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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02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HR02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事业部的组织架构设置、调整、部门定编、岗位设定,以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职能中心及下属事业部所有的组织架构、岗位和定编。

第三条 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管理的总原则 一、坚持统一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 二、坚持优化结构、精简高效原则;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原则; 四、坚持动态管理、合理配置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架构设置与调整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制定出公司总体组织架构初案,经公司领导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公布。

第五条 组织机构名称的定义:

组:针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具体业务操作的最小单位。 办:针对某项或几项相关或相类似的小型项目,进行具体业务操作的组织,或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组”所组成的集合名称。

部:从事公司某项具体业务的,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办”

所组成的集合名称。

职能中心: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相关或类似职能的部门组成的整体组织名称。

事业部:在同一地区从事不同业务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或在不同地区从事相关或类似业务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所组成的整体组织名称。

第六条 各职能中心、事业部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任务,按照组织架构管理的原则,设置相关的组织机构,经报行政中心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正式下文实施。组织架构申报模板见附件《HR02-01 ***事业部(***公司)组织架构图》 第七条 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职能调整,需要对组织架构进行变更时,须按照下列工作流程进行:

一、 公司级:职能中心、事业部的调整、变更,必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完成调整或变更的申请,经行政中心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正式下文实施。 二、 基层组织级:部、办级组织机构的增、减、变更,必须由所属职能中心、事业部提出申请,详细阐述变动原因,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正式下文实施。 第八条 所有部级以上(含部级)的组织机构调整、职能变更,完成请示-审批流程后,必须统一由人力资源部下文,明确调整方案及调整时间;部级以下的组织机构调整,完成请示-审批流程后,由所属职能中心、事业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内部下文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部门岗位定编及编制管理

第九条 岗位定编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事岗人相匹配原则:因事设岗、按岗定人;

2、管理幅度适当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理幅度要有利于工作效率和管理控制效果

3、业务均衡原则:机构内业务量要饱满,同时各岗位工作量要均衡,以免影响员工积极性;

4、分工与协作原则:机构的设置要从工作内容考虑,便于业务上相互联系和协作配合。

第十条 各职能中心、事业部根据组织架构的设置,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岗位,根据岗位的任务量化指标、岗位要求与人员的合理搭配,进行岗位人数定编工作。

第十一条 岗位人数的定编须结合组织架构申报(模板见附件《HR02-02 ***事业部(***公司)岗位编制表》),经行政中心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正式下文实施。 第十二条 编制的管理

一、年度编制报告。职能中心、事业部根据经营管理目标和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于每年3月30日前进行年度编制报告。年度编制报告包括:

1.岗位编制现状:组织架构、各组织单元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情况等

2. 岗位编制规划:本年度业务变化预测、拟新增/减少岗位编制原因、岗位编制变化情况。 二、编制调整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实际发展情况,各职能中心、事业部可以进行编制的调整,其中年度调整由公司根据年度编制报告,统一完成调整后下文。

日常调整则按下列几种情况处理: 1.增加、减少编制。

(1)职能中心、事业部因公司临时业务、或新增业务需要,增加新的部门、项目办等组织架构,同时增加编制的,必须与组织架构调整申请同步进行;

(2)职能中心、事业部在不增加原有的组织架构情况下,需要增加编制以应付日益增加的工作量的,必须对当前工作量、人事分工进行详细说明,阐述增加编制的原因,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再进行调整;

(3)根据公司业务调整,变动各职能中心、事业部的组织架构导致编制减少的,由公司统一下文调整。 2.内部调整。

在编制总数不变动的情况下,职能中心、事业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下属各部门、办、组的编制分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章 岗位管理

第十三条 岗位管理。

一、职能中心、事业部根据各自组织架构和岗位定编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完成岗位说明书的编写。(模板见附件HR02-04)。

二、岗位说明书需包括但不限于:岗位信息(岗位名称、编制数、上下级关系、薪酬信息)、岗位职责和任务、内外部关系协调、任职资格、考核指标等内容。

三、岗位薪酬信息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确定岗位职级后填写。

四、由于职能或组织架构变化导致岗位变更时,由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同时部门完成岗位说明书的修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 各职能中心、事业部每月5日前将缺编岗位情况汇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缺编岗位情况进行汇总,调整月度招聘计划。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不能进行编制外的岗位招聘。对没有定编、定岗或超编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可进行调整或辞退。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五条 各职能中心、事业部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内控部、人力资源部实施监督与考核。

第十六条 岗位编制管理考核

为保证岗位编制管理的及时、准确,以及岗位编制内容的完整、真实。岗位编制管理考核将作为各职能中心、事业部的年度管理考核项目之一。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年度编制报告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二、岗位编制执行情况:岗位编制控制严格,安排合理,无超编、隐瞒编制情况发生,编制变动及时上报等 三、岗位说明书的完整性、科学性。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本规定的修订、修改、解释等工作。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HR02-01 ***事业部(***公司)组织架构图 HR02-02 ***事业部(***公司)岗位编制表 HR02-03 《岗位说明书》模板 HR02-04《年度编制报告》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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