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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雷波县人民医院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雷波县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主 任:刘礼方 副主任:倪国昌 成 员:马晓萍 李学友 帅 英 陈加贵 刘叙波 花 玲 雷雪芹 刘志平 周云皓 县医院副院长

县医院医务科主任

县医院护理部主任

县医院办公室主任

县医院院感副护士长

县医院大内科主任

县医院大外科主任

县医院内二科副主任

县医院妇产科副主任

县医院门诊科、急诊科主任

县医院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倪国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审核制订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包括:病案编号系统,病案排列方式与方法的确定,疾病分类方法的选定,病案管理工作必须实现的计划目标等。

2.审查和修改适合本院病案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

3.督促检查病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拟定审核医疗业务系统表格的内容和形式。

5.提出审核有关改革病案管理工作的建议。

6.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质量检查,评价病案书写质量和病案管理质量。

7.负责有关病案管理工作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8.处理病案工作中的各种争议,包括治疗级别的确定,诊断符合程度级别的确定,病案记录质量级别的确定,以及在病案工作中与医务人员或科室之间发生的其他各种争议。

9.每季度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一次,病案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在主任指导下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具体负责召开本委员会会议及组织对病历的检查。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年底向院长作出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以医院及医务工作计划为依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计划应有明确的控制指标和监督措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监督检查和评审病历摄影师,按卫计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四川省住院病案评审标准》评定医院病历等级。

3、每月开展1次病案质量检查活动,监督检查临床病历质量的环节控制,,对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意见。

4、按照《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7年制定)中规定的单病种质量进行控制。

5、定期开展病历质量讲座并对临床工作人员进行病历质量管理的考核,以提高病历的内涵质量。

6、定期评价病历质量,反馈评价信息,让医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和临床医师了病历质量动态及存在的问题,纠正不足并自觉参与在质量管理之中。

7、对病历的收集、管理、存放是否规范、有无丢失和虫蚀进行管理。

8、对违反病历质量管理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9、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复制相关病历。

10、病案管理质量指标,按四川省病案管理质量指标执行。

雷波县人民医院

二O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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