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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与渣土运输车安全协议书

2020-04-0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项目部与碴土运输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乙方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速必须慢行,保持每小时5公里以内,对在施工场地内开“霸王车”、“飙车”等影响行人车辆安全的行为;在施工现场内发现行车速度超过每小时5公里时,项目部将处以500元的罚款;对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车辆驶出施工现场时必须在大门出口处冲刷干净车轮,确保对市政路面不造成污染;对造成市政路面污染的,乙方自行承担城管处罚。

三、乙方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后,必须严格遵循交通安全规定以及合肥市渣土运输管理规定,确保行车安全,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以及合肥市渣土运输管理规定进而造成事故伤害损失、赔偿和处罚的,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务必加强对司机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出车前乙方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出车安全检查工作,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六、乙方必须配齐行车证件、驾驶证件,禁止酒后驾车,禁止开疲劳车、英雄车,保证最佳的精神状态行车。 七、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八、乙方在行车路线上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规则执行,行车过程必须以:“宁慢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至上!”的精神运输渣土。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该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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