污染。 1.7.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大施工时必须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1.8.混凝土施工要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若施工现场必须搭设的搅拌设备,必须搭设封闭或围档并设置喷淋除尘装置方可进行施工。
1.9.施工中选用的原材料和化工制品,要选择新型绿色环保型材料,以防止有毒、
有害气体释放污染大气环境。
1.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二、施工现场水污染控制措施:
2.1.搅拌设备废水排放要实行控制。凡在施工现场进行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2.2.施工现场水石作业产生的污水,禁止随地排放。作业时要严格控制污水流向,排入合理位置设置的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2.3.食堂、盥洗间、淋浴间的下水管道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道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2.4.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食堂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平时要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2.5.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油库内严禁放置其他物资,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跑、冒、漏,污染水体。
2.6.禁止将有毒有害的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2.7.施工现场临时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并应市政污水管连接。 三、施工现场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3.1.施工现场应遵守建筑施工场界限值规定的降噪限值,制定降噪制度和措施,以防扰民。
3.2.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施工和生活中不准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3.3.施工操作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因人为因素产生的噪声,如:易发强噪声的材料装卸,应采用人扛和吊运,堆放不发生大的声响;工地机械的鸣笛装置,换用低音喇叭;禁止人为有意敲打钢铁制品等。
3.4.生产加工过程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的制作加工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中完成,减少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3.5.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或有消声降噪装置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搅拌机、电锯、电锤、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隔声和防止强噪
声扩散。
3.6.结构施工中混凝土的振捣作业等噪音较大作业,应科学有效地降低施工噪声。 3.7.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22时至早6时不得作业,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配合建设单位,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8.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专测、专查的原则,并依据监测结果填写噪声测量记录,凡超过控制标准的,要及时调整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3.9.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四、施工现场固体物污染控制措施:
4.1.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载工程土方装载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梆,并采取有效措施封挡严密,杜绝漏撒污染道路。
4.2.施工现场应设专人管理出入车辆的物料运输,防止漏撒。土方开挖过程中的运土车驶出现场前必须将土方拍实,将车辆槽梆和车轮冲洗干净,严防泥土上路污染正式道路和漏撒现象发生。
4.3.施工现场清运建筑渣土和施工垃圾等其他散装材料时,装车不得过满,应低于车辆槽梆上沿15cm,并用苫布严密封盖,防止道路运输中产生扬尘和造成漏撒污染。
4.4.施工现场建筑渣土和生活垃圾的清运消纳,一般应由环卫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承担,若要自行组织运输消纳时,要求运输车辆符合规定标准和办理垃圾消纳批准手续。
第十三节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监理控制措施
一.督促施工单位健全组织机构,形成系统化管理体系。
二.要求检查在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情况的基础上制订保卫工作方案。 三.检查建立健全出入、治安及防盗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严格执行护卫制度措施,组织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五.及时处理现场治安问题。 六.坚持保卫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制度。
第十四节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监理控制措施
一.督促施工单位成立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工作预案。 二.要求申办消防安全施工许可证、动火申请手续。 三.要求施工现场布设消防设备,配足灭火器材。 四.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积极培训义务消防队。 五.落实制度措施,加强动态管理。
第十五节 保护宗教设施及保护文物管理监理控制措施
一.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保护宗教设施及场地不受影响和破坏。
二.保护国家文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应严格执行国家对文物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在施工中挖出文物、古墓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依法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当地公安机关和业主,以免文物丢失和破坏。
第十六节 对传染性疾病监理控制措施
一.要求其建立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防治传染病小组。
二.督促施工单位对民工进行防治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教育,监理工地出入登记制度及民工流动登记制度。
三.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设施的通风、卫生、消毒工作。
四.办公区、生活区、食堂应设置密闭式的垃圾容器以及密闭式的洒水桶,并及时清运。
五.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共用饮水具必须清洗消毒。
六.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七 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施工区应配备保温水桶。
八.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立即向
当地防疫、医院和施工现场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
九.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第十七节 安全控制程序框图
工程开工准备 工程开工报告 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总监审签) 对安全问题进行处理 承包单位 复工申请 承包单位 复查处理结果 监理工程师 复查意见 监理工程师 复工指令 总监签发 参与调查处理 总监、监理工程师 严重安全隐患(报业主) 暂停施工令 安全事故(报业主、 总监签发 安全问题指令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口令指令 易发生重大事故部位、环节重点监控 现场监理人员 存在问题 检查结果 监理工程师 施工全过程安全巡视、检查 现场监理工程师 开工令 总监签发 修改完善审核安全技术措施 监理工程师 符合相应工程项目建设强制性标准 不合格 审核结果 总监审批
整改复查报审 承包单位 不合格执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监督处理方案实施 监理工程师
第五章 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监理措施
第一节 施工准备监理工作重点
一、做好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环水保)方案审查。
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好坏,直接影响施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实现,一个好的施工方案应是技术上可行又可靠的方案,否则将是带有隐患的方案。抓好这项工作,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作业的首要措施,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详细进行审查帮助和指导施工单位完善施工方案。
第二节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重点及措施
二、做好特种机械设备、特殊工种人员、大型设备安装、钢结构安装吊装作业、雨季防洪防汛应急施工工作的监理工作。
监理部督查施工单位上报挖掘机、装载机设备安全年检报告,一年内新设备的产品安全检测报告,电工、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大型设备安装、钢结构安装吊装施工方案审查,现场监督旁站。雨季防洪防汛施工方案审查,现场应急材料、设备、设施的准备,人员配备的检查。
第六章 合理化要求
一、树立监理在现场工程管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国家发布的根据“监理规范”对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为保证和规范工程的建设行为,避免纷争,业主和施工双方对现场管理的意见、建议及书面通知等文件资料均应先向
项目监理部提出,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规范、标准进行处理和协调,从而共同构成建筑工程管理制度体系。
二、明确各方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在施工开工之前,业主应明确现场代表的职责和权限,其职责和权限明确对监理的指导、监督地位重在支持监理工作避免与项目监理部的职责和权限重叠,职责不清。业主应将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权力授予项目监理部,并把对监理的授权写入施工承包合同内。诸如:
1、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的主持权;
2、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以及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 3、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 4、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 5、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种建议权。 三、重视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由于项目的工程承包市场、材料供应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变动,反常的天气或恶劣的现场条件,以及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不完备或错误,施工单位技术和管理上的失误,监理人员管理能力和公正性差,项目周边环境的人为干预或苛刻要求等,都有可能给业主造成工期、费用、质量风险和法律责任。因此,风险分配和风险控制十分重要。
1、技术措施。选择有弹性的、抗风险能力强的技术方案,而不采用未经过工程实践的不成熟施工方案;对地理地质情况进行详细勘察,准备多套备选方案,包括各种保护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2、组织措施。选择优秀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将风险责任落实到各个参建单位;在资金上给予以保证;加强计划工作,抓紧阶段控制和中间决策工作。
3、风险预留金。风险预留金是业主为了防范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变更而预先准备的资金,它可以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使用权限由业主确定。
4、险分配。合同中要明确规定业主的风险责任,施工单位的风险责任,特别是对违约行为的处理,注意仲裁地点和适用法律的选择。
四、对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要求
(一)建立公司对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化公司责任,强化公司、项目两级管理
1、由主管安全的公司负责人任组长,项目经理任成员,建立公司对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共同工作,分别管理。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以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采取跟踪检查与抽样检查相结合方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公司对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清晰,针对性强。可以有效防止走过场讲情面现象。通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活动,实施奖励或处罚,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运用经济、技术、合同手段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二)安全监理责任重大、控制难度大,建议对临时宿舍用电一户一限载,加设保护器;
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特别是对临时宿舍用电管理,由于工人流动性大,以及部分工人素质差、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差,对其管理教育难度较大,是管不胜管,查不胜查,始终不能有效消弭消防安全隐患。因此,我们建议对临时宿舍用电一户一限载,加设保护器。从源头抓起,从硬环境着手。
(三)实行车辆运输安全管制
本工程要有大量的砼、钢筋以及其它材料和设备的运入和运出,运输车辆多,空间有限,建议用于本工程的运输车辆挂统一标牌,在连接现场的路口派专人指挥交通,运输车辆要严禁超载超长和超高,并限速行驶。
(四)、完善施工场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公示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标
识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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